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男友在一旁奉承叫好。许慕尘缩在角落的沙发里,一杯接一杯地灌着啤酒,眼神空洞。三姐也喝了不少,脸上泛起不正常的红晕,她似乎又找到了些许往日的“风采”,高声谈笑着,吹嘘着并不存在的“大生意”,仿佛那些账单和冷清的店铺从未存在。
猛超则一如既往地扮演着“护法”的角色,只是酒意和连日来的憋闷(师父的窘迫、师爷的去世流言带来的压力)让他更加躁动。冲突的起因微不足道——服务员送果盘时,不慎将一滴酒水溅到了猛超新买的、仿冒名牌的T恤上。若在以往,猛超或许只会骂骂咧咧几句,但此刻,这点小事成了点燃他心中所有无名邪火的导火索。
“你他妈没长眼睛啊?!”猛超猛地站起,一把揪住年轻服务员的领子,唾沫星子几乎喷到对方脸上。
服务员吓得脸色发白,连声道歉。经理闻声赶来,陪着笑脸说好话,愿意免单并赔偿清洗费。但这和解的姿态,在猛超看来更像是挑衅,尤其是在三姐、花姐等人的注视下,他觉得自己“超哥”的面子被严重冒犯了。
“免单?赔钱?老子缺你这点钱?”猛超一把推开经理,抄起一个空酒瓶,“今天不跪下给老子舔干净,这事没完!”
场面瞬间失控。服务员和经理试图理论,猛超的拳头已经挥了过去。花姐的男友为了在女人面前逞英雄,也加入了战团。许慕尘起初还愣着,不知该劝还是该躲,直到一个酒瓶在他脚边炸开,碎片划伤了他的小腿,疼痛和长期压抑的怨愤混合着酒意一起冲上头,他也红着眼,胡乱地挥起了拳头。三姐和花姐不仅没有劝阻,反而在旁边尖声叫骂,给己方“助威”,三姐甚至顺手抓起桌上的烟灰缸,砸向一个试图拉架的服务员。
这场发生在密闭包厢内的斗殴,迅速升级成一场混战。KTV的其他工作人员和保安赶来,也卷了进去。猛超下手最黑,专门往人要害和关节处招呼;花姐男友打起架来也颇有些亡命徒的架势;许慕尘则是凭着一股蛮狠和憋闷乱打;三姐和花姐的“助攻”则更多是添乱和拉偏架。
当警笛声由远及近时,包厢里已是一片狼藉,酒瓶碎片、翻倒的桌椅、溅得到处都是的酒液和血迹。对方有好几个人躺在地上呻吟,其中一个抱着扭曲的手臂,脸色惨白——尺骨桡骨骨折。另一个头部被酒瓶开了瓢,血流不止。三姐这边,猛超额头破了个口子,许慕尘脸上挂彩,花姐的男友也鼻青脸肿,三姐和花姐头发散乱,衣衫不整,但伤得相对较轻。
警察的到来,给这场荒唐的闹剧按下了暂停键。所有人都被带回了派出所。
事情很快调查清楚。监控显示,是猛超先动手并使用了酒瓶等危险物品,造成了对方最严重的伤害(骨折和需要缝针的头部外伤)。猛超作为主犯,证据确凿。花姐男友、许慕尘属于积极参与斗殴。三姐和花姐虽未直接造成重伤,但言语挑衅、投掷物品、阻碍制止等行为,也脱不了干系。
对方伤者家属态度强硬,坚持要追究法律责任,尤其是对造成骨折的猛超。三姐这下彻底慌了。她可以不在乎许慕尘,但不能不在乎猛超这个目前还算“有用”的徒弟,更不能让自己“进局子”留下案底,那她“三姐老师”就真的不用混了。
于是,新一轮的“运作”开始。找关系,托人情,低声下气地求对方私了。对方看他们确实怕了,趁机狮子大开口。最终,经过几轮艰难的讨价还价,三姐、花姐及其男友,共同凑了八万块钱(三姐出了大头,几乎掏空了最后的积蓄,并又背上了一笔新债),赔给了伤者家属,换取了对方对三姐、花姐及其男友的谅解,同意不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猛超除外)。
但猛超作为主犯,造成他人轻伤(骨折已构成轻伤二级),且情节恶劣,即便取得了部分受害人谅解,刑事责任也难以完全免除。最终,法院判处猛超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这意味着他虽然暂时不用坐牢,但在缓刑考验期内必须遵纪守法,定期报告,等同于戴上了一道无形的枷锁,他那套“靠拳头混社会”的路子,算是走到了头。
而这还不是最沉重的打击。
猛超的父亲,一个老实巴交、在村里本就因儿子不务正业而抬不起头的老人,得知儿子不仅打架伤人进了局子,还判了刑(尽管是缓刑),更听说儿子是为了维护那个“名声不好”的师父三姐才惹的祸,急火攻心,一口气没上来,竟突发脑梗,送到医院没抢救过来,撒手人寰。
这个消息传到三姐耳朵里时,她正为那八万块赔偿金和后续可能的影响焦头烂额。她愣了好久,一股寒意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她当然不会对猛超父亲的死有多少内疚,她恐惧的是这件事带来的连锁反应——猛超会怎么想?他那些“道上”的朋友会怎么传?镇上的人会怎么议论?“许三姐带人唱歌打架,害得徒弟坐牢(缓刑也是‘刑’),还把人家爹活活气死了!” 这名声,比任何经济上的损失都更可怕,足以将她最后一点残存的、装神弄鬼的“神秘感”和“威慑力”彻底击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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