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尚未全亮,行宫内廊的灯还亮着。李震坐在御书房案前,手中捏着一份刚送来的卷宗,纸页边缘已被反复翻折出细纹。他目光停在一行字上:闽州商人陈七,货船遭劫,告至县衙,反被以“私贩禁铁”罪名收押。理由是船上所载农具未经官印验讫。
他放下卷宗,又抽出另一本。江南道一户寡妇,夫亡后族中兄弟强占田产,她依新律提起诉讼,地方却以“家事不涉公堂”驳回。批语写着:“情理可悯,然旧例难违。”
窗外雨声渐密,檐下滴水敲在石阶上,一声接一声。
次日辰时,李瑶步入政厅。她将一册厚本放在案上,封皮题着《新律施行百日评估》。李震未急着翻开,只问:“这些案子,是你挑出来的?”
“是。”她站得笔直,“不止这两桩。三个月来,各地上报民讼一千三百余起,其中二百一十九件因法律空白或条文模糊无法裁决。另有四十七起,地方官明知有律可依,仍沿用旧规断案。”
李震翻开册子,第一页便是数据汇总。婚姻继承类案件中,女性胜诉率不足三成;商业纠纷九成以上无明确判例支撑;更有十余州府仍将“乡老议罚”视为合法惩戒手段。
“你打算怎么办?”他合上册子,声音平静。
“设补遗专班,重新梳理条文。”李瑶语气清晰,“重点增补三类:一是明确女子财产权与继承权,二是制定市镇交易契约法,三是废除‘情理代法’条款,确保律令统一。”
李震沉默片刻,抬眼看向殿外。赵德正从回廊走来,衣角微湿,显然是冒雨而来。
“赵德到了。”他说。
赵德入内行礼,带来一份名单。上面列着十数位曾参与初版律法编纂的老臣姓名。“昨夜我走访了几位元老府邸,有人答应参会,也有人直言——‘祖制不可轻动,否则纲常崩坏’。”
李瑶冷笑一声:“纲常?那些人连《农政辑录》都未曾读过,却敢谈治世之本?”
“他们不是反对改革。”赵德缓缓道,“而是怕改得太多太快。王安石当年变法,十年间推新政数十项,结果如何?朝野分裂,党争不休。有些人记住了教训,只是方向不同。”
李震点头:“所以你是想说,不能硬推?”
“分步为宜。”赵德取出一张草图,“先在江南、闽越两道试行补充条例,设观察使记录成效。三年为期,若百姓受益、秩序稳定,再推向全国。如此,既避激变,也能积势。”
李瑶眉头微皱:“可若等三年,多少人要继续蒙冤?那个闽州商人已在狱中两个月,家中妻儿靠织麻度日。还有湖州那位寡妇,昨日来信说族人已拆了她家祠堂墙垣,准备翻地建仓。”
“我知道。”赵德低声道,“但若强行 nationwide 推行,恐怕不只是抵制。有些州府会阳奉阴违,有的干脆拒收朝廷文书。到时候,不是法不行,而是令不出洛阳。”
殿内一时安静。
李震起身走到窗边。雨势稍歇,宫墙外传来几声孩童叫卖热汤的声音。他忽然想起昨夜读到的《民间疾苦录》里一段话:苏婉曾在某页批注——“病可医,冤难雪,非无药,乃无门。”
他转过身:“召廷议。”
三日后,朝堂之上。
李瑶当众呈上修订草案。第一条便写明:“凡婚嫁析产,无论男女,皆按血亲远近与贡献多寡分配,不得以性别为由剥夺其应得份额。”
话音未落,右班一位老臣立刻出列:“公主此言差矣!女子主内,本不分田掌财。若任其争产,岂不乱了伦序?《礼》曰‘男帅女,女从男’,此天道也!”
另一人紧随其后:“市井商贾,逐利之徒,何须立法护之?若人人立契便可告官,那衙门岂不成讼棍巢穴?”
言官队伍中有人高声奏道:“变乱祖宗成法,恐招天谴!请陛下三思!”
李瑶并不动怒,只问:“上月江南院女学生林氏,凭算术优等入职工坊会计,月俸二两银,养活全家六口。她若死,家中弟妹当继其职否?”
无人答。
她继续道:“福建海澄镇,五家商户合资造船出海,口头约定分红比例,返航后一方毁约。四人联名上诉,竟无一条律文可援引。最后靠锦衣卫压人和解。这是法治,还是人治?”
众人默然。
赵德这时上前一步:“臣建议,暂不全国推行,仅于江南、交州、闽越三道试行新补遗条款,设三年观察期。期间由大理寺派员巡查,每季呈报施行情况。”
短暂寂静后,几位老臣交换眼神,终于有人点头。
退朝后,李震召赵德入御书房密谈。
“历代变法,成败几何?”他问。
赵德思索片刻:“商鞅变法,先徙木立信,再渐推田制、军功,二十年而成强国根基。王安石则急于求成,青苗、免役诸法齐发,士绅反弹,终致罢相。张居正一条鞭法,缓进稳行,利国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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