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十月,大同府的天空格外高远,湛蓝如洗。
自大捷之后,整个大同府都沉浸在一种亢奋而又安定的氛围中。鞑靼主力远遁,边境的马匪被清剿一空,商路重开,南来北往的客商络绎不绝,这座边塞重镇,正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生机。
所有的改变,都源于那个男人——代王朱衡。
如今在大同府,百姓们可以不识总兵,不敬知府,但无人不知代王之名。甚至有孩童在玩闹时,都会用泥巴捏出火炮的模样,嘴里喊着“代王万胜”。
人心,正在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悄然易主。
这一日,通往代王府的官道上,戒备森严,三步一岗,五步一哨。
一支庞大的队伍,正浩浩荡荡地从远处行来。队伍前方,是明黄的仪仗和“肃静”“回避”的招牌。中央,一顶八抬大轿,由宫中健壮的太监抬着,轿子旁,簇拥着数十名身着飞鱼服的锦衣卫校尉,个个面容冷峻,手按绣春刀。
京城来人了。
而且是带着圣旨的天使。
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飞遍了整个大同府。百姓们自发地涌上街头,想要一睹天子使臣的风采,更想知道,皇上会如何封赏他们的守护神。
代王府门前,朱衡一身亲王常服,早已率领王府上下,以及大同府总兵李成梁等一众武官,在此等候。
朱衡的表情很平静,看不出喜怒。
李成梁站在他身后半步的位置,却显得有些坐立不安。他是个粗人,不懂朝堂上那些弯弯绕绕,但他本能地感觉到,这次的阵仗,太大了。寻常的封赏,何须出动锦衣卫护送?
“殿下,”他压低声音,凑到朱衡耳边,“来者不善啊。”
朱衡没有回头,只是淡淡地“嗯”了一声。
王五站在另一侧,手一直按在腰间的枪柄上,眼神警惕地扫视着越来越近的队伍,如同一只护主的猎犬。
终于,队伍在王府门前停下。
轿帘掀开,一个面白无须,身穿大红砗磲补子蟒袍的太监,在两个小太监的搀扶下,缓缓走了出来。他约莫四十多岁,眼神阴柔,嘴角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正是司礼监秉笔太监之一的张让。
“咱家张让,见过代王殿下。”张让的声音又尖又细,带着一股宫里特有的调子。
“张公公远来辛苦。”朱衡微微颔首,不卑不亢。
张让的目光在朱衡身上打了个转,心中暗暗称奇。眼前的年轻人,不过十七八岁,眉宇间却沉稳得不像话,面对自己这个天子近侍,丝毫没有寻常藩王的谄媚或紧张。那双眼睛,深邃得仿佛能看透人心。
他收敛心神,清了清嗓子,从身后的小太监手中接过一卷明黄的圣旨,高高举起。
“代王朱衡,接旨!”
“臣,朱衡,接旨。”
朱衡整理了一下衣袍,领着身后众人,跪了下去。
整个场面庄严肃穆,只有秋风卷起落叶的沙沙声。
张让展开圣旨,他那尖利的声音,在这一刻显得格外清晰,一字一句,传遍了整个王府前院。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代王朱衡,天潢贵胄,国之藩屏。自出镇北疆,克己奉公,励精图治。今鞑靼犯边,社稷震动,代王以监军之职,协同总兵李成梁,运筹帷幄,决胜千里,阵斩敌酋,扬我大明国威……”
开头的嘉奖之词,洋洋洒洒,说得天花乱坠。李成梁听得热血沸腾,与有荣焉。周围的百姓们更是激动不已,窃窃私语。
“听到了吗?皇上在夸咱们王爷呢!”
“那是!咱们王爷可是活神仙!”
朱衡静静地跪着,面沉如水。他知道,真正的戏肉,在后面。
果然,张让的语调一转,变得更加高亢激昂。
“……其功勋盖世,彪炳史册。若不加恩赏,何以慰忠臣之心,何以励天下之志?朕思虑再三,特加封代王朱衡为‘镇北王’,食邑两万户,位在诸亲王之上!”
“轰!”
人群炸开了锅!
镇北王!
位在诸亲王之上!
这是何等的荣耀!大明开国以来,从未有过!
李成梁激动得浑身发抖,恨不得当场跳起来。他觉得,皇上圣明,没有亏待殿下!
然而,跪在最前面的朱衡,身体却几不可察地僵了一下。
来了。
捧杀的第一步。
王五的脸色也变了,他虽然不懂太多朝政,但也知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道理。这“镇北王”的头衔,太烫手了!
张让欣赏着众人震惊的表情,嘴角的笑意更浓了。他顿了顿,让这颗重磅炸弹的余波飞一会儿,然后用一种近乎咏唱的调子,念出了圣旨的最后,也是最核心的内容。
“为彰镇北王不世之功,朕效仿古之圣君,特赐九锡之礼!”
“一,赐车马,玄牡二驷,以彰其德!”
“二,赐衣服,衮冕之服,以彰其功!”
“三,赐乐器,轩悬之乐,以彰其仁!”
“四,赐朱户,丹漆其门,以彰其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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