(本故事纯属虚构推理创作,如有雷同纯属意外巧合)。
林府的秋,总是比其他地方来得更从容些。
庭院里的老槐树叶子黄得透亮,风一过,簌簌地落满青石小径。林承安蹲在树下,小心地将一片完整的落叶夹进手中的《齐民要术》里。书页已经泛黄卷边,那是祖父林清轩年轻时亲手抄录的版本,如今传到他的手上。
“安儿,又在偷懒了?”
温和的声音从廊下传来。林承安抬头,看见父亲林念桑站在那儿,官服未换,显然是刚下朝回来。十年光阴,这位曾经的江南巡按已是朝中炙手可热的户部左侍郎,官居三品,可眉眼间的清正之气,却比当年更盛。
“父亲。”林承安起身行礼,手里还捧着书,“孙儿在看祖父的笔记。这页讲的是秋播小麦的墒情判断,写得极细。”
林念桑走近,伸手摸了摸儿子的头。十四岁的少年,身量已到他肩膀,眉目间既有林家人的清隽,又隐隐透出几分外祖母阿桑那种江南水乡的温润——那是他从母亲柳氏身上继承而来的血脉。
“你祖父今日去田庄了?”林念桑问。
“是,辰时便去了。说庄头老陈报说新引的稻种出了点问题,他要去看看。”林承安眼睛亮起来,“父亲,明日旬休,我能跟祖父去田庄住两天吗?我想看看那稻种。”
林念桑看着儿子那双渴求的眼睛,心里涌起复杂的情感。这孩子,打从会走路起,就表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天性:四岁能诵《千字文》,七岁作诗让西席先生惊叹,可一得空就往田庄跑,挽起裤腿下地插秧、趴在牛棚看牛反刍,能在晒谷场待一整日。
朝中同僚家的公子,这个年纪多在准备科考,或习琴棋书画以养名士风范。唯有他林念桑的儿子,书读得极好,却更爱泥土与稼穑。
“你祖父怎么说?”林念桑问。
“祖父说,只要父亲同意,他便带我。”林承安顿了顿,小声道,“祖父还说……说我身上流着外婆的血,亲近土地是本能。”
这句话让林念桑沉默了。
他想起母亲阿桑。那个在记忆里永远温婉笑着的江南女子,出身农家,却识文断字,一手绣活养活了被贬黜的林家。她去世那年,林念桑才九岁。可他记得母亲的手——那双既能执笔教他写字,又能下厨做出可口饭菜,还能在冬日为他缝制棉衣的手。指尖有茧,掌心温暖。
“你祖父说得对。”林念桑终于开口,声音有些哑,“明日我若有空,也同你们一道去。”
林承安的眼睛瞬间亮了,像落进了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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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庄在京郊三十里外的清河畔,是当年林家平反后,朝廷发还的祖产之一。林清轩告老后,大半时间都住在这里。他说,这里有泥土的气息,有四季分明的庄稼,有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踏实。
林承安最喜欢田庄的清晨。
天刚蒙蒙亮,他便起床,轻手轻脚地穿过院子。祖父已经站在院中的老枣树下打拳,动作缓慢而沉稳,呼吸与天地同频。这是林清轩坚持了四十年的习惯,从江南到塞北,从囚徒到帝师,从未间断。
“祖父。”林承安恭敬行礼。
林清轩收势,吐出一口长气,转头看向孙子,眼里满是慈爱:“睡得可好?乡下比不得府里,床板硬些。”
“孙儿睡得踏实。”林承安老实说,“听着虫鸣蛙叫,比听更鼓声安心。”
这句话让林清轩笑了,眼角的皱纹堆叠起来,像秋日的菊花:“你呀,真像你外婆。她在世时也常说,宫里的更鼓太规整,不如乡野的虫鸣有生气。”
祖孙二人简单用过早饭——清粥、咸菜、庄里自蒸的馒头,便往田埂上去。林承安换上粗布短打,脚踩草鞋,俨然一个小农人。
深秋的田野,稻子已收毕,露出黝黑的土地。远处有农人在翻耕,准备播种冬小麦。空气里弥漫着泥土的腥气和残留的稻香。
“看那边。”林清轩指着西头一片田,“那就是老陈说的稻种。”
林承安快步走过去,蹲下身仔细查看。那片田里的稻茬明显比旁边的矮小,穗粒也稀疏。他抓起一把土,在手里捻了捻,又凑到鼻尖闻。
“土质偏碱。”少年抬起头,语气肯定,“而且排水不畅,雨季时这块地肯定积水了。稻根泡久了,长不好。”
林清轩眼中闪过赞许:“老陈也是这么说。他建议明年在这片田改种耐碱的豆类,养两年地。”
“不妥。”林承安摇头,“庄户人家靠田吃饭,一块田荒两年,他们的日子怎么过?”他站起身,环视四周,指向不远处一条小河,“可以挖条排水沟,从那里引水冲洗盐碱。同时施绿肥、草木灰改良土壤。明年先试种一季高粱——高粱耐瘠薄,收成虽不如稻,但总比空着强。后年再试稻,应当能成。”
这番话条理清晰,既有农事知识,又体恤民情。林清轩听着,恍惚间仿佛看见了两个人:一个是年轻时痴迷农学的自己,另一个是总能在困顿中找到出路的妻子阿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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