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帝在重用张廷玉、鄂尔泰稳定朝局、平反冤案之后,深知“吏治清则天下安,农桑兴则百姓富”。历经康熙晚年的吏治松弛与雍正朝的严苛整饬,乾隆朝初期的官场虽有好转,却仍存在贪腐隐患、推诿扯皮、冗官冗员等弊病;而农业作为大清的立国之本,虽经雍正朝新政扶持,却因水利失修、技术落后、土地兼并等问题,未能充分发挥潜力,百姓仍有温饱之虞。为此,乾隆帝以“宽严相济”为准则,同步推进吏治整顿与农桑振兴,一边扫清官场积弊、激活行政效能,一边夯实农业根基、保障民生福祉,为康乾盛世的鼎盛筑牢了“政通人和、仓廪充实”的双重根基。
一、吏治整顿:精准施策,扫清积弊
乾隆帝的吏治整顿,既不同于康熙朝的宽纵放任,也区别于雍正朝的严苛株连,而是以“精准化、常态化、激励化”为核心,聚焦“贪腐、冗官、懒政”三大痛点,既严打顽疾,又兼顾容错,逐步构建起“清明、高效、务实”的官场生态。
严打贪腐,精准靶向发力
雍正朝的贪腐整治虽成效显着,却因“牵连过广”导致官员人人自危,而乾隆帝登基后,将贪腐整治的重点从“全面清查”转向“精准打击”,聚焦权力集中、易滋生贪腐的关键领域与岗位,做到“打大不打小、惩恶不株连”。
首先,锁定赈灾、漕运、盐政三大贪腐重灾区。这三大领域涉及国计民生,资金往来庞大,历来是贪腐高发地。乾隆帝下令,凡涉及赈灾粮款、漕运补贴、盐税征收的官员,一律实行“双重核查”制度——由地方督抚与中央钦差共同审核收支账目,一旦发现克扣、挪用、贪污等行为,无论职位高低,一律革职抄家,严惩不贷。乾隆二年,山东漕运总督常安,利用漕运之便,克扣运粮士兵俸禄、虚报损耗,贪污白银十万余两,被人告发后,乾隆帝下令立即将其革职,押解回京审讯,查实后斩首示众,同时追责其下属中知情不报的官员,却未牵连其无辜家属。这一举措,震慑了漕运系统的贪腐官员,短短一年间,漕运领域的贪腐案件锐减七成。
其次,推行“官员财产申报”试点。乾隆帝借鉴雍正朝“火耗归公”“养廉银”制度的经验,在直隶、江苏等省份试点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要求地方官员每年向朝廷申报个人及家族财产,包括田产、房屋、银钱、奴仆等,若申报不实或隐瞒财产,一经查实,视为贪腐嫌疑,从严查处。这一制度,既让官员们不敢轻易贪腐,又为朝廷核查官员是否贪腐提供了依据。乾隆三年,江苏巡抚徐士林因申报财产与实际财产不符,被查出隐瞒田产千余亩,乾隆帝下令将其革职降级,调任地方知县,以示惩戒,这一案例也让其他官员不敢心存侥幸。
此外,乾隆帝还完善了“贪腐举报”机制,允许百姓直接向中央钦差或军机处举报官员贪腐行为,严禁地方官员阻拦、打压举报人,若有违反,以“包庇贪腐”论处。同时,鼓励官员之间相互监督,对于举报属实者,予以奖励;对于诬告陷害者,从严惩处。这一机制,打通了百姓举报贪腐的渠道,让贪腐官员无处遁形,进一步净化了官场风气。
裁汰冗官,优化行政效能
康熙朝后期,因官员任免过于宽松,导致官场出现“冗官冗员”现象——许多岗位人浮于事,官员数量远超实际需求,不仅增加了国家财政负担,还导致政令推行受阻、推诿扯皮成风。雍正朝虽有所整顿,却未能彻底根除,乾隆帝登基后,将裁汰冗官作为吏治整顿的重要举措,以“精简机构、明确职责”为核心,优化行政体系。
首先,全面核查全国官员编制。乾隆帝下令,由张廷玉牵头,组织吏部官员对全国各级官府的官员编制进行全面核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与人员定额,对于“无事可做、冗余闲置”的岗位,一律予以撤销;对于“一人多职、职责重叠”的岗位,重新划分职责,精简人员。例如,地方府县的“通判”“同知”等辅助官员,因雍正朝增设过多,导致许多官员无所事事,乾隆帝下令,每个府县仅保留1-2名通判、同知,其余一律裁汰,仅这一项,便裁汰冗官两千余人。
其次,推行“冗官分流”政策,避免“一刀切”的裁汰引发官场动荡。对于裁汰下来的官员,并非一律革职,而是根据其才干、品行进行分流:对于有一定才干、品行端正者,调往边疆地区或空缺岗位任职,补充基层与边疆的官员缺口;对于年老体弱、才干平庸者,允许其主动退休,给予一定的俸禄补贴,安度晚年;对于品行不端、办事拖沓者,则一律革职,永不录用。这一政策,既精简了官员数量,又充分利用了现有人才,避免了“裁汰冗官”引发的矛盾,得到了官员们的广泛认可。
此外,乾隆帝还完善了“官员考核”制度,将“行政效率”“政务实绩”纳入核心考核指标,对于考核优秀、办事高效的官员,予以提拔重用;对于考核不合格、推诿扯皮的官员,予以降级、革职。同时,明确各部门的办事流程与时限,要求官员处理政务“今日事今日毕”,严禁拖延推诿,若有违反,予以严惩。这一系列举措,有效优化了行政效能,让官场从“人浮于事”转变为“高效务实”,政令推行更加顺畅。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喜欢大清帝国的故事请大家收藏:(www.qbxsw.com)大清帝国的故事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