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家族兴衰史中的实证案例
山西乔家大院的兴衰堪称 “贤财之辨” 的活教材。乔家始祖乔贵发以豆腐生意起家,至第三代乔致庸时,以 “信、义、利” 为经商准则,其治家格言 “求名求利莫求人,须求己;惜衣惜食非惜财,缘惜福” 将 “贤” 融入商业伦理,使乔家成为晋商典范。但到第五代乔映霞之后,家族子弟沉溺鸦片、赌博,虽坐拥票号财富,终因 “贤才” 凋零而在民国时期衰败。这与同期宁波钱氏家族形成鲜明对比 —— 钱氏自五代吴越王钱镠定下 “子孙虽愚,诗书须读” 的家训,千年间涌现钱穆、钱钟书、钱学森等 “贤才”,印证了 “道德传家,十代以上;耕读传家,次之;诗书传家,又次之;富贵传家,不过三代” 的历史规律(《格言联璧》)。
更具深意的是宋代司马光家族。司马光在《训俭示康》中痛斥 “近世风俗尤为侈靡”,以自身 “食不敢常有肉,衣不敢纯有帛” 的俭朴,为子孙树立 “贤” 的榜样。其侄司马康 “口不言财”,官至起居郎,延续了家族清誉。这种 “以贤守财” 的智慧,恰如明代思想家薛瑄所言:“财者,民之膏血,取之过多,则其国危;蓄之过多,则其家危。”
三、哲学根基:儒家 “成德之教” 与 “贤” 的本体论建构
1. 从 “性相近” 到 “贤可学”:儒家教育哲学的奠基
孔子 “性相近,习相远” 的命题,为 “贤可学而至” 提供了理论基础。在《论语》中,“贤” 的培养被拆解为 “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 的实践路径 ——“道” 是终极价值,“德” 是行为规范,“仁” 是情感基础,“艺” 是技能支撑,四者构成 “贤” 的完整坐标系。孟子进一步提出 “人皆可以为尧舜”,将 “贤” 从少数人的特权变为人人可及的人格理想,这种 “平民化” 转向,使 “但愿儿孙个个贤” 的祈愿获得普世意义。
宋明理学对 “贤” 的哲学建构更趋精密。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中注解 “贤” 为 “才德之称”,强调 “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解决了 “才” 与 “德” 的张力问题;王阳明 “知行合一” 学说则将 “贤” 的修养落实到日常实践,提出 “在事上磨练” 的方法论,使 “贤” 不再是抽象的道德概念,而成为可操作的生命实践。这种哲学化的建构,让 “贤” 超越了家族伦理范畴,成为中国人安身立命的精神支点。
2. “贤” 与 “贵” 的价值排序:对世俗成功学的超越
在儒家思想体系中,“贵” 有双重定义:《孟子?万章下》区分 “天爵” 与 “人爵”,“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将 “贤” 归为 “天爵”,视为高于 “人爵” 的终极价值。这种价值观在《庄子?秋水》中得到呼应:“鹓雏非梧桐不止,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以寓言形式拒斥 “金玉之贵” 的诱惑。北宋张载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 的横渠四句,更将 “贤” 的内涵从个人修养扩展至宇宙担当,使 “贤” 成为连接个体生命与天地大道的精神桥梁。
这种超越性在魏晋时期表现得尤为突出。竹林七贤拒绝与世俗同流,阮籍 “时率意独驾,不由径路,车迹所穷,辄恸哭而反” 的放达,嵇康 “宁作沉泥玉,不为媚渚兰” 的孤高,本质上是以 “精神之贤” 对抗 “世俗之贵”。这种精神传统深刻影响了后世家训,如明代杨继盛《临终遗子书》所言:“人须立志,初时立志为君子,后来多有变为小人者。若初时不先定向,终无所成…… 吾儿当以是为鉴。”
四、社会功能:“贤治” 理想与传统中国的治理逻辑
1. 从 “选贤与能” 到科举制度:贤能政治的历史实践
“贤” 的社会价值最直接体现于政治领域。《礼记?礼运》“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 的描述,构建了中国最早的贤能政治蓝图。西周 “乡举里选” 制度,以 “贤”“能”“孝”“悌” 为选拔标准;汉代察举制将 “贤良方正”“孝廉” 作为入仕正途;至隋唐科举制确立,“贤” 的考核标准虽向 “文才” 倾斜,但 “德才兼备” 的核心未变。唐代韩愈在《送温处士赴河阳军序》中感叹:“伯乐一过冀北之野,而马群遂空。夫冀北马多天下,伯乐虽善知马,安能空其群邪?解之者曰:吾所谓空,非无马也,无良马也。” 以 “良马” 喻 “贤才”,道破贤能政治对社会治理的关键意义。
科举制度的妙处在于将 “贤” 的标准客观化、制度化。宋代确立 “糊名”“誊录” 制度,明代形成 “八股文” 写作规范,虽然后世对八股文多有诟病,但在当时确实实现了 “至公” 的选拔理念 ——《明史?选举志》称 “科举必由学校…… 非科举者,毋得与官”,使 “贤” 成为跨越阶层的通行证。这种制度设计,让 “但愿儿孙个个贤” 的家族祈愿与 “选贤与能” 的国家治理形成良性互动,构成传统中国社会流动的主要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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