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宝珠没料到沈晓棠敢当着爸妈的面对她动手。
刚要打回去,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委屈巴巴钻进王爱娟怀里。
“妈!你别怪姐姐,她是心里难过,怕你们不爱她了,才这么对我的……”
王爱娟搂着自家囡囡,没好气地瞪了沈晓棠一眼。
“你瞧妹妹多懂事!果然是乡下人,只知道喊打喊杀的!”
“沈晓棠,你要是再这样,别怪我们把你送回乡下亲生父母那里!”
沈晓棠简直被他们给气笑了。
就算要走剧情,也不不能这么无脑吧?
她转头看向一直沉默不语的养父:“爸,我在你们身边养了十八年,你真觉得我是那种嚣张跋扈的人?”
“我三天没正经吃东西了,又失血过多。刚刚用尽全力那一巴掌,只在沈宝珠脸上留下了点红痕。我根本没有把人扇倒的能力。”
话音落,养父看着沈宝珠的脸陷入沉思。
养母王爱娟却不干了。
“就你会狡辩!这屋子里就你们俩,不是你打的,难道是宝珠自己打的?!”
沈晓棠叹了口气,不想再跟这群癫公颠婆浪费时间。
干脆利落道:“我愿意回乡下,你们不用为难了。”
乡下日子虽然苦一点,但好歹不用受这份窝囊气!
听说她要走,沈宝珠眉眼里透出一抹精光。
她巴不得这个假千金滚得远远的,这样就没有人跟她抢爸妈跟立国哥哥。
她恨死了沈晓棠这张明艳动人的脸。
沈晓棠占了她的身份,每天在屋子里享福,风吹不着日晒不着,养得皮肤比牛奶还白。
自己站在她身边,硬是被比下去,跟个柴火妞似的。
养父眉眼间闪过一丝不舍。
“晓棠,我们没有要赶你走的意思,只要你能跟妹妹和平相处,就可以继续留在我们身边。”
沈晓棠心里冷笑,怎么留在他们身边是什么很光荣的事吗?
穿书前,她的家世也不错。
母亲是大学博导,父亲是上市公司总裁,也没见她过得多好……
“不了,我没法跟骗人精和平相处。”
沈晓棠目光沉静:“等手腕上的伤一好,我就走。”
话音落,王爱娟嗤笑出声。
“呵,我还当你多有骨气,还不是借口养伤,赖着不走!”
沈晓棠从来没有这么无语过。
我的老天奶,就这智商还海大教授,随便拉个清澈愚蠢的大学生也比她强吧?!
沈晓棠扬了扬透着血色的白沙布。
“我失血过多,下过几次病危通知。当然了,当时你们都不在。”
“如果我强行出院,这期间出了什么事,你们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养母梗了一下,不愿担上人命官司。
更难听的话终究没有出口。
养父扯了自家媳妇一下,让她收敛点。
“好歹是咱养了十八年的孩子,你就别跟她置气了。”
“晓棠,你好好在医院养着,等养好了再回家。”
说完,一手拉着王爱娟,一手拉着沈宝珠,一家三口美美离开。
沈晓棠看着紧闭的病房门叹了口气。
这要是原主在,又要伤心了吧。
送走一群颠子,沈晓棠迫不及待奔向洗手间。
书上说原主空有美貌,大脑空空。
她想看看自己现在长啥样。
“嚯!冲着这张脸,就算当对照组也值了!”
十八岁的少女身材纤细,皮肤白皙,鼻梁秀挺,一双水眸明艳动人,乌黑的头发略微散乱,却平添一股病美人韵味。
比她前世看好一百倍不止!
沈晓棠欣赏着自己的盛世美颜,又在医院里住了两天,第三天出院,护士电话通知家属,让他们过来接人。
养母拿起话筒就是一阵咆哮。
“有本事割腕没本事自己回来?!”
小护士不好意思传话,沈晓棠也不为难人,收拾好了包袱就走。
六月天的日头不算大,沈晓棠在路上走走停停。
七零年代的海城远不如后来发达。
好些个西餐厅,租界洋房都改成了供销社,或者民宅。
老旧的沥青路在太阳的照射下发出刺鼻的味道。
嘿,多新鲜,她也算是见证历史了。
正在路上走着,身后突然传来一阵汽车鸣笛。
一辆红旗小轿车缓缓停到她身边,车窗摇下,露出一张斯文的俊脸。
“沈晓棠,别闹脾气了,快上车,家里就等着你开饭。”
沈晓棠搜寻原主记忆,发现这就是男主。
梳着上个世纪海城流行的小平头,白衬衫,金丝眼镜,透出股知识分子的精英气质。
模样是不错,但这话也太典了。
她自己一个办理手续,一个人乖乖出院,她闹什么了?
一准又是女主在背后说她的坏话!
“我不坐,再走几步就到家了。”
这年月的汽车里没有空调,即使开着窗户也闷热得要命。
她可不想跟爹味儿男主坐在一块!
王立国不耐烦哄人,直接推开车门,扯住沈晓棠的手腕往车上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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