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地气。朱门深院里养出的,无论是人还是花,都缺了这口地气。所以他们脆弱,经不起风雨,一旦离开那方精心营造的天地,便迅速凋零。
“明年,”他直起身,对阿桑说,“这坡地全种豆。收成了,磨些豆腐,余下的喂牲口。”
阿桑笑着点头。她懂他的未尽之言——豆子不娇贵,落地生根,给点阳光雨露就能结出果实。就像他们如今的日子,不奢求,不妄念,一寸耕耘一寸收获。
暮色四合时,两人并肩往回走。山道两旁,野栀子开得正盛,浓郁的花香混着泥土气息,酿成夏日独有的醇厚。林清轩忽然哼起一支小调,那是他幼时乳母哄睡时唱的田间谣,词句俚俗,调子却悠长。他曾觉得这曲子“粗鄙”,配不上林府嫡长子的身份。如今唱来,却觉得每一个音都落在心坎上,妥帖无比。
阿桑静静听着,等他唱完,才轻声说:“比从前那些戏班子唱的还好听。”
“因为真。”林清轩说,“真的东西,哪怕粗陋,也动人。”
就像他们的爱情——没有才子佳人的诗酒唱和,没有花前月下的海誓山盟。有的只是暴雨夜的一碗热药,春耕时的一罐薄粥,病中相守的默默扶持,岁月长河里日复一日的陪伴。可这“真”,胜过世间万千华丽的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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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分那天,林清轩起得比往日更早。
推开柴门时,晨雾正从山谷底缓缓升起,乳白色的雾气裹着远山近树,世界静谧如未醒的梦。他深深吸气,肺腑间满是稻谷将熟时特有的甜香——那是阳光、雨水、泥土与时光共同酝酿的味道。
阿桑也出来了,手里拿着两把镰刀。刀口在晨光里泛着清冷的微光,木柄被她摩挲得温润如玉。
“今年稻子长得好。”她望着坡下那片金黄的稻田,眼底有欣慰的光,“穗子沉,怕是每亩能多收半斗。”
林清轩接过镰刀,手指抚过刀刃。这刀是他亲手打的铁,找镇上的铁匠淬的火,又自己一遍遍在磨石上磨利。从前在朱门,他见过名匠打造的宝剑,吹毛断发,装饰华美,可那些剑多半悬在墙上做摆设,最常用的不过是裁纸刀。而这把镰刀,朴实无华,却要实实在在地割断成千上万的稻秆,养活两张嘴,温暖一个冬。
“走吧。”他说。
稻田里,露水还很重。林清轩弯腰割下第一把稻子时,冰凉的露珠溅上手背,那沁人的凉意让他精神一振。镰刀划过稻秆的“嚓嚓”声清脆而有节奏,像大地平稳的心跳。很快,身后便倒伏下一片整齐的稻捆,断面渗出清甜的汁液气味。
阿桑在他左侧不远处,动作比他更利落。她自幼做惯农活,弯腰、挥镰、捆扎,一气呵成,身形在稻浪里起伏,像某种虔诚的舞蹈。林清轩偶尔直起身歇口气,看她被汗水浸湿的鬓发贴在颊边,忽然想起《诗经》里的句子:“采采芣苢,薄言采之。”古人采车前子时唱的欢歌,大约也是这样在田野里生长出来的吧。
日头渐高时,邻田的老汉隔着田埂打招呼:“林先生,今年收成好啊!”
林清轩直起身笑应:“托老天爷的福。”
老汉是他搬来这山村后结识的第一个乡邻,姓陈,三代佃户出身。初时听说林清轩是“京城里下来的老爷”,说话都带着三分怯。后来见他真的挽起裤脚下田,犁地、插秧、施肥样样肯学,才慢慢亲近起来。有次喝酒,老汉红着眼睛说:“我活了六十岁,见过卸任归田的官老爷,哪个不是买田收租当甩手掌柜?像你这样亲手种地的,头一个。”
那时林清轩只是笑笑。他没法说,这双手沾泥的劳作,于他而言不是吃苦,而是救赎——救赎那前三十年养尊处优却空洞麻木的岁月,救赎那双只知执笔握盏、却从未真正创造过什么价值的手。
午间歇晌时,两人坐在田边老槐树下。阿桑从竹篮里拿出烙饼、咸菜和一壶粗茶。林清轩咬了口饼,麦香混着淡淡的焦香在舌尖化开。他忽然想起从前林府的秋日蟹宴——那蟹要从阳澄湖快马运来,佐以十年陈的花雕,席间还有文人即景赋诗。他那时觉得,那就是人间至味,是身份与风雅的象征。
如今他吃着粗粝的烙饼,喝着苦涩的粗茶,却觉得滋味更厚,更真。因为这饼是他亲手种的麦磨的面,这茶是阿桑从后山采的野茶焙的。每一口,都连着土地,系着汗水,映着实实在在的日子。
“想什么呢?”阿桑递过茶壶。
“想从前吃蟹,要配姜醋、紫苏,还要以菊花水净手。”林清轩接过壶,仰头喝了一大口,“如今觉得,那些繁文缛节,反倒把蟹本身的鲜味盖去了。”
阿桑笑了:“就像你们朱门的日子,层层叠叠的规矩体面,把做人的本味也盖去了。”
这话说得透彻。林清轩望着远处连绵的稻田,金黄的穗子在秋风里起伏如浪。他想起父亲晚年常念叨的一句话:“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那时他不懂,只觉得父亲是读书读迂了——林家施粥舍药,年年不落,怎能算“臭”?如今他才明白,那“臭”不是气味,是朱门内外那堵无形的高墙,是墙内人醉生梦死时,对墙外苦难的漠然与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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