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就不爱了。”
这句话,像一根细细的针,猛地扎进了我的心脏。带着一种决绝的、试图彻底斩断一切的意味。
可是,就在那一瞬间,或许是角度变换的缘故,我眼角的余光,瞥见了白晓荷那微微拉开一点的办公桌抽屉。
抽屉里很整齐,文件、文具井然有序。但在那一堆冰冷的物件中,有一点突兀的、熟悉的深蓝色一闪而过。
那是一支笔。一支款式早已过时,笔帽甚至有些磨损的深蓝色钢笔。
我的瞳孔猛地收缩。
认得那支笔,那是很多很多年前,在我们关系最好的那段时光里,我送给她的第一份礼物。不是什么名贵牌子,只是当时他觉得好看,适合她沉静的气质。
我以为,早就该被丢弃在岁月的垃圾堆里了。
可它没有。它被她静静地收藏在办公桌的抽屉里,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与那些代表着她现在身份和地位的、冰冷的文件与合同放在一起。
“我早就不爱了。”
那声低语仿佛还在空气中回荡。
可那支静静躺在抽屉里的、承载着遥远过往的钢笔,却像一记无声的耳光,响亮地抽在了这句宣言上。
我的手在门把上停顿了一瞬,最终,我还是用力拉开了门,走了出去。
厚重的木门在我身后缓缓合上,发出沉闷的声响,彻底隔绝了办公室内的一切,也仿佛将那段充满了矛盾、谎言与未竟之情的过往,关在了门的另一边。
走廊里依旧寂静无声。苏哲站在那里,久久没有移动。
我分明听见了心碎的声音。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那个坐在冰冷办公室里,说着“早就不爱了”,却还将一支旧钢笔珍藏至今的女人。
暮春的午后,阳光像融化的蜜糖,缓慢地流淌在城郊蜿蜒的小路上。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何会鬼使神差地将车开到这里。方向盘仿佛有了自己的意志,引领我穿过喧嚣的市区,驶向这片日渐熟悉的静谧之地。
“栖心小筑”的木质招牌在阳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泽。与前次来时不同,庭院里多了不少生气。几株晚樱开得正盛,粉白的花瓣偶尔随风飘落,散在青石板上。角落里新添了一组原木桌椅,旁边是个小小的工具间,门敞开着,能看到里面整齐摆放的画架和颜料。
我停好车,却没有立刻下去。手指无意识地在方向盘上敲击着,目光透过前挡风玻璃,落在那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上。
黄亦玫坐在庭院一角的画架前,背对着我。她穿着件洗得有些发白的亚麻长裙,外面套着件沾满各色颜料的牛仔围裙。阳光斜斜地照在她身上,勾勒出专注的侧影。最刺眼的是她鬓角那几缕白发,在日光下闪着银丝般的光,与她手中调色盘上炽烈的橙红形成了突兀的对比。
她正对着画布涂抹,笔触大胆而奔放,是一片燃烧般的晚霞,浓烈得几乎要从画布上流淌下来。
而庄国栋,就站在她身后不远处,手里端着个白瓷茶杯,姿态闲适得像是在自己家中的客厅里。他没有看画,目光温柔地落在黄亦玫的背影上,偶尔上前一步,将茶杯递到她手边,动作流畅自然,仿佛这个动作已经重复了千百遍。
我的喉咙有些发干,推开车门,脚步踩在落叶上,发出细微的沙沙声。
黄亦玫没有回头,画笔依然在画布上挥动。倒是庄国栋先看见了我,目光中闪过一丝讶异,随即恢复了平静,甚至对他微微颔首示意,没有敌意,没有戒备,就像对待一个偶然到访的普通客人。
“色彩再暖一点。”黄亦玫突然开口,声音带着作画时的专注,却不是对庄国栋,也不是对苏哲,仿佛是在自言自语,“这里的过渡,要像血融进水里那样……”
我站在几步开外,看着那片燃烧的晚霞在她笔下愈发浓郁,看着她鬓角刺眼的白发,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开口。空气中弥漫着松节油和颜料特有的气味,混合着院子里草木的清香,构成了一种与他那个冰冷精致的世界截然不同的氛围。
“乐瑶昨天还念叨,”黄亦玫终于停下了笔,却依然没有回头,语气平常得像是在聊家常,“说你好久没去听她的演唱会了。小姑娘有点失落呢,说爸爸是不是不喜欢她的新歌。”她轻轻笑了一声,带着点母亲的嗔怪,“你知道的,她表面上大大咧咧,其实心思细着呢。”
这寻常的话语,像一根细针,猝不及防地刺进了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喉头猛地发紧,所有来路上盘旋在脑海中的话——关于市场的争夺,关于子女的纷争,关于那个庞大帝国令人窒息的重量——全都堵在了胸口,翻滚着,灼烧着。我张了张嘴,最终,却只艰难地挤出了两个干涩的字眼:
“妈病了。”
声音沙哑,连我自己都感到陌生。
话音落下的瞬间,庭院里似乎安静了片刻。只有风吹过树叶的簌簌声,和远处隐约的鸟鸣。
庄国栋看了黄亦玫一眼,默默转身进了屋,很快又端着一杯水走出来。他走到我面前,将水递给他,眼神平静,甚至带着一种……我看懂了,那是怜悯。一种居高临下的,对困兽的怜悯。没有胜利者的炫耀,没有情敌的嫉恨,只有纯粹的,看到了对方狼狈不堪时而产生的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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