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耍旁有个地摊,一块破旧的布上,零散的摆着几块玉,还有两件铜器。
摊主衣着有些破旧,头上带着顶草帽,也不吆喝,就靠在墙边,捧着个铁饭盒在吃饭。
时荞在摊边蹲下身子,拎起一个铜樽,应该刚出土不久,纹路里的泥渍都没清理干净,杯身上边缘有片深沉的暗红。
是血。
应该是它的主人拿它砸过人,让血浸了进去,没做清洗就又被埋在地下数百年,历经岁月,血跟器身融成了一身。
值个六位数,前提是得有人会买。
把东西放回去,时荞拍了拍手,抬头看了眼在墙角吃饭的人:“又从地下淘东西,不怕被抓?”
墙边靠着的人没动,嗓音涩的像塞了把沙子:“跟一个考古团队下去了两次,这是我的报酬。”
考古团队?拿文物给他当报酬?
听着就知道不是什么正经的。
“咦,怪人你也来了啊,”跑过来的月桐眼睛一亮,可看着他手中端的铁饭盒里没半点热气,也没蔬菜和肉的干巴巴黄米,闻起来还有股馊味,又犟起鼻子:“至于这么穷吗你?这东西你也能吃下去?”
“至于。”男人点头,扒了口饭:“比蛇鼠虫蚁味道好。”
这一句,勾起了月桐如噩梦般的回忆,一个激灵,搓着身上鸡皮疙瘩,打住这个问题:“你可闭嘴吧,”她把手里刚买还没来得及吃的炒粉塞给他:“给你吃这个。”
男人也没客气,接了饭盒:“两位要捧个场吗?”
“我对这些玩意不感兴趣。”月桐剥了个棒棒糖塞嘴里,盯着他的东西满目嫌弃。
时荞从外衣口袋里拿出一封信,还带着印漆:“把这封信送给那个人,报酬七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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