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笑七也端起杯,跟她碰了一下。
“予蓓,”许林泽又轻声念了一遍这个名字,低头对养女说,“以后你就叫谭予蓓了。喜欢吗?”
小姑娘咽下嘴里的食物,认真地想了想,然后用她那带着西班牙语腔调的中文,一个字一个字地说:
“谭——予——蓓。”
虽然发音不太准,但每个人都听清了。
二婶第一个拍起手来,跟着满桌的人都鼓起掌。小瓜——不,谭予蓓——被这阵势吓了一跳,往许林泽怀里缩了缩,但很快又探出头来,露出一个怯怯的笑。
那个笑,像含苞的花骨朵,刚刚裂开一条缝,透出一点点颜色。
邬总又在旁边学着谭笑七的语气说:“来来来,吃菜吃菜,菜凉了就不好吃了。”这回学得更像了,惹得大家又是一阵笑。
谭笑七也不恼,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蹄髈放到二婶碗里,又夹了一块放到谭予蓓碗里。小姑娘看着那块油亮亮的肉,犹豫了一下,咬了一口,然后眼睛又亮了,朝谭笑七咧开嘴,露出沾着酱汁的牙齿。
谭笑七看着那张小花猫似的脸,忽然觉得,这顿饭比以往任何一顿都香。
桌上的菜还在冒着热气,酒杯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声响,笑声一阵接一阵地飘出窗外。海市的冬夜冷飕飕的,可谭家大院的灯火,亮得像是要把整个夜晚都焐热。
谭予蓓坐在许林泽身边,怀里还抱着那叠红包,时不时低头看一眼,又抬头看看桌上的人。她不太听得懂他们在说什么,但她认得那些笑——在墨西哥的时候,孤儿院的嬷嬷们也这样笑过,只是没有这么多,这么亮。
她悄悄地、用西班牙语说了一句:“ Mamá, me gusta aquí。”
妈妈,我喜欢这里。
许林泽听见了,把她往身边拢了拢,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
“喜欢就好,”她说,“这里以后就是你的家了。”
桌上的觥筹交错还在继续,二婶在讲一个什么笑话,逗得满桌人前仰后合。谭笑七又给自己倒了半杯那瓶1968年的老酒,这次入口,倒不觉得那么酸了。
酒还是那瓶酒,可喝第二口的时候,滋味就不一样了。
有些东西,是要慢慢品的。人也是。
杨一宁并不知道那个墨西哥女孩获救的实际过程,好在人已经找回来了。具体怎么找到的、中间经历了什么,没人说得清楚,她也没多问。不是不关心,是她的心思根本不在那上面。
对她震撼最强的,始终是谭笑七,一米七八的谭笑七。
一米七八。
她反复在心里默念这个数字,像念一道咒语,念一遍,心跳就快一拍。她认识谭笑2年了,那个男人在她心里的形象早就刻死了,1米58,比她矮半个头,站在她面前的时候,她得微微低头才能看清他的表情。她曾经以为这就是命,她喜欢他,可他就是这么高,没办法。她也试过说服自己,身高算什么?人好就行了。可每次走在街上,看到别的女人挽着高个子男人的胳膊,她心里还是会钝钝地疼一下。
现在,1米78,一年,二十公分。
这二十公分像一记耳光,把她过去所有的纠结、犹豫、自我说服都扇得粉碎。女人是不讲理的动物,她比谁都清楚这一点。如果说以前阻碍她的是谭笑七的身高,那么现在,令她不顾一切要嫁给谭笑七的,同样是因为他的身高。逻辑是一样的荒唐,感受却是实打实的。以前她觉得自己是在“将就”,现在她觉得自己捡到了宝。以前她不敢想象跟他并肩走在街上的画面,现在她满脑子都是那个画面,她挽着他的胳膊,他的肩膀在她视线平齐的地方,她要微微仰头才能看清他的脸。
光是想想这个画面,她就觉得心脏被人攥住了,又酸又胀,喘不上气。
她甚至没时间去想谭笑七到底是什么原因能迅速长这么高。是吃了什么药?做了手术?还是之前一直藏着掖着?这些疑问在她脑子里一闪而过,就被更大的浪潮吞没了。她不在乎。真的不在乎。他就算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她也认了。
她只知道一件事:现在的1米78的谭笑七,她要定了。
这个念头从昨天开始就在她脑子里转,转到今天,转到她坐在办公室里一整天心不在焉,转到她盯着桌上的文件看了半小时一个字都没读进去,转到下班铃响的时候她几乎是弹起来的。
从中心分局出来,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
一月的海市,天黑得早。街灯亮了一排,橘黄色的光洒在人行道上,把行人的影子拉得老长。杨一宁裹紧了大衣,快步往分局外面走。冷风灌进领口,她打了个哆嗦,但脚步没停。
马维民终于松口了,“明天可以来上班,”马维民下午把她叫进办公室,靠在椅背上,语气还是那副不咸不淡的样子,“条件是上午休息半天,下午再来。”
杨一宁当时差点跳起来,“行行行,下午就下午。”她当时笑得眼睛弯成月牙,“谢谢马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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