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至此,真相大白。凌云面色沉肃,宣判道:“案犯张王氏,不守贞节,与人通奸,又听信奸夫唆使,诬告亲子忤逆,企图陷子于死地,其心可诛!案犯王五,品行卑劣,诱人妻室,又出毒计谋人家产,实属奸恶之徒!依《唐律》,诸诬告人者,各反坐。尔等诬告十恶之罪,罪加一等!来人,将张王氏、王五拖下去,各杖五十!”
衙役轰然应诺,上前便要拿人。
“大人且慢!”一直沉默的张志远忽然叩首,声音带着哭腔:“学生恳请大人开恩!母亲虽有弥天大错,然终是学生生身之母,年事已高,恐不堪杖责。学生愿代母受刑!”
此言一出,堂上堂下众人皆露动容之色。孝子代母受刑,这可是能博取巨大声名之举。若凌云顺水推舟,难免会被人赞一句“法外施仁,成全孝道”。
然而,凌云却冷笑一声,目光如刀般射向张志远:“张志远,你此刻倒是想起孝道了?你母与人通奸,你身为人子,不能善加劝谏,防微杜渐,以致酿成今日之祸,此为一过!案发之后,你不思揭发奸佞,澄清事实,反在公堂之上含糊认罪,看似孝顺,实则是惧于家丑外扬,损你读书人的清誉,此为二过!如今见事已败露,又欲以代刑之举,沽名钓誉,搏一个孝子之名,将此案变为你扬名的垫脚石,此为三过!你这点心思,岂能瞒过本官?国法如山,岂容你借机市恩!来人,将张志远一并拉下,重打三十大板,让他明白,何为真孝,何为伪孝!三人一并行刑!”
凌云这番斥责,如同剥茧抽丝,将张志远内心深处那点算计揭露无遗。张志远被说得面红耳赤,再也无言以对。
在衙役们的呵斥声中,张王氏、王五被拖下去重重杖责,哀嚎不断。张志远也未能幸免,结结实实挨了三十大板,虽不致命,却也皮开肉绽,羞愤难当。
堂外围观百姓见状,先是寂静,随即爆发出阵阵议论。有人觉得凌参军执法如山,明察秋毫;也有人觉得对读书人用刑,未免太过严厉;更有人暗自警醒,这新来的司法参军,眼里揉不得沙子,绝非易与之辈。
凌云退堂后,回到廨署,看着堂上赵司马手书的那副对联“刑赏本无私,是是非非,敢信当头有月;忠奸终有别,明明白白,须知举步无差”,心中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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