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骜说完这句顿了一下,又另起话头道:
“目前该办妥的前置工作都办妥了,到了最关键的一步,这一步你确定要和我一起吗?
我个人的意见还是像方才那样,你去个安全地点等着,我把你姐姐救出来了再去和你汇合,然后一起回国,怎么样?”
“雾非雾”摇摇头,说:
“我现在也有枪了,我跟着您说不定也能帮上忙的。”
这边看了看她拿出来晃了晃的P365,仔细盘算了一下各中利害,最终点头道:
“好吧,你可以跟着我咱俩一起去,不过我事先声明,我这么决定不是因为你有了把小手枪,更不是为了让你帮我的忙,而是白家在本地势大,又有军阀撑腰,我一次干掉了他们这么多人,要一点都不走漏风声谁也做不到。
若是把你留下,然后让这帮家伙不知道七拐八绕打听到了你的消息,那你就太危险了;我在本地找的地方也不敢保证安全,所以索性不如一起吧,你在我身边,我随时可以保护你。”
“好!”雾非雾说这话时笑的比任何一次都开心,似乎要去做的并不是一件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玩命之举,更像是去参加什么轻松愉快的活动。
“那你得跟上我,我步子可快。”
“没问题的,您背着一百七十斤我身上除了一把小手枪什么都没有,要是再跟不上那我岂太差了?
而且您别看我瘦瘦弱弱的,但我从小在戏班子里长大,每天五点起床训练,十年唱念做打的基本功都熬过来了,所以身体素质还是可以的。”
项骜点点头表示肯定,然后道:
“那事不宜迟,咱们得全速前进了。”
两人上了来时开的那辆皮卡,一路挂着风就朝着“猪仔厂”方向驶去。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雾非雾”的手也越攥越紧,汗水把手心都浸透了。
这边无需直视,只是用余光瞥见就道:
“紧张了?”
“嗯,是有点,我虽然打打杀杀的没少见,但还从未亲手结束过他人的生命,所以一想到一会儿可能要真用枪打倒一个活生生的人,还是有点忐忑。”
“在枪店里逼住那个女人时你表现得很好,这次是因为对手强大,还是因为知道马上要见到姐姐了?”
“都有,但也都不是主要原因。”
“那还有什么?说出来,能缓解你的情绪。”
“逼住那个女人是因为我知道她会害怕,她会为了不被我伤害而按我说的做,但到了那里碰到的人肯定不是这样,谁企图靠近,我只能毫不犹豫的将其打倒。”
“嗯,你的想法很对;‘毫不犹豫’这个词用的很准确,就是要这样做。
如果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建议的话,那我会这样说:不要想不相干的人,只去想想你姐姐的遭遇,你觉着打死他们需要有任何负罪感吗?
这些人不管承担任何后果,任何痛苦,都是他们应得的,所以卸掉一切道德负担,并且认定你正在做一件好事。”项骜道。
“雾非雾”顺着这边的思路想了想,又深呼吸了几次后眼神忽的坚定了很多,道:
“听您的,果然没错。我突然理解您杀人为何会像喘气一样简单了,好像是做了一个非常随意、常见的事。”
他闻言一笑,道:
“如果这是一种夸奖的话,那我接受了。”
“只是...我有点好奇您第一次杀人时是什么时候?当时也像我这样紧张吗?如果这个问题很敏感的话,您全当我没问过。”
“没什么敏感的。我第一次杀人是在16岁,当时是为了活下去,为了保护我身边对我来说很重要的人,所以不得不做,如果不做或者做得不够才会让我悔恨,因此我当时没有任何犹豫,也就谈不上什么紧张之类的;等事后想起时,也没觉着怎样,如你所说,好像和喘气喝水一样,不过是一件很平常的事罢了。”
“16岁?!您这么小的时候已经...已经这样了?那杀的是什么人啊?”
“有严重暴力倾向且作案累累的精神病。”
“哦,那的确该杀,这种人留着也是祸害,您杀掉一个等于拆掉了一枚可以反复爆炸的定时炸弹。”
“不。”
“我...哪里说错了吗?”
“我不是杀了一个,而是杀了八个。他们是一个团伙。”
“雾非雾”闻言惊的有些瞠目,缓了好一会儿才低低的说:
“16岁...那还在上高中吧?”
“嗯,那年我高一。”
“我的天呐...难怪是能以一己之力覆灭‘康家门’的英雄,我和姐姐能遇到您真是三生有幸。”
“说到你姐姐,其实你也应该高兴起来,至少所担之心可以放下十之七八了。”
“您的意思是说姐姐被那个叫白进深的看中,免遭了不少罪?”
“何止是不少,你知道一个颇有姿色但又没人保护的‘女猪仔’有多惨吗?会是那些看场子马仔平时免费的泄欲工具,不听话的话就会被绑起来‘开火车’,直到屈服、破罐子破摔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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