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董牧勤政减兵员
永隆三年秋的长安,董府书房的烛火从黄昏亮到深夜。董牧身着青色公服,案上堆满各州军报与士兵名册,原本略带慵懒的神色早已褪去,眉宇间满是严谨——与此前在府中与夫人调笑状态不同,此刻的他,完全沉浸在军政事务中,目光锐利如鹰,指尖划过名册上密密麻麻的名字,时不时在“服役年限”“战功记录”旁做上标记。
“主公,各州送来的老兵名册已核对完毕。”满宠推门而入,手中捧着一份汇总册,语气凝重,“各州部队中,服役超过二十年的老兵占三成,最长的从黄巾之乱时便参军,如今已年近五十,多有伤病,战力大不如前。”
董牧抬起头,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拿起汇总册翻看:“这些老兵都是大汉的功臣,跟着咱们从乱世打到太平,不能让他们老无所依。眼下父亲未归,大的军制调整虽不能动,但‘精兵简政’可以先做——裁汰老弱、安置老兵,既让他们有个好归宿,也能让军队保留精锐,一举两得。”
董牧深知,老兵安置不能一刀切——既要保证退役老兵的生活,也要确保地方任职的可靠性,更要维持军队的战斗力。他与满宠、李典商议后,定下“政审优先、分途安置”的策略,核心条款很快以中枢旨意传遍各州军区。
新政推行多年,五斗米教已从传统道教改造为“思政力量”,信徒皆以“为民服务、护国安邦”为念。董牧规定:凡申请转业至地方任职的兵将,需先通过五斗米教思政官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对《民法典》的理解、对新政的认同、有无欺压百姓的旧案,考核合格者,加入五斗米教后,方可纳入转业名单;考核不合格者,只能选择“解甲归田”,享受买断待遇,不得进入地方任职。
“为何要以五斗米教为标准?”李典起初有些疑惑。董牧解释道:“老兵虽战功赫赫,却也有人沾染了旧军陋习——欺压百姓、贪墨军饷。五斗米教的思政官最懂如何辨别心性,考核能筛掉不可靠者,确保转业到地方的兵将,能真正为百姓做事,而非成为新的‘地方恶霸’。”
通过政审的老兵,将按战功与军衔,分配至地方担任行政或治安职务:校尉级老兵,多为战功卓着、有管理经验者,授“县尉”“郡丞”之职,协助县令、太守处理军务与治安;都尉级老兵,授“乡啬夫”“亭长”之职,负责乡、亭的民政与治安;普通士兵,身体素质好、有一定文化者,授“里正”“驿卒头目”之职,负责基层管理;若不懂文书,可任“地方联防队队长”,协助维护地方安全。
这些老兵久历沙场,熟悉律法,且作风硬朗,正好填补地方基层的人才缺口——此前程昱治理河朔、诸葛亮治理巴蜀时,都曾抱怨“基层小吏不足”,如今老兵转业,恰好解决了这一难题。
未通过政审或不愿转业的老兵,将按“战功等级”享受“买断”待遇:立过“先登功”“破敌功”者,赐良田五十亩、铜钱五万、丝绸十匹,且免除全家五年赋税;立过“守城功”“运输功”者,赐良田三十亩、铜钱三万、丝绸五匹,免除全家三年赋税;无显着战功但服役满二十年者,赐良田二十亩、铜钱一万、丝绸两匹,免除全家一年赋税。
所有老兵解甲时,还会获得“功臣凭证”——凭此凭证,可优先让子弟入县里公学,若子弟参军,可直接进入“预科营”。董牧特意强调:“这些老兵为大汉流血流汗,待遇绝不能亏待,要让他们解甲后,能安心种田、养家,无后顾之忧。”
政策传到各州军区后,董牧派满宠统领锦衣卫,协同五斗米教思政官,全程监督执行,确保公平公正:
各州军区的思政官率先行动,组织老兵召开“政策宣讲会”。在幽州军区,思政官张承站在军营广场上,对两千余名老兵说:“兄弟们,咱们从黄巾之乱打到现在,苦过、累过,也为大汉立过功。如今新政太平了,主公让咱们转业当官,或是回家种田,都是为了让咱们有个好归宿——当官能为百姓做事,种田能安稳养家,这都是咱们应得的!”
有老兵担心“政审严格,通不过怎么办”,张承笑着解释:“考核不难,只要你没欺压过百姓、认同新政,就能过。就算通不过,主公也赐了良田铜钱,比在军中受苦强!”
宣讲会后,老兵们纷纷报名——有的老兵说“想当亭长,帮家乡百姓调解纠纷”,有的说“年纪大了,想回家种田,陪妻儿”,很少有人抵触。
为避免“虚报战功、冒领待遇”,满宠派锦衣卫深入各州,核查老兵的战功记录——从军中档案到地方证词,逐一核对。在冀州军区,有一名校尉虚报“破敌功”,试图骗取五十亩良田,被锦衣卫查出后,不仅取消了他的高级待遇,还贬为普通士兵,只按基础待遇解甲,起到了“杀鸡儆猴”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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