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带着受害者去公园、去菜市场、去公交车站,每到一个地方,就让受害者仔细观察周围的人。他还耐心地开导受害者:“别怕,有我在,我们一定能找到他。”在他的鼓励下,受害者逐渐走出了阴影,眼神也变得坚定起来。
案发后的第40天,中午的阳光有些刺眼。宋明阳带着受害者经过一个公园附近时,受害者突然停下脚步,声音颤抖地指着不远处一个正在抽烟的男子:“就是他!就是他!”宋明阳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只见那名男子身材高大,眼神闪躲,正是受害者描述的模样。
没有丝毫犹豫,宋明阳猛地蹬起自行车冲了过去,在男子反应过来之前,一把将他扑倒在地。男子拼命挣扎,宋明阳死死按住他的胳膊,膝盖顶住他的后背,语气威严:“不许动!警察!”周围的路人纷纷围了过来,看着宋明阳制服凶手的模样,纷纷拍手叫好。
这起看似希望渺茫的悬案,就这样被宋明阳的坚持成功告破。凭借这起案件,宋明阳荣获三等功,年轻的他在警队里名声大噪。领奖台上,他接过奖章,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心里暗暗发誓:“我一定要再接再厉,侦破更多案件,不辜负这身警服。”
时间一晃到了1990年,宋明阳从警已经七年。这七年里,他凭借着出色的表现,多次立功受奖,从一名青涩的新警成长为警队里的骨干力量。领导赏识他的胆识和能力,同事们敬佩他的敬业和拼劲,所有人都以为,宋明阳的警察生涯会一路顺风顺水,前途无量。
但谁也没有想到,一场改变他一生的任务,正在悄然等待着他。
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国的治安环境相对复杂,黑恶势力猖獗。乔四团伙、魏振海团伙、刘勇团伙等一批黑恶势力作恶多端,杀人、抢劫、贩毒、走私,无恶不作,严重危害着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些团伙组织严密,行踪诡秘,警方多次打击都难以将其连根拔起。为了摸清这些团伙的内部情况,获取关键线索,警方决定选派优秀民警打入团伙内部,开展卧底工作。
宋明阳因为表现突出、资历较浅(黑恶势力对他了解甚少),成了卧底任务的最佳人选之一。当领导把这个任务交给宋明阳时,他没有丝毫犹豫,当即答应了下来。“我是警察,只要能打击犯罪,让我做什么都愿意。”他的语气坚定,眼神里没有丝毫畏惧。
但他不知道的是,从他答应任务的那一刻起,命运的齿轮就已经开始转动,他的后半生,将彻底陷入黑暗与挣扎的深渊。
卧底工作的第一步,是“脱胎换骨”。宋明阳必须彻底抛弃警察的身份,变成一个地道的“混混”。他剪掉了整齐的短发,留起了油光锃亮的大背头;脱下了心爱的警服,换上了花衬衫、喇叭裤;他开始学着抽烟、喝酒,甚至为了逼真,在手臂上纹了一个简单的龙形纹身。他还专门去请教了老卧底,学习黑话、模仿混混的言行举止,就连走路的姿势、说话的语气,都进行了反复练习。
一切准备就绪后,宋明阳以“无业游民”的身份,开始出入各种娱乐场所、赌场、酒吧等黑恶势力经常聚集的地方。他装作讲义气、够狠辣的样子,主动和那些混混套近乎。为了融入他们的圈子,宋明阳陪着他们打架斗殴,帮他们跑腿办事,甚至还帮他们购买过违禁品。每次做这些事,宋明阳的心里都像针扎一样难受,但他知道,这是卧底工作的必经之路,只有获得他们的信任,才能拿到关键线索。
有一次,为了帮一个混混“出头”,宋明阳和另一伙人打了一架。他的脸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胳膊也被砍伤了,鲜血直流。但他没有退缩,反而更加凶狠地冲了上去,最终帮那伙混混打赢了架。也正是因为这次“表现”,宋明阳在混混圈子里有了点“名气”,越来越多的混混愿意和他打交道。
在卧底的六年时间里,宋明阳凭借着自己的智慧和胆识,成功打入了多个黑恶势力团伙内部,发展了无数线人,为警方提供了大量关键线索,破获了多起棘手的案件,先后立功十几次,光是公安部颁发的三等功奖章就有六七个。为了让他的伪装更加逼真,局里也给予了他最大的支持:队里的豪车随便开,别人还在用BB机的时候,他已经用上了大哥大,只要是能帮助他开展工作的条件,局里都会尽力满足。
到了1996年,宋明阳已经卧底六年,此时的他,在黑道上已经是小有名气的“老板”,不少小混混都慕名来找他,希望能得到他的照应。而就在这时,一起震惊全国的案件,将他推向了更危险的境地。
这一年,刑满释放人员白宝山出狱后,产生了强烈的反社会心理,他扬言要“报复社会”。白宝山认为“买枪不如抢枪”,因为买枪更容易暴露,所以他把目标瞄准了执勤的武警哨兵。1996年3月31号晚上,白宝山在北京石景山的一家热电厂,手持铁棒打伤了一名执勤武警,抢走了一支56式半自动步枪;4月7号晚上,他又在京西某部队门前开枪打伤一名哨兵,逃跑途中还和6名巡警发生枪战,打伤4名巡警;4月22号,丰台区八一射击场的一名哨兵被他暗中埋伏开枪打死;四个月后,他又袭击了徐水高炮团的3名哨兵,造成两死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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