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海的案子,三个月后开庭。
区法院小礼堂临时改成了审判庭。旁听席上坐满了人,九十五号院能走动的住户都来了,李大山、王师傅、韩大柱坐在第一排,孙建国带着弟弟坐在靠后的位置。
易中海被法警押上来时,穿着灰色囚服,剃了光头,整个人瘦了一圈。他低着头,没看旁听席。
审判长敲了敲法槌。
“现在开庭。被告人易中海,公诉人指控你自1961年至1963年,利用担任街道联络员的职务便利,长期组织、强迫南锣鼓巷九十五号院住户捐款,三年累计金额四百八十七元六角。其中1961年为国家困难时期,你仍不停止逼捐行为,导致多户家庭生活困难,一人被迫搬离。此外,你指使他人威胁、殴打不愿捐款的住户,涉嫌教唆伤害。以上事实,你是否承认?”
易中海抬起头,声音沙哑:“我承认组织捐款,但都是为了帮助困难户……”
“回答是否承认指控事实。”审判长打断他。
“……承认。”
公诉人站起来,开始宣读起诉书。一桩桩,一件件,时间、地点、金额、证人证言,清清楚楚。
“1961年3月5日,强迫全院捐款18元7角,用于贾家。当时正值粮食紧缺时期,多名住户证言表示,自家粮食定量不足,孩子饿得哭,但仍被迫捐款。”
“1961年8月,以学费补助为名,强迫捐款15元。前院住户李大山证言:当时家里四个孩子,学费都凑不齐,还得捐钱。”
“1962年5月,住户张某不愿捐款,你指使何雨柱对其进行推搡、威胁,致张某产生恐惧,被迫捐款后搬离。”
……
公诉人念了整整二十分钟。
旁听席上,李大山握紧了拳头,王师傅眼睛红了,韩大柱低下头抹眼泪。
这些事,他们亲身经历过。现在在法庭上被一件件列出来,才知道有多触目惊心。
易中海始终低着头。
辩护律师是街道指派的,说了几句初衷是好的,方法不当之类的套话,但在铁证面前,显得苍白无力。
最后陈述时,易中海终于抬起头。
“我…我认罪。”他说,“我错了。我不该逼大家捐钱,更不该默许傻柱打人。我接受任何处罚。”
审判休庭半小时。
再开庭时,审判长直接宣判。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易中海长期利用职务之便,强迫群众捐款,特别是在国家困难时期仍不停止,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教唆伤害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且部分赃款已退赔,依法从轻处罚。判决如下:”
全场寂静。
“被告人易中海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教唆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
法槌落下。
易中海身体晃了晃,被法警扶住。
六年。
他今年四十八,出来就五十四了。一个被阉了的废人,在监狱里待六年……
旁听席上,李大山长出一口气,王师傅擦了擦眼睛,韩大柱喃喃自语:“判了…终于判了…”
孙建国坐在后面,表情平静。
六年,够了。
以易中海现在的身体状况,在监狱里能不能活六年都难说。
退庭后,易中海被押上囚车。车开走前,他透过铁窗看了孙建国一眼,眼神复杂。
孙建国回看着他,直到囚车消失在街角。
“哥,判了六年。”孙建军说。
“嗯。”孙建国转身,“回家。”
王主任和派出所长老陈的案子,是另一条线。
区纪委的调查比想象的深入。本来只是想处理九十五号院的事,结果一查,牵出了一串。
王主任在街道工作十几年,经手的住房分配、困难补助、招工名额不少。调查组顺藤摸瓜,发现她在这些事上,没少收好处。
有住户为了分到好一点的房子,给她送过烟酒。有家长为了孩子能进街道工厂,给她送过点心票、布票。还有更直接的,直接塞钱。
数额不大,一次五块十块,但次数多,加起来也不少了。
更关键的是,这些事都有人证物证。调查组走访了几十户,翻遍了街道的档案,一笔笔对账,最后列出了一张清单:三年间,王主任共收受各类好处折合人民币二百八十七元。
这个数字一出来,区委领导拍了桌子。
“二百八十七!一个街道主任,三年贪了二百八十七!这还是查出来的,没查出来的呢?”
老陈的问题更严重。
派出所有个小金库,平时收的罚款、没收的赃物变卖款,都放在里面。按规定,这些钱要上交财政,或者用于办案经费。但老陈当了七年所长,小金库的钱,他没少动。
买车票、吃饭、买烟……都从小金库出。他自己也借过几次钱,说是急用,但从来没还过。
调查组查账时,发现小金库的账目一塌糊涂。收入不清,支出不明,缺了一千多块钱。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喜欢快穿四合院:猎禽为乐请大家收藏:(www.qbxsw.com)快穿四合院:猎禽为乐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