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还有各个部门机构,以及宰相的权利等,都用立法明确,还是每四年一换,最多可以连任两次。
特殊情况可以连任三轮。
就连特殊情况,都已经列出,如国家战争时期,做出对国家重大贡献,万民支持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等。
往下就是各个部门,每个部门都明确了其权利和责任,不再是官员想插手就插手,乱伸手就是越权。
甚至各个部门互相协调都开始以立法来确认。
至于原来的大明律,都在这个框架内,有用的调整套用,没用的重新立法。
其繁杂程度,短时间是完善不了的,至少需要个两三年时间,期间已经开始试运行,在实践中发现问题,依次修改调整,最后确立。
目前,只有宰相没有确定人选,由皇上暂代宰相行使权利。
原来的都察院经过整改,不能由官员执掌,而是由各个行业的中的代表产生,其中包括皇室也在其中。
朱由检是清算了藩王,和诸多皇室,可不是真的都杀干净。
某些干净的皇室都被重新安排。
目前,都察院只是一个空壳部门,只能日后慢慢完善。
朱由检看着诸多文件,还有奏折,都逐一做了批示。
看着部门机构,总觉得差了点什么,怎么看都是由上而下的治理,这个现在还好,时间一久,和以前的朝廷没多大区别,只不过制度相对完整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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