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安城的盛夏裹着一层燥热,通漠渠的流水在烈日下泛着粼粼波光,岸边的牧草长得齐腰深,风一吹就掀起绿色的浪。城楼下的互市热闹得像烧开的沸水——中原商队的马车上堆着刚运来的凉席和折扇,江南绣娘带着绣着荷花的绢帕在毡布上铺开,西域胡商则摆出自家酿的冰镇葡萄酒,连空气里都飘着股清甜的凉意。
李元霸穿着一身轻便的细麻布长袍,腰间悬着玄铁佩刀,正站在靖边楼的顶层,手里拿着望远镜,眺望着远处的草原。望远镜里,同罗部的牧人正赶着一群矫健的骏马往漠安城方向来——那是今年要送往长安的“贡马”,一共一百匹,都是漠南最优质的战马,每一匹都油光水滑,四肢健壮,是大唐玄甲军的重要战力补充。
“将军,帖木儿俟斤来了,脸色急冲冲的,像是出了大事!”守楼的玄甲军士兵快步走上楼,声音里带着几分慌张——帖木儿手里攥着半截染血的马缰绳,缰绳上还挂着一个铜制的马牌,正是贡马专属的标记,边缘被刀砍得参差不齐,显然是遭遇了袭击。
李元霸放下望远镜,快步下楼。议事厅里,帖木儿刚喝了碗冰镇马奶酒,却还是压不住脸上的焦急:“将军,出事了!同罗部的贡马队在‘落马坡’遭到了袭击,一百匹贡马被抢了五十匹,护送的牧人死伤了十几个!这是从现场捡回来的马缰绳,还有牧民说,袭击他们的是一群穿着黑甲的马贼,骑着黑马,手里拿着带毒的马刀,动作快得像一阵黑风!”
李元霸接过马缰绳,指尖抚过上面的血迹,一股熟悉的腥气扑面而来——是“马刀毒”,和之前血影门的毒不同,这种毒更烈,中者半个时辰内就会浑身抽搐,伤口会发黑流脓,若不及时解毒,三天内就会烂死。
“是黑鬃帮!”一个苍老的声音从门外传来,众人转头看去,只见雪岭剑仙拄着长剑走进来,白色道袍上沾着些许尘土,显然是刚从外面回来,“老朽今早去黑鬃山附近采药,看到一群黑甲马贼在演练骑术,他们的首领叫‘黑鬃王’,是突厥余党,十年前带着残部逃到漠南,在黑鬃山建立了黑鬃帮,专抢商队和贡物,之前仆骨部的商队就被他们抢过两次!”
黑鬃山在漠安城西南二百里,山高林密,山上全是黑色的岩石,山脚下有一片广阔的草原,是马贼们的天然马场。黑鬃帮的人个个都是骑术高手,他们的“黑风骑术”在漠南很有名,能在奔驰的马上作战,甚至能站在马背上射箭,寻常牧人和商队根本不是对手。
“贡马是漠南臣服大唐的信物,绝不能让黑鬃帮抢走!”李元霸走到沙盘前,指着黑鬃山的位置,“程咬金,你带二十轻骑,伪装成商队,去落马坡和黑鬃山之间侦查,摸清黑鬃帮的人数和贡马的下落;裴元庆,你去清点玄甲军的战马和武器,把连弩、融冰火把和苏老丈的解毒药都准备好——黑鬃帮的马刀有毒,必须做好防备;尉迟恭,你留在漠安城,协助苏墨加固驱蛊堂,同时联络同罗部和仆骨部的俟斤,让他们派骑射好手在黑鬃山外埋伏,防止马贼逃跑;帖木儿,你跟着我,咱们先去落马坡,看看现场的情况!”
众人领命而去,半个时辰后,程咬金揣着两袋肉干,翻身上马,带着轻骑朝着落马坡疾驰。李元霸则和帖木儿骑着踏雪马,朝着落马坡赶去——落马坡离漠安城有一百多里,坡上全是碎石,坡下是一片开阔的草原,正是贡马队遇袭的地方。
刚到落马坡,李元霸就看到了惨烈的景象——地上散落着十几具牧民的尸体,尸体上的伤口发黑,显然是中了马刀毒;旁边的草地上有很多马蹄印,都是黑马的蹄印,密密麻麻地朝着黑鬃山的方向延伸;不远处的岩石上,还挂着几件被刀砍碎的牧民服饰,风吹过,发出“哗啦哗啦”的声响,像是在诉说着刚才的激战。
“将军,你看这里!”帖木儿指着一块岩石,上面有一个黑色的鬃毛印记——是黑鬃帮的标记,用黑墨涂在岩石上,形状像一匹奔腾的黑马,“这是黑鬃帮的人留下的,他们肯定是想故意挑衅我们!”
李元霸蹲下身,仔细观察着马蹄印——蹄印很深,说明马贼们的战马很健壮,而且蹄印很整齐,显然是经过训练的骑兵,不是普通的马贼。他还在地上发现了几根黑色的马毛,毛质坚硬,油光发亮,是漠北特有的“黑鬃马”的毛,这种马跑得极快,耐力也强,是马贼们的首选坐骑。
“将军,俺回来了!”傍晚时分,程咬金带着轻骑回来了,他的脸上沾着尘土,铠甲上还有几道划痕,显然是遇到了危险,“黑鬃山的山脚下有一个巨大的马场,里面拴着五十匹贡马,还有两百多匹黑鬃马!黑鬃帮的人大约有三百多个,都穿着黑甲,手里拿着带毒的马刀,山上面还有一个‘黑鬃寨’,是他们的据点,寨门用黑石砌成,上面架着弓箭,不好硬闯!”
“他们的首领黑鬃王在哪?”李元霸问道,他知道擒贼先擒王,只要抓住黑鬃王,黑鬃帮的人就会不战自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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