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把典型的制度陷阱:
你要是同意介入商业项目,对手就能说你越权、搞选择性干预;
你要是不同意,对手又能说你双标、透明只对自己人。
书记在电话里急得声音发紧:“他们这是逼你出手。”
林远却很平静:“那就让条款出手,不让人出手。”
第二天一早,住建局把“介入申请”正式回函,措辞非常死板,也非常锋利:
——不符合公共项目触发条件;
——不属于协调小组介入范围;
——建议申请方按市场合同与司法途径解决履约争议;
——如涉及群体性风险,可由街道启动信访解释模板,但不触发协调介入。
回函一发出去,那家开发商立刻在行业群里带节奏:“看吧,所谓透明,就是官商勾结,想帮谁帮谁。”
群里一片热闹,等着看林远怎么“辩”。
林远没辩,他做了另一件更狠的事——把“触发条件+负面清单”做成一份对外可读的A4公示版,贴到试点项目的公告牌旁边,标题就六个字:
“协调介入边界”
底下只有三栏:能介入什么、不能介入什么、怎么审计。每一条都是让人舒服不起来的规矩。
当天中午,质监站的老工程师路过公告牌,看完那张A4,突然对书记说了一句:“你们这是给自己上枷锁。”
书记苦笑:“不上枷锁,别人就说我们拿钥匙乱开门。”
老工程师点点头:“枷锁上了,才像制度。”
省里复核会在周五。
那天早上,林远去得很早,带着三样东西:
一份“介入触发条件与负面清单(正式版)”;
一份“介入纪要模板+双签流程”;
以及一份“拒绝介入商业项目的回函与留痕”。
会议室里,省住建厅监管处的处长翻了几页,抬头问的第一句就很尖:
“你们把权限砍这么死,现场遇到供应商拒供怎么办?你们靠什么让它恢复?”
林远没有说“靠协调小组”,只说:“靠合同履约、靠事实留痕、靠替代方案的法定路径。协调小组能做的是把窗口期协调出来,把审批链跑起来,让合同履约有路走。但它不能替市场定价,更不能替企业选人。”
处长又问:“那你们怎么保证不会被滥用?比如领导一句话就让你们介入?”
林远把“双签+备案抽查”那页翻出来:“领导一句话如果没有双签、没有纪要、没有回执,就不会发生。发生了,也留不住痕——因为没有痕,它就不是介入,是违规。我们把违规定义写死,纪检抽查写进机制。”
处长看着那行字,沉默了几秒,忽然问:“你是不是在把‘试点’变成一套新的权力结构?”
林远摇头:“不是新的权力结构,是旧权力的笼子。权力不可能消失,但它可以被记录、被审计、被限制。我们要做的是——让大家以后少靠一次电话,多靠一次回执。”
会议室里有人轻轻叹了口气,那不是赞叹,更像是认可一种“不得不”的现实。
散会前,处长把文件合上,给了一个不算表扬的结论:“你们这份负面清单写得够狠。狠得让人不舒服,但也正因为不舒服,才有可能被当成样板。回去把‘拒绝介入商业项目’的案例写进说明书,作为防滥用的反例。”
走出会议室时,副局长终于松了口气:“这关算过去了?”
林远没说“过去”,只说:“上锁只是第一步。下一步,他们会换刀——去卡工程安全,卡质量事故,卡真正能把人压垮的东西。”
副局长看着他:“你怎么总觉得他们不会停?”
林远笑了笑,像是被现实教出来的那种笑:“因为他们不是为了赢一局,他们是为了让规则永远上不了桌。”
他抬头看了眼走廊尽头的窗户,外面天很亮,却并不温柔。
“但现在,至少这把钥匙被锁进条款里了。”他说,“下一次谁想乱开门,就得先砸锁——砸锁就会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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