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京的秋意总带着股挥之不去的滞涩,像浸了水的棉絮,沉甸甸压在人心上。太学的斋舍里更是如此,窗纸被风刮得簌簌响,混着远处传来的讲经声,倒比寻常街巷多了几分肃穆,却也更显逼仄。
姜补之师仲将手里的《春秋》往案上一放,指尖在泛黄的书页上顿了顿。对面榻上,胡秀才正对着一盏昏黄的油灯出神,右手食指微微蜷着,指节处那枚赘疣在光线下泛着暗沉的光泽。
“胡兄,这东西跟着你有些年头了吧?”姜补之开口,声音打破了斋舍里的寂静。他与胡秀才同舍已有半载,初见时便见这赘疣,起初不过米粒大小,如今竟长到指甲盖般,形状也越发不规则,像颗没长开的肉瘤。
胡秀才闻言回过神,低头瞥了眼手指,眉头拧成个疙瘩:“快三年了。起初只当是寻常茧子,谁知越冒越大,握笔时总磨得慌,写起字来也碍手碍脚。”他说着,另一只手的拇指无意识地蹭过那赘疣,脸上满是嫌恶,“前日听人说,用艾绒一灼,便能根除,倒想试试。”
姜补之皱了皱眉:“灼艾可不是小事。我家叔父行医,常说人身有神,流转不定,若要施针灸,总得先查那日人神在何处,免得冲撞了。”他说着,从书箱里翻出一本薄薄的册子,“你看,这是《黄帝虾蟆经》里的人神图,每日所值部位都写得明白。”
胡秀才探头看了眼,只见册子上画着简陋的人形,标注着初一在足,初二在踝,密密麻麻一路数上去。他本就对这些鬼神之说不甚信服,此刻更觉是故弄玄虚,嗤笑一声:“姜兄也信这个?不过是些方士糊弄人的把戏。人身发肤,受之父母,可这赘疣生在指上,不痛不痒却碍着做事,留着何用?”
“话虽如此,”姜补之劝道,“古人云‘敬鬼神而远之’,这些规矩流传下来,总有几分道理。不如寻个懂行的先生算算,挑个稳妥的日子再动手不迟。”
胡秀才摆了摆手,脸上带着几分不以为然:“我读书多年,信的是孔孟之道,不语怪力乱神。不过是个小肉瘤,烧去便是,哪来那么多讲究?明日我便去药铺买些艾绒,自己动手便是。”
姜补之见他执意如此,知道劝也无用,只得叹了口气:“也罢,只是动手时仔细些,莫要伤了好肉。”
次日一早,胡秀才果然买了艾绒回来。那艾绒晒得干燥,捏在手里轻飘飘的,带着股特殊的草木香气。他坐在案前,将右手食指伸直,又取了根细棉线,蘸了点桐油,小心翼翼地缠在赘疣根部,想让它先失了血气。
姜补之在一旁看着,心里总有些不安,忍不住又劝:“真不再等等?我看今日天色阴沉,怕是个不吉之日。”
“姜兄多虑了。”胡秀才笑着扬了扬下巴,“晴空万里也有人生病,乌云密布也有喜事来,吉凶哪在天色?”他说着,取了一小撮艾绒,捏成个米粒大小的团子,稳稳地放在赘疣上,又摸出火折子,“你看,这就好。”
火折子“噗”地一声燃起,橙红色的火苗在他指尖跳动。胡秀才深吸一口气,借着火势往艾绒上一点,那团艾绒瞬间燃起,细小的火星噼啪作响,一股灼热感顺着指尖传来。他咬着牙,没吭一声,直到艾绒燃尽成灰,才甩了甩手,指尖已有些发红。
“你看,这不就成了?”他得意地冲姜补之笑了笑,指尖那枚赘疣已焦黑一片,像沾了块炭。
姜补之凑近看了看,眉头皱得更紧:“看着是焦了,只是不知内里如何。你且仔细些,若是疼得厉害,或是发了肿,可得赶紧找大夫。”
“晓得晓得。”胡秀才满不在乎地应着,找了块干净的布条,将指尖草草一包,便又坐下看书去了。
谁知过了两日,胡秀才的指尖竟真的肿了起来。起初只是微微发胀,后来越来越厉害,整个食指都肿得像根红萝卜,连带着手背也隐隐作痛。那焦黑的赘疣非但没脱落,反而像是嵌进了肉里,周围的皮肤红得发亮,摸上去滚烫滚烫的。
“这……这是怎么了?”胡秀才有些慌了,举着手指在姜补之面前转来转去,“莫非是艾绒烧得太狠了?”
姜补之看着也急了:“我早说过要谨慎些!你这怕是发炎了,赶紧去寻个大夫看看!”
胡秀才也不敢耽搁,捂着手指就往校外的医馆跑。那大夫瞧了瞧,说是灼伤后感染了,开了些消炎止痛的药膏,嘱咐他每日清洗换药,切不可再碰水。
胡秀才依言照做,每日小心翼翼地拆开布条,用温水清洗伤口,再涂上药膏。可那肿胀却丝毫不见消退,反而越来越疼,夜里常常疼得他睡不着觉,翻来覆去地唉声叹气。
到了第七日头上,胡秀才拆开布条换药时,忽然“啊”地一声低呼。姜补之闻声凑过去,只见他指尖的皮肤竟像纸一样剥落了一层,露出下面鲜红的嫩肉。而在那嫩肉中间,赫然印着一张小小的人脸!
那人脸约莫指甲盖大小,眉眼口鼻样样俱全,像是用最细的笔描摹上去的,甚至能看清微微蹙起的眉头和紧抿的嘴唇。它就那样嵌在血肉里,眼神空洞地望着前方,说不出的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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