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理探源》中的“论方局”主要围绕地支三会局(方局)与三合局的理论展开,系统阐述了其形成条件、力量特征、对命理格局的影响及实际应用原则。
以下是核心内容的总结:
一、方局的定义与分类
方局即三会局,指三个连续地支组成的方位之气聚合,包括:
东方木局:寅卯辰
南方火局:巳午未
西方金局:申酉戌
北方水局:亥子丑
方局的本质是“一气专旺”,强调方位五行的纯粹性与连贯性,其力量通常大于三合局(如亥卯未木局)。
二、方局的形成条件与力量特征
1. 完整聚合:
需三字齐全,缺一不可,且不要求顺序或紧贴。
例如,寅卯辰全见即可成东方木局,无需相邻。
2. 天干元神透出:
方局成格需天干透出对应五行(如木局透甲乙木),否则力量分散。
若天干混杂其他五行(如木局透金),则破坏格局纯粹性,称为“干头反复”,易导致运势波动。
3. 力量对比:
方局的力量强于三合局,因其地支连续且主气集中。
例如,寅卯辰全见的木局力量远超亥卯未三合木局。
但方局的稳定性较弱,易受刑冲克害影响而破局。
三、方局的混杂与辩证应用
1. 混杂的影响:
传统观点认为方局需纯粹,忌混入其他地支。
但袁树珊(及任铁樵)提出辩证看法:
若混入生旺之神(如木方见亥水,水生木)或财星(如木方见未土,木克土为财),可能增强格局生机或稳固性,未必有害。
例如,寅卯辰木局见未土,未为木之余气,可视为“木盘根之地”,反而有利。
2. 局混用狭:
三合局(局)因地支间生合关系,应用更灵活;方局(方)侧重一方之气,作用相对单一。
论命时需避免强行附会方局,而应综合五行生克动态分析。
四、方局的命理应用原则
1. 日主与月令的配合:
以戊日为例:寅月见寅卯辰,以七杀论;卯月见寅卯辰,以正官论;己日则相反。辰月需权衡寅卯力量,区分官杀。
若方局与月令主气冲突,需结合全局五行平衡判断用神。
2. 大运流年的影响:
方局成格者,行运需顺其气势。
例如,木方喜南方火运泄秀,忌西方金运克破。
若方局混杂或天干反复,需通过大运调和。
例如,木方干透甲木,再见亥水生助,需火运泄秀以平衡。
3. 案例解析:
寅卯辰全见,天干甲木透出:身杀两停,若地支有未土通根,可名利双收(如鼎甲出身)。
若未土缺失,日主虚脱,需大运补足。
方局齐来(如寅卯辰兼未):需天干无反复(如透火泄秀),否则易因五行过亢引发灾祸。
五、方局与三合局的对比
特征 方局(三会局) 三合局
力量 更强,一气专旺 较弱,依赖生旺墓循环
稳定性 弱,易受刑冲克害破局 较强,需紧贴冲支才破局
应用范围 较狭,侧重一方之气 较广,可衍生多种命理作用
天干要求 需透出元神,忌混杂 天干可辅助,允许一定灵活性
六、袁树珊的核心观点
1. 灵活辩证:
反对机械套用“方局必纯”的规则,主张结合五行生克、地支藏干及大运动态分析混杂的影响。
2. 全局平衡:
方局的吉凶取决于是否与日主、月令及其他神煞(如印星、财官)配合,需综合判断用神与忌神。
3. 实践导向:
通过具体案例(如身杀两停、火土运助势)说明方局在命理中的实际应用,强调“贵中和”的核心思想。
总结
《命理探源》中的“论方局”以三会局为核心,系统阐述了其定义、力量、应用及与三合局的区别。
袁树珊在继承传统理论的基础上,提出辩证灵活的观点,强调天干透出、五行平衡及大运调和的重要性。
方局的分析需结合全局动态,而非孤立看待地支组合,这一思想体现了命理学“变易”与“不易”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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