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十 禁绝私铸(对应《钱法条例》卷七第三款)
查获晋王府私铸局两处,起获铜模五十一具。人证:私铸工匠陈大等十三人;物证:红胶土范模(与娘子关地窖土质一致)、废钱残片(含锡铅比例与官钱不符);法证:《铸钱令》"私铸者斩,家属流放" 条。附私铸流程图纸,已呈工部。
其十一 申明军纪(对应《军律》卷二第九条)
整肃边军冒饷,追讨大同镇将校侵吞银六万两。人证:前总兵府书办吴贵;物证:饷银发放底册(领饷印模与实际兵额不符)、晋王府赏赐清单;法证:《军律》"克扣军饷,满贯者凌迟" 条。现银已解太仓,附新制饷银发放流程。
其十二 请立永制(对应《大吴会典?宗藩》卷二十一第五条)
奏请立定宗藩赋税永制,凡亲王禄米外不得干预盐铁榷税。人证:三法司主官联署建议;物证:历代宗藩逾制案例(永熙朝襄王案等);法证:《祖训》"宗藩食禄不治事" 条。末附《宗藩税则十二条》,依会典增订,望陛下准行。
疏末
臣闻:"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 今所陈十二事,皆关三晋民生、社稷安危。每一事皆有证可考,每一款皆有法可依。伏望陛下:一敕三法司严鞫晋王案,二令六部按律追赃,三准所拟永制以杜后患。臣虽肝脑涂地,不敢辞也。
臣谢渊 顿首
德佑十年十一月廿八日
谢渊的回音震得殿角铜铃轻颤:"臣谨以十二事奏陈,每事皆遵《大吴律》《大吴会典》,附三证以呈:一曰人证,二曰物证,三曰法证。" 他转身时,绯色补服的獬豸纹扫过烛烟,第一箱案宗的紫铜封条 "咔嗒" 断开,三十七份《考成簿》在玉案展开,每册骑缝处都钤着耆老血指印:"其一整吏治,纠劾贪吏百二十员," 狼毫挑起潞州知州李通的供状,"按《职制律》卷三第二款,' 贪赃满百两立斩 ',此李通判侵吞赈粮三千石,赃银折合两万四千两," 指节敲在账册 "晋王府分润" 的朱批上,"刑房已备斩立决文卷。"
殿中御史们的交头接耳声突然凝滞。谢渊走向第二箱,掀开油布时万点盐晶反光刺眼:"其二理盐政,革除晋王分润旧弊,复永熙朝每引二钱五分制," 展开的《河东盐商纳税册》上,朱砂勾稽线如蛛网密布,"去岁三月至六月,实收税银十八万两," 指尖划过德佑帝朱批的 "大同边军粮饷",墨迹透纸三分,"较晋王擅改的 ' 每引三钱 ' 旧制,多征三万七千两,户部左侍郎王翱的签收钤印在此。"
户部侍郎周瑄突然跨出半步,蓝宝石帽顶撞落烛泪:"谢大人擅改税则!《盐引条例》卷七明载:' 非奉诏不得更动旧制 '!"
"周大人且看此件!" 谢渊抖开黄绢封皮的《盐法条例》,永熙帝朱砂御批 "盐税苛重者,巡按可临时裁夺" 在烛下显影,"五年春正月,先帝南巡河东,亲见灶丁赤足扒盐,冻裂趾骨," 指腹抚过圣训旁的墨批,"此条正是遵先帝遗泽," 突然提高声调,"敢问周大人,去年你为晋王府代拟的《盐税条陈》,为何与先帝旧制相悖?"
周瑄狠狠叩首在地,蟒袍袖口的盐晶簌簌掉落:"盐商联名状告大人苛政!"
"联名状?" 谢渊冷笑,吏员捧上的檀木匣内,二十三家盐商的红泥手印按在泽州桑皮纸上,"此纸内夹潞州棉线," 抽出《盐运使李正弹劾状》,"而李正书房搜出的晋王府密信," 举起九叠篆火漆封缄的信函,"恰用同款纸张 ——" 火钳挑开蜡封,内页 "分润五成" 的蝇头小楷与周瑄去年的贺寿帖并置,"翰林院侍书已鉴定,运笔力度同出一手。"
金銮殿内倒吸冷气声如浪涌。谢渊踢开第三箱,三副锈蚀甲叶跌落在地,甲片内侧的 "晋" 字暗记在烛光下泛青:"其五核军伍,清退占役兵丁八千三百人," 展开的《兵丁清册》上,红笔圈注的 "晋王护卫占役" 穿透纸背,"较永熙朝整军多退三成," 抽出《军器局造册》,指节划过 "万历四十年造腰刀三千柄" 的记录,"按《皇明祖训》卷五,宗藩不得私蓄甲兵,此批兵器的锻造炉温记录,与晋王府西跨院的熔铁炉火候吻合。"
周瑄的脸涨成酱紫色,袖底渗出的盐汗在青砖洇出白痕:"谢大人血口喷人!"
"血口?" 谢渊猛地推开银盘,盘中盐晶嵌着暗红斑点,"这是从灶丁王大郎腿骨取出的," 展开盖着大理寺印的《验伤格目》,"胫骨螺旋形骨折,筋膜撕裂," 又甩出《盐商进账簿》,指腹碾过 "分润银五万两" 的朱砂印记,"而晋王府当月进献的二十车精盐,每斤都掺着灶丁的血痂 ——" 突然抓起周瑄的手腕,扯开袖口露出烙铁疤痕,"此伤与潞安驿丞王顺的烫伤,同为梨木烙铁所灼,形状如 ' 晋'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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