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最“离奇”的操作,还是送走亲女儿,然后养个“替身”。
好吧,就算余青莲是真?替身,用来给余清漪挡灾的工具人,其结果却是——
十五年后,似苏鹤延这样喜欢听京中八卦的人,都认定余家大房只有余青莲一个女儿。
余清漪什么的,更是听都没听过。
鸠占鹊巢了啊。
替身终究彻底代替了原主!
就算余家父母的长辈,他们的初衷是好的——为了救女儿。
但,最终的结果却是亲女儿被逼得只能拦截喊冤,而替身却被娇养着长大,成了京中出了名的小才女!
“……唔!这算不算另一种形式上的‘我在救你的路上,爱上了别人’?”
苏鹤延在心底默默评论着。
她忽然觉得,余家的这种“替身梗”,比“真假千金”更恶心。
毕竟在“真假千金”的戏码里,假千金是因为被错认成了真千金,这才被好好对待。
而余家呢,从一开始就知道,余青莲并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而是从外面找来的“替身”,是给自己亲生女儿挡灾的工具人。
可他们还是喜欢上了余青莲,舍弃了余清漪!
为什么说“舍弃”呢?
苏鹤延表示:“宝儿,别忘了,余安年是大理寺卿,是掌管京城以及全天下刑狱案件的最高机构!”
“正常情况下,若是有了冤案,涉案者的家属想要喊冤,都会去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等等官署!”
“余清漪不是被偷偷换掉的真千金,她应该知道自己的身世。但凡余家对她足够关心、足够疼爱,余清漪出了事,也会第一时间跑去余家求助!”
“不!更‘矫情’一点的说法是,若余家真的心疼自家的女儿,定会关注揽月观的动向,定会定期派人去揽月观探望余清漪,又岂会在揽月观出事半个月这么长的时间内,却还浑然不知?”
苏鹤延嘴上不说,内心独白十分丰富。
经过她一番分析,她得出一个结论:余家根本不在乎余清漪这个亲骨肉,余清漪对余家也早已失望!
“是啊!所以才是‘奇闻’!”
秦嬷嬷没有听到苏鹤延心里的独白,只听到了她对于余家行事的不理解。
她点点头,忽的想到了什么,说道:“听说,余家的太淑人最喜欢礼佛,极信命理、报应之说。”
苏鹤延犀利的指出:“对!信佛,却把孙女丢去了道观!”
什么信不信的,既然这么信,那就别只是把孙女送出去啊,自己也去寺里待着!
平日里也别吃什么山珍海味,穿什么绫罗绸缎,合该过一过真正的苦行僧的生活。
自己当着风光富贵的老太君,却“牺牲”一个可怜的孙女儿。
等等!
苏鹤延想到自己在现代看到的狗血小说、烂俗短剧,禁不住又一次的脑洞大开:
“那个余青莲真的是贫苦农户家的女儿?她没有什么离奇的身世?”
秦嬷嬷愣了一下,眨眨眼,似是一时间没有跟上自家姑娘的思维跳跃。
苏鹤延看了眼自家奶娘,直接问了句:“嬷嬷,如果没有特殊的原因,你会偏爱一个跟自己没有血缘关系、没有利益关系的孩子吗?”
就像她苏鹤延,秦嬷嬷会照顾她、会疼惜她,最初的原因一定是秦嬷嬷是她的乳母。
赵氏捏着秦嬷嬷以及她全家人的身契,并定时定点的给她发放月例。
有身家性命的威胁,有月例、赏钱的利诱,秦嬷嬷才会尽心尽力的伺候苏鹤延。
然后,在慢慢的相处中,秦嬷嬷与苏鹤延有了感情。
这、才是符合正常逻辑的人际关系。
而余家的“替身游戏”,就有些不太符合常理。
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余家太淑人会把贴身服侍自己的丫鬟当成孙女儿偏爱吗?
答案是:不!
就算那个丫鬟救了太淑人的命,都不可能!
因为在古代,身份等级无比森严。
想要跨越阶级,只是一个救命之恩,根本就不够。
哦不,奴婢对主子哪有什么“恩”?
作为奴婢,本来就有护主的职责啊。
除非在护主的过程中,赔上了性命,主子为了彰显自己的高贵、宽容、知恩图报,会予以“追赠”。
或者,主子需要利用奴婢,才会认个“干亲”。
就像《红楼梦》里秦可卿的两个丫鬟,一个“殉主”,得了个“义婢”的追赠,一个主动认秦可卿做义母,愿意为她摔盆送灵,这才成了“姑娘”!
也只是名分上的干女儿,却不会真的享受四个春那样的待遇。
所以,余家这种只认替身、不要亲女儿的做法就有些不合理,除非另有隐情。
秦嬷嬷听了苏鹤延的话,也禁不住有些怔愣。
片刻后,她摇摇头:“不会!老奴不会偏爱一个跟自己毫无瓜葛的人。人与人之间确实讲究缘分,但最基础的还是血缘与利益!”
作为长者,可能会喜欢某个或好看、或有天分的后辈,但也只是喜欢,断不会越过自己的亲生骨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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