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于前两任“情人”尸骨无存、沦为狗食的下场,于丽冉能得一具全尸、一方薄土,在程鹏扭曲的逻辑里,已算是格外“恩遇”。
至此,与程鹏有过亲密纠葛的三名女子,皆已殒命。
若细究其由,荒诞中透着一以贯之的冷酷自私:
第一位赵小芸,单纯炽烈,不图钱财,程鹏却恐其痴缠难甩,未雨绸缪而杀之。
第二位刘姓女子,虚与委蛇,意在钱财,程鹏恨其利用背叛,恼羞成怒而杀之。
第三位于丽冉,试图以孩子绑定关系,程鹏视其为最大束缚与威胁,为绝后患而杀之。
爱亦杀,不爱亦杀;顺从亦杀,违逆亦杀。
在他那套全然以自我为中心、不容丝毫“负我”的歪理邪说下,任何亲密关系最终都导向毁灭的深渊。
如此性情,自然令人退避三舍。
朋友、同事、邻居渐行渐远,视其为不可理喻的怪胎。
他时常兀自嘟囔:“人不如狗……狗最忠诚……”
旁人听了,或暗自冷笑,或干脆不接茬。
也有性子直的邻居当面驳斥:“你说的什么屁话!你自己不是人?”
程鹏往往一时语塞,面皮抽搐,却罕见地并未当场发作。
当面冲突的勇气,与背后虐杀的冷血,在他身上是割裂的。
那种市井间直接的、充满烟火气的对抗,反而能短暂压制住他黑暗的戾气。
众人愈发当他是个脑子不正常的“瘟神”,敬而远之。
这也使得他院落内重重罪恶,竟长期未被左邻右里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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