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这些,项骜敲开房门,因为收了不菲的好处,所以女主人非常热情的把人往里让,而这边没有进去,只是在门口又嘱咐了两句后便离开了。
第一站是在镇子外找了一片本地随处可见但没有人来的小片亚热带雨林,在一处灌木丛上标记好并将暂时用不着的装备都藏起来,只带上机枪和一条250发弹链以及2枚手榴弹,轻装简行。
第二站便是要向着迎击那400多人的方向进发。赶过去时等了大约十多分钟,一个车队杀气腾腾的沿路过来了,这些车五花八门,皮卡、自卸卡车、三轮摩,还有小型公交车,但不管是哪一种哪一辆,里面都盛满了人。
他们一共分乘二十多辆大小不一的破烂,那样子大有将镇子铲平的架势。
项骜用一棵树做掩护,卧倒将两脚架撑开,对准发动机就展开了一道道长点射,从把头车打停,到对方发现遇袭纷纷下车,再到每辆车都被打爆趴窝,前后用时只有几十秒,当尾车冒出浓烟眼看着要烧起来时,这帮家伙都还没完成一个最简单的集结,还是乱糟糟的一堆,游兵散勇的拉胯属性显露无余。
这边心中更添几分蔑视的同时看了看来回乱跑的人影,最终放弃了抓住这个当口扩大战果的机会——如果此时用机枪实施长点射或扫射,至少能够杀伤上百人,一次性报销对方三分之一的战斗力。
不这么做当然不是妇人之仁,而是一次性打掉这么多,剩下的必然士气崩溃心生畏惧然后跑掉,那要想追着打可就麻烦了,为了尽可能的一网打尽,还是得按计划行事,得耐住拿人头的诱惑。
随后项骜站起身,故意跑到显眼的位置,期间还抬高枪口朝天打了十几枪,成功引起了那几百人的注意。
接下来便是后者追前者跑,若想甩开以这边的脚力完全是一个加速的事情,但他却像那“引路鱼”一样钓着他们,让距离始终保持在一个能看见却怎么撵也撵不上的区间。
就这么一口气跑出去一个多小时,项骜预计差不多了,向着四周扫视了一圈,果然看到了“印缅”边境的界碑,继续向前便将进入印度曼尼普尔邦的境内。
身后那些家伙体能此时肺都快喘炸了,导致这边还得等一会儿,等他们重新把已经被拖散架的队伍集结好了再次故技重施,继续钓鱼。
做完这一步,他一跃穿过国境线继续向前深入,追兵不管也不懂这么多,遂也跟了进来。
项骜几次回头观察,确定四百多基本跟到了印度一侧,转即按照记忆找到了一条完全隐没在植被之间的路线,三窜两纵消失在了视野之中。
然后绕了一个大圈,返回缅甸境内,往镇子赶去。
他这么轻轻的来又轻轻的走是毫发无损,屁事没有,但跟进去的几百号可倒了八辈子霉了,随便走两步就是一声巨响,紧接着则是撕心裂肺的嚎叫,为什么?因为踩了地雷。
这群人脚下的这片地,是一片面积和密度都极为惊人的雷场,虽然已经停用了三十多年,但里面的反步兵地雷可不会轻易过期。
如果踩到装药量较大的致死型那算是比较幸运的,当场崩个稀巴烂等于死了个痛快,最惨是那些踩到致残型的,一枚压发跳炸雷飞到半空七八十厘米的位置炸开,弹片将大腿和裆部都给炸烂了,哪怕是现场有最好的野战医疗条件,捡了一条命未来也是废人一个,成了纯粹的累赘。
而即便没有,这人一时半会儿亦咽不了气,只能躺在地上不停的挣扎,最终要么死于失血过多要么被活活疼死,不过在此之前,都得被重伤折磨好一阵子。
还有专门炸小腿和炸脚的更不用说,踩爆了膝盖以下给炸成碎肉烂骨,或者整只脚掌彻底拜拜,不论哪种都足以让伤者痛不欲生。
项骜一路飞奔,不用再管身后的谁,全速之下将时间压缩到了来时的一半,到了标记好的灌木丛拿上装备,再抵达寡妇家里接上“雾非雾”,最后回到出发点那家炒栗子店,全程一共用了不到两个小时。
当他把情况给两人大致说了一下后,“雾非雾”虽然惊讶但比较含蓄,而老板的反应就激动多了:
“你把他们给引到雷场里去了?!那你自己是怎么回来的?!”
“我有我的路线,我知道哪里有雷哪里没有,所以炸不到我的。”
“我刚来这里的时候就听说过那地方,几年前镇子里有人养的水牛误入其中踩到了一枚,那炸出来的钢珠和破片把牛肚子都打漏了,肠子流了一地,惨的要命;那这四百多你觉着还能活几个?”
“以这个雷场的密度,一个也活不了,今天日落之前他们都得死在里面。”项骜道,说的非常笃定,不容置疑。
“听起来你好像很了解那里,难道说以前就去过?所以才知道怎么安全离开?”
“对,我参加训练的时候专门练过工兵科目,排雷是必须掌握的,尤其是各种小型反步兵型号,为了增强我们的实操能力和经验,参训人员被拉到了全球多个着名遗留雷场,阿富汗苏联人埋的、柬埔寨越南人埋的、越南美国人埋的、毛里塔尼亚摩洛哥人埋的;还有这里,印缅边境上印度人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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