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引得李今越和林幼微都忍不住轻笑出声。约翰也有些尴尬地笑了笑,像是没有听见妻子的“拆台”,继续说道:“那天晚上,吴哥看我失魂落魄,就主动招呼我进店里避雨。其实,他们当时已经准备打烊了,可吴哥还是让嫂子重新开了火,给我煮了一碗姜汤,说实话,姜汤的味道我并不喜欢,但我那晚还是硬着头皮喝了下去”
“那时候我的中文并不好,吴哥和嫂子的英文不怎么样。但那一晚,吴哥听我抱怨了很久,还让我免费喝了不少酒,吃了不少东西。”
“那一晚,我们聊了很多,很多我都不记得了。但我记得吴哥跟我说了几句话,他告诉我,我们华夏的老话说得好啊,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你一个大男人,碰到一点挫折算什么?错了就改,不就完了?就你那拿鼻孔看人的态度,谁能喜欢你?做生意,要先学会做人嘛!”
“后来,吴哥确实照顾了我很久。每次我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或者只是想找人聊聊天,都会去他的小店。临走前,吴哥总是拍拍我的肩膀,嘱咐我,男子汉大丈夫,别遇到一点挫折就失魂落魄的,实在难受就来我这儿,喝点酒,没什么坎儿是过不去的。”
约翰说着,自己也忍不住笑了笑:“说实话,那段时间,吴哥的店几乎成了我的第二个家。我在那里认识了很多华夏的朋友,吴哥也经常跟我讲一些华夏的老话和道理,潜移默化地,我的中文也好了很多,性子也好了不少,我开始明白,我曾经那些优越感是多么无知。在华夏,其实也有很多人都是非常优秀的,但他们大多比较谦逊,不会刻意显摆。当然,我也遇到过不那么友善的华夏人,但他们最多也就是不搭理你,并不会真的对你做什么。”
他顿了顿,眼中闪过一丝释然:“慢慢地,我就真的喜欢上了华夏。我和路西开始一起自学汉字,开始认真学习汉字,甚至尝试着去看一些你们华夏的典籍。也是在那时,我才真正找到了吴哥告诉我的那句话——‘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出处,也才算真正明白了那句话里蕴含的磅礴力量。”
路西接过话头,瞳孔里闪烁着对另一种文化的热爱:“是的,亲爱的,你们华夏的文字真的是太美了。你们的典籍里的话语,就像诗句一样,优美又富有哲理。我最喜欢的是你们华夏的一位女词人,她叫李清照。哦,亲爱的,你们知道吗?她的诗词真的非常美,我爱她。”
约翰闻言,宠溺地笑了起来:“是的,我的妻子非常喜爱这位女词人。后来啊,我们也在华夏各地旅游过,见识了许多不同的风土人情。这次是我们第二次来西安了,上一次还是八年前呢。”
路西也感慨道:“是的,亲爱的,你们真的生活在一个十分美丽、强大,而且有着十分悠远历史的国家,你们真的十分幸运。”
李今越和林幼微相视一笑,李今越带着几分调侃说道:“谢谢你们对华夏的夸奖,你们带英……咳,也不差……”
约翰和路西同时愣了一下,随即也笑了起来:“哈哈哈,是吗?”
一时间,气氛因为这句略显微妙的调侃而变得有些轻松的尴尬,双方都心照不宣地互相尬笑起来。毕竟,如今“带英”在网络上的形象,他们这些生活在华夏的外国人想必也没少耳闻华夏网友的各种段子,如今这一本正经的客套话,反而显得有些滑稽了。
而天幕下的人们和嬴政,却又被这现代人的哑谜给弄得一头雾水。
[这……这又是何故发笑?那“带英”莫非有什么不妥之处?]
[方才还说人家国家不错,怎地他们自己人却笑得如此古怪?]
嬴政微微蹙眉,这些后世之人,说话总是这般云山雾罩,着实费解。
几人说笑着,又一同在城墙上走了一段路,欣赏着古城的风光。眼看时间不早,他们便一起下了城墙。
就在几人准备道别之际,一直被父亲抱着的克里斯蒂突然扭了扭身子,示意父亲放她下来。跑到他们那辆停在不远处的汽车旁,约翰过去打开后备箱,小姑娘踮着脚尖在里面翻找了一会儿,然后举着一本彩色的儿童故事书跑了回来,递到嬴政面前。
嬴政有些意外地看着递到面前的书,伸手接过,垂眸看了一眼封面——《白雪公主》。他的嘴角不易察觉地抽动了一下。好家伙,这又是白雪公主,又是白马王子的!一看就不是什么他需要的书,他本是不太想要的,可当他抬眼看到那小洋人那充满期待的眼神时,心中那份属于帝王的矜持和对孩童的些许无奈交织在一起,最终还是点了点头,难得地说了声:“多谢。”
克里斯蒂一听,小脸蛋上立刻绽放出灿烂的笑容。
分别之际,林幼微也和路西互相添加了微信。路西热情地嘱咐道:“亲爱的,你们若是去了上海,务必要联系我,让我好好招待你们一番。”
李今越和林幼微笑着应下,随后几人便互相道别,各自踏上了归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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