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盏孔明灯从眼前升空,望诗头都没抬,满脸蔑笑看过去。
灯芯焰色照亮外层的薄纸,“诗诗长命百岁”几个字眼清晰呈现在眼前。
这字迹很熟悉,她眯了眯眼,想起之前在他办公室里看到的那张签名。
一个是毛笔,一个是钢笔,虽然写字工具有所不同,可她还是能看出这是他亲手写下的。
目光移开,她又看向其他孔明灯。入眼能看清的每一盏灯都寄托着不同的祝福,但唯一一点相同的是这些字都是出自他一人之手。
内心激起一层名为惊讶的浪花,可在男人身上的气味随风钻进鼻腔时,这点震惊被天崩地裂的兴奋所取代。
她将他搂紧,似毒蛇发现猎物的眼神直勾勾锁定在那盏孔明灯上。
焰色晦暗交错间,她歪头靠在他肩头,红唇贴近他耳尖:“陆锦州。”
清软的嗓音带着哭过的鼻音,绵绵的,惹人疼的,却也是藏着真实情绪的。
“嗯?”
“等下次你过生日的时候,我会好好准备,一定送你一份特别的礼物,就像你为我准备的一样用心。”
他抬手覆上她的后脑勺,“诗诗,只要是你送的,我都喜欢。”
高脚杯倒映出的那张面孔笑得更加肆意,“长命百岁”四个字还在视野里并未飘远,而她心里要的,却是他英年早逝!不得好死!
……
人与人的关系总在一次看似敞开心扉的交谈后攀登亲密的顶峰。
加之陆锦州对她的感情,他们算是度过了一段极其甜蜜的时光。
在此期间,陆锦州对她可谓是体贴入微,就像在对待一个比他重要千百倍的珍宝。哄着、惯着、捧着,从不让她受一点委屈。
知道家里其他几位对他们的婚姻并不满意,所以他从来不会让那些人出现在她眼前。
他独守着与她的二人世界,将所有的爱与热情,耐心与时间都奉给她一人。
两块拼图的拼凑总需要一些时间,他在磨平自己的棱角,把控细节去讨好,而她同样也在努力,努力接受他,接受这段婚姻。
一天又一天,一月又一月,有她在身边,陆锦州觉得空气里都弥漫着一股香甜。
从前走过千万次的街道焕然一新,那些无聊的地方也因为她的存在而变得有趣。
他喜欢缠着她,沉沦并享受有她在身旁的分秒。
他们婚后的第一个新年是在奥克兰的安澜雪山度过,只因为她突发奇想,想去追极光。
她的心血来潮他从不会拒绝,于是在第二天,他就带着她逃离了其他所有人,飞到国外。
那夜风雪很大,挂着铃铛的麋鹿拉着雪橇,缩在他怀里的女孩仰头看极光,而他目不转睛凝望她的脸庞。
那夜情意漫漫,如同那场没有停歇的鹅毛大雪。他永远记得那夜,记得她送给他的礼物——一双红色手套。
手套戴上后格外的暖和,也或许是因为有她的手牵着,她的手在他掌中小小的一只,他很想就这样一直握住她的手,直至死去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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