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金融创新试点的火热推进,江股通2.0首月5000亿港元成交额的亮眼成绩,让香江金融市场迎来了前所未有的繁荣。但在这片欣欣向荣的景象背后,权力寻租的阴影悄然滋生。陆明华深知,金融领域资金密集、权力集中,尤其是跨境金融创新试点这样的新生事物,监管体系尚在完善,极易成为腐败分子的“猎物”。作为保安局局长,他始终紧绷着“防腐败、保公平”这根弦,将金融反腐纳入常态化监管,用铁腕手段守护香江金融市场的清明。
事情的起因源于一封匿名举报信。举报信寄到了保安局和廉政公署的联合举报中心,信中详细列举了两名香江金管局中层官员的违纪线索:时任金管局跨境金融业务处副处长的陈伟强、高级主任李建国,利用负责江股通2.0标的筛选、衍生品交易规则制定的职务便利,收受某国际投行的巨额贿赂,提前泄露试点核心信息,帮助该投行精准布局相关股票和衍生品,非法获利。举报信还附上了两人与投行人员的会面照片、银行账户的异常资金流水截图等关键证据。
“跨境金融试点是香江金融对外开放的核心工程,容不得半点腐败和暗箱操作。”陆明华看完举报信后,脸色凝重,当即召集保安局和廉政公署的核心骨干召开紧急会议,“立即成立‘金融反腐专项调查组’,由我亲自牵头,秘密开展调查。务必快速、精准、彻底查清事实真相,依法严惩涉案人员,绝不姑息迁就,确保试点工作的公平公正。”
专项调查组迅速组建,成员包括廉政公署的调查专员、保安局的金融罪案专家、技术侦查人员,以及聘请的金融行业顾问。为了避免打草惊蛇,调查采取“秘密取证、外围突破”的策略,首先从举报信提供的银行流水线索入手。
调查人员通过调取陈伟强、李建国近一年的银行账户交易记录,发现两人的个人账户存在多笔来源不明的大额资金流入:陈伟强的妻子在试点启动前三个月,先后收到来自某离岸公司的4笔转账,累计金额600万港元;李建国的海外账户则在同期收到3笔匿名汇款,共计400万港元,合计涉案金额达1000万港元。进一步调查发现,这些离岸公司和匿名汇款的最终资金来源,正是举报信中提到的某国际投行的香港分支机构。
“资金链路已经清晰,但还需要找到权钱交易的直接证据。”陆明华在调查组会议上强调,“接下来,重点监控两人与投行人员的接触情况,收集他们泄露核心信息的证据。”
调查人员通过技术手段,对陈伟强、李建国的通讯记录、行踪轨迹进行了全方位监控。结果显示,两人在试点启动前的关键节点,与该国际投行的亚洲区投行部主管马克·琼斯有过多次秘密会面,地点多在隐蔽的私人会所、高端餐厅,甚至在金管局附近的停车场进行短暂接触。通过恢复两人的手机聊天记录和电子邮件,调查人员发现了更直接的证据:陈伟强在标的筛选名单确定前,将拟纳入江股通2.0的150家中小板企业名单通过加密邮件发送给了马克·琼斯;李建国则提前泄露了衍生品交易的保证金比例、风控规则等核心信息,帮助该投行提前制定交易策略。
与此同时,调查人员还发现,该国际投行在试点启动前,精准买入了名单中的20家中小板企业股票,持仓金额达30亿港元;在衍生品市场上,该投行通过提前布局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试点首月就获利超5亿港元。这些交易行为与两人泄露信息的时间点高度吻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证据确凿,立即实施抓捕!”陆明华一声令下,调查人员兵分两路,在陈伟强、李建国上班途中将其抓获。在两人的办公室和家中,调查人员搜出了大量现金、名贵手表、珠宝等财物,以及记录着交易内幕的笔记本、加密U盘等证据。
面对确凿的证据,陈伟强、李建国起初还试图狡辩,声称与投行人员的接触是“正常的业务交流”,资金流入是“亲友借款”。但在调查人员的审讯和证据面前,两人的心理防线逐渐崩溃,最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据两人供述,该国际投行在得知江股通2.0即将推出后,为了抢占先机,通过中间人联系上陈伟强、李建国,以巨额贿赂为诱饵,要求两人泄露标的名单、交易规则等核心信息。陈伟强、李建国深知这些信息的价值,也明白其中的风险,但在金钱的诱惑下,最终铤而走险。陈伟强负责泄露标的名单,李建国负责泄露衍生品交易规则,两人分别收受了600万港元和400万港元的贿赂。
案件查明后,陆明华立即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香江法院经过审理,认定陈伟强、李建国犯受贿罪、泄露内幕信息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8年和6年,并处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对于涉案的国际投行,香江金管局和证监会联合作出处罚决定:暂停其参与跨境金融创新试点的资格1年,没收非法所得5亿港元,并处以10亿港元的罚款;同时,将该投行列入金融市场诚信黑名单,未来3年内不得参与香江的重大金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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