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刘备荆州兵团的组建,有个很大的来源是从北方逃难到荆襄地区的流民,但如今益州情况完全不同,首先没有大量流民可以收编;
其次,益州本土豪强根深蒂固,不少人口依附于他们势力之下,难以大量征召;
第三,西南地区有大量少数民族,但皆未在户籍,无法征召。基于这三点,诸葛亮能够利用的,只剩下蜀汉朝廷手中直接控制的编户民。
偏偏蜀汉地区人口为三国中最少,直到蜀汉灭亡,政府直接控制的在册人口也没超过百万人,其中还包括大量老弱妇孺,可供役使的成年精壮男丁大约只有20万左右。
要解决这个问题,几乎只有一条路可走——全民皆兵。实行两汉征兵制度是诸葛亮执政时期为尽快恢复蜀汉军队元气而落实的兵制之一。
具体操作是将编户民中的壮丁全部纳入军籍,由朝廷制定制度轮番征调他们,被选中的即为战兵,未选中则为民,依次轮换。这种耕战合一的政策与两汉时期的兵制相似,例如西汉时刘邦的军制就是“南北军不出而民兵散在郡国,有事,以羽檄召材官骑士以备军旅”。诸葛亮实行两汉时期的兵制,从实用角度的确可以解决蜀汉兵力空虚的问题,最大限度恢复军力。
采取耕战合一地轮番征调,可最大限度与壮丁征集地民众轮训,以最大限度可能不让征兵之事误了农时,才能保证国力根本。在政治上,蜀汉以大汉正统自居,兵制沿袭两汉自然也是一种正名之法,可谓一举两得。
但即使蜀汉征兵制度几乎已到“扫地为兵”的地步,仍无法弥补人口上与魏国的巨大差距,故而征召由少数民族组成的“夷兵”也成为其主要政策。
实际上早在汉末刘焉、刘璋父子执掌益州时期,就已使用大量夷兵投入作战,当年蜀郡豪强费氏作乱,刘焉就出动“青羌兵”迅速平叛;后逢董卓之乱,刘焉又以五千“叟兵”支援马腾讨伐董卓。
青羌、叟人都是当时西南少数民族部族,刘焉还曾将三百“叟兵”作为礼物献给曹操。
到蜀汉政权建立后,所征召的夷兵主要由賨人和青羌人构成,前者居住于巴郡、汉中地区,其民“天性劲勇”;后者是古羌人中的一支,主要居住于南中地区。
与户籍兵不同的是,夷兵主要以部落为单位,通常以一个精壮的部落组成一军,性质属于职业兵或世袭兵。
如越嶲郡邛都县(今四川西昌市东南)“初有七部,后为七部营军”,而原部落中的大小首领,则成为军队里的将校,有学者推断,蜀汉名将王平很可能就是賨人。其早年随巴西郡七姓夷王朴胡、賨邑侯杜濩举巴夷、賨民依附曹操,后于汉中之战时投降刘备,诸葛亮时期,王平成为以青羌人为主的部队“无当飞军”统帅。
蜀汉的“特种部队”
汉末三国时期战争频繁,兵源成为各大势力提升军事力量的关键,征召少数民族部落为兵的情况并不罕见。东吴多次大规模驱赶山越民出山,目的也是为了扩充兵源。
对于“小而寡民”的蜀汉而言,利用南中地区夷族部众作为兵源是一条捷径。蜀汉征发少数民族部落,通常以“家”为单位,将他们迁徙到蜀、汉中容易控制的地区。此外,为了弥补兵力上的差距,诸葛亮在广泛征召士兵的同时,还针对不同作战情况,训练出相应的“特种部队”。
第一支是“白毦兵”,其名见于兴年(226)诸葛亮写给李严的书信,提到永安都督陈到帐下所督军队为“先帝帐下白毦,西方上兵也”,可知其在刘备生前,白毦兵就担任他的护卫工作。
诸葛亮信中又说“嫌其少也”,说明白毦兵人数不多。关于其来源,比较合理的说法有两种:
其一认为是马超带来的羌人部队,因羌人广泛佩戴毦,而马超带来的部队人数有不会太多,较为符合记载;
其二是蜀汉建政后征召的西南少数民族部队,这也是蜀汉主要兵源之一,而白毦兵可能是其中非常精锐的一支,人数不多,却能担任护卫帝王的重任,其骁勇程度不难想象。
第二支是“中虎步兵”,记载见于《三国志·姜维传》。
北伐时期,诸葛亮给张裔、蒋琬写信,叮嘱他们等姜维抵达成都后,“须先教中虎步兵五六千人”,其构成兵员应该是用户籍兵里挑选精壮者进行训练而成的精锐步兵,部队的官长称为虎步监。
人数虽不多,但北伐期间这支步战劲旅,一度在渭水之战将司马懿打得丢盔卸甲。
第三支是“无当飞军”,其名源自《华阳国志》记载。诸葛亮平定南中后,“移南中劲卒青羌万馀家于蜀,为五部,所当无前,号为飞军”。
从“青羌万馀家”作为“飞军”骨干和从蛮人到战士的转变推测,作为生活在西南山区的少数民族,不少人必然具备翻山越岭、攀树援壁的技能,而蜀汉北伐时军粮运输的一条,都会涉及翻山越岭的山地行军过程,能够发挥其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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