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赫部落内一片混乱,喊杀声、惨叫声交织在一起,仿佛一曲死亡的乐章。孙宇带领的士兵加入战局后,苏赫部落便如风中残烛,彻底陷入了绝境。在猛烈的攻击下,苏赫部落的骑兵很快就被斩杀殆尽,大量青壮年也未能幸免。照理来说,此时已然可以宣告苏赫部落的覆灭。然而,那些新加入战斗的马奴们却杀红了眼,他们全然不顾所谓的草原规矩,见人就杀,无论是嗷嗷待哺的孩子,还是风烛残年的老人,都未能逃过他们的毒手,真可谓赶尽杀绝。
吕布见状,刚准备上前阻止,孙宇却抬手一挥,制止了他,说道:“不用管了,他们需要发泄。等他们发泄完,我们的队伍就能壮大了。这可有百十人呢,能在这场厮杀中活到最后的,将来都会成为战场上的精锐老兵啊!”光想到这里,孙宇就难掩激动之情。让他兴奋的不仅是这些人,更重要的是,他发现了一个绝佳的士兵来源——攻破部落,接收那些奴隶,如此便能快速补充自己的兵马。至于武器装备,那就更好解决了。
这场厮杀一直持续到第二天清晨,苏赫部落才终于停止了喧嚣,部落里的人也都已全部被杀光。
孙宇骑着马,身后跟着二十名重甲骑兵,以一种令人胆寒的威压之势缓缓走来。每一匹马都得益于灵石的滋养,变得格外神骏。原来,在众人厮杀之时,孙宇抽空去了马厩,将所有马匹都收进了精神空间,然后给每匹马都喂了一枚灵石。而孙宇自己所骑的,是在马厩中一眼相中的一匹白色骏马。这匹马身姿矫健,毛色如雪,孙宇第一眼看到它,就深深爱上了它。为了让这匹马变得更强,孙宇给它喂了比其他马多得多的灵石,若不是担心把这匹白马撑死,他还打算继续喂下去。
孙宇骑着白色骏马,带领着二十名重装骑兵,来到了那些累得瘫倒在地的马奴面前。他并未开口让他们加入自己,而是平静地说道:“那边有烤好的马肉,你们自己去吃,吃饱了,我们再聊其他的。”说完,他便静静地看着马奴们,不再言语。
马奴们相互对视了一眼,默默起身,朝着有马肉的地方走去。他们实在是太累了,此刻什么都不想思考,只想填饱肚子,至于吃完饭之后会怎样,他们也无暇顾及。
一个时辰,就在马奴们吃饭的过程中悄然流逝。当他们都吃得差不多时,脑子也开始活络起来。一名蒙古人轻轻撞了撞身边的汉人,说道:“阿勇,他们应该是明人,和你一样。你说说,他们想干啥?就这么一直看着我们,那眼神,就像看蝼蚁一样,真让人不爽。”
名叫阿勇的汉人抬头看了一眼那些人,有些无奈地说道:“瞧你说的,什么叫像看蝼蚁,那分明就是看蝼蚁的眼神。”他又吃了几口肉,接着说道:“你要是不想被看扁,那就上去和他们干一架呗。”说着,还略带鄙视地看了这个糙汉子一眼。
这个蒙古大汉却丝毫不在意,说道:“他们,我可打不过。先不说打不打得过,光是他们身上那身盔甲,就不下200公斤,再加上那柄长刀,看着重量差不多也有一百公斤。穿上这身装备,走路都费劲,更别说战斗了。可昨晚我看到他们每个人砍人的架势,就好像感觉不到重量似的,行动自如,这可太厉害了。”
阿勇听后,震惊地说道:“不会吧,有这么重吗?那岂不是说,他们是无敌的存在?”
蒙古汉子点点头,感慨道:“是啊,他们简直就像神魔一般。要是能跟着他们打仗,那肯定战无不胜啊!”
阿勇思索了一下,说道:“你放心吧,我有一种直觉,他们会收留我们的。”但想了想,又补充道:“不过,也有可能会把我们当成炮灰,这可说不准。”
蒙古汉子无所谓地摆摆手,身上陡然涌起一股凌厉的气势,说道:“只要开战,手中有武器,身上有盔甲,那就是战士,而不是炮灰。”
这气势让阿勇看得目瞪口呆,问道:“糙汉子,你叫啥名字?”
蒙古汉子看了他一眼,沉声说道:“我叫巴图尔。”
就在这时,孙宇看到马奴们都已经吃完了,便骑马向前,平静地说道:“我给你们两个选择,第一个,听从我的号令,加入我的大秦势力;第二个,离开这里,下次再见到,那就是不死不休。”他的声音很平静,没有刻意彰显威严,却透着一股冰冷。
话音刚落,巴图尔站起身来,走到孙宇面前,单膝下跪,手握拳头放在胸口,大声说道:“长生天在上,我巴图尔,在此宣誓,永远效忠大秦与您,永不背叛!”
其他人看到这一幕,也纷纷站起身来,走到孙宇面前,纷纷宣布加入大秦。
孙宇仔细地数了数,发现这里总共有七十一个人。他目光如炬,扫视了一圈这些人后,毫不犹豫地开口说道:“巴图尔,从今天起,这些人就由你来统领。”
巴图尔闻言,心中一喜,连忙单膝跪地,恭敬地回应道:“是,主子,奴才一定会成为主子手中最锋利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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