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啥虎事儿啊?”姜红有些莫名其妙。
“就说你打扑克,输了脱衣服的事情!”徐红玉没好气的说道。
“阿,这事儿啊,我那不是喝多了吗!啥也不知道,第二天早晨,我都断片了!想了很久才想起来!我和郑勇喝着酒,一不小心就说走嘴了!”姜红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脸蛋儿。
“姜红,你们两个都这样了,都没有任何信任了,实在不行的话,你们就算了吧!”李灵看了一眼姜红说道。
“她能舍得人家嘛!”徐红玉白了一眼姜红。
“你说我和他都在一起一年多了!这眼瞅着就二年了,咋能没有一点感情呢!”姜红的眼中出现了少有的失落情绪。
“你们两个咋认识的?”李灵犹豫着问道,其实,她似乎猜到了,可她一想到郑勇那个怂样,她还是不相信,这种土老帽会出去那样的场所。
“就是你想的那样,俺们两个在那种地方认识的!”姜红并没有遮遮掩掩,她知道李灵心里是怎么想的。
“在大连认识的吗?”
“不是,就在梅城,梅城的边上的一家饭店。”
“姜红,你当年不是办了身份证就离开吗?你怎么还会在梅城?”
“当时,我并没有离开,因为我不知道我去哪里?何洋让我住在她男朋友那里,我待了一个月,身上那点钱用完了,所以……”
“后来呢,你是怎么来的大连?”李灵明白,姜红是在梅城就重操旧业了,看来这碗饭她是端起来,就再难放下了。
“那我跟你慢慢说吧。”
姜红点燃一支烟,她的思绪回到了两年前。
当年姜红和李灵分开了之后,她想起了何洋,她想让何洋给她出出主意。
何洋当时还没有离开梅城,她在梅城有个男朋友,她的男朋友不是本地人,所以他租房住。
何阳男朋友租的是个平房,刚好有两间屋子,于是,何洋就把姜红送到了她男朋友那里,就这样,姜红住了下来。
一个月后,姜红拿到了身份证,她却没地方去。
但她总不能一直住在何洋男朋友那里!于是,她想找个工作,但她找来找去,总是没有合适的工作。
最终,姜红把目光放在了梅城边上的饭店上,这些饭店并没有什么特色菜,但来回出入的人却很多。
有过这种经验的姜红,她心里明白,这些饭店就是一个挂羊头卖狗肉的地方。
姜红这一次,她没有任何犹豫,她走进了饭店。她在这家饭店,她并没有从事皮肉生意!因为,她就算堕落了,她也不想出卖自己的肉体。
即便是她脏了,她也不想任男人蹂躏她的身体。
虽说姜红这样根本挣不了多少钱,但她却是很知足。
一来二去,姜红在饭店里有了熟悉的客人,这些客人虽说知道姜红不出台,但很多人就是想让她陪着喝酒。
郑勇便是其中的一位,他对姜红很殷勤,甚至有些讨好,他每次都会给姜红双倍小费。
姜红最初却对郑勇没有任何想法,理由很简单,因为郑勇没什么地方可以吸引她的。
郑勇长得模样太一般了,而且怎么看起来,他都像个一个农村来的三炮,他最常见的打扮便是一顶军绿色的雷锋帽、红色的线衣、绿色的袜子配上一双沾满黄土的黄胶鞋。
而且他的年纪看起来也不小了,他只要一笑起来,他眼角的皱纹仿佛都能夹死一只苍蝇。
除了他给钱姜红喜欢,至于他这个人,姜红根本没有任何感觉。
一来二去,姜红和郑勇认识半年了,郑勇也在姜红身上花了一两万块钱了!他对姜红很大方,不仅给姜红小费,他还时不时的给姜红带点小礼物。
虽然这些钱不是很多,但郑勇每次来,都会叫上一桌饭菜,所以两样花费加在一起,还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姜红并不知道郑勇是哪里来的钱,毕竟她从郑勇的打扮看得出来,郑勇根本不是什么有钱人!可话又说回来了,她就是吃这碗饭的,就算她发善心了,让郑勇少花点钱,也许郑勇还会把钱给别的女人花呢!
时间久了,姜红以为她的人生也许就这样了,她在这里混几年,也许父亲的气消了、村里人淡忘了她的事情,她就可以回家了。
但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她平静的生活,很快就被打破了!打破这一切的不是别人,那就是小明子。
小明子就是姜红命里的劫数!他由于失去了姜红这棵摇钱树,他迫不得已再次回到梅城。
他和他的那几个狐朋狗友,又开始在有小姐的饭店、歌厅里出没了!他们这样做的原因很简单,那就是他想在这种地方再找到一棵摇钱树。
这个世界总是充满了戏剧化,充满了意料之外!
小明子居然发现了姜红的身影。
他自然不会放过姜红,但他这一片里,根本没什么势力,也就是说,除非姜红心甘情愿的跟他走,否则,他似乎无计可施。
于是,小明子又开始对姜红花言巧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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