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遖从阿榆别院离开,途经后花园,便听到那个熟悉的声音召唤。
地牢守卫见是司遖,主动避让,他是地牢常客,又有老城主特意嘱咐,自是不敢阻拦。
再见穷奇,司遖有些吃惊,他体内灵石不见了,仅靠着微弱的灵气维持着人形,气息奄奄的靠着监牢围栏坐着。
“这些年,你屡次来探我,陪我聊天,无非是想要我身上的戾气,如今我全部送与你,你可愿接受?”
闻言,司遖眉头紧锁,眸子里一瞬惊喜,转而又释然。曾经不敢奢望,求而不得,而现在唾手可得,他却已不再需要了,坦然淡笑拒了他。
听了他的缘由,穷奇苦笑,天意弄人啊,就如同他和花瑶,有情人总是坎坷多舛。
“那小姑娘一年内便有死劫,唯有我这一身戾气可救她,眼下的路,你只有二选一。”
“若要重塑肉身,便趁着你还活着,用那忘川之水将一身的血肉一层层腐蚀殆尽,最后仅剩白骨,在水中再浸泡一年,洗尽人气,待死气沁入骨髓,白骨再无你鬼刹族气息,而后白骨生肉,便可重塑肉身。”
“这样一来,你需要在忘川承受两年的腐肉蚀骨之痛,便可修仙。”
“若是想要救她,你便收了我的戾气,炼化为己用。可戾气折损阳寿,亦会阻碍忘川之水沁入,纵使体内戾气散尽,但炼化时入骨。若此时你再去忘川,在皮肉被忘川水腐蚀尽,骨上的戾气便会吸引忘川的鬼魂抢食,白骨不保,你便再无机会重塑肉身。”
“到时,生不得,死不能,只能成为忘川的滞留游魂,随着时间流逝,最终忘了自己是谁,承受永生永世的孤苦。”
“所以,你考虑清楚再回答我。”
仅是一瞬的悲伤,司遖笑得坚毅,“自然是救她!”
若她死了,他去修仙又有何用?”
鬼刹族修仙之法,他在幼年时便听族人说过,纵使他们性命再短也无人愿意选择此法续命,那是常人无法承受的痛苦,纵使试了,也撑不到最后,只能徒增痛苦折磨。
可他遇到了阿榆,在他决定娶她的时候,便下了决心,陪她生生世世,只要阿榆愿意等他,转世十六年后便又可以与她做夫妻,可那一天,他知晓了阿榆的身世。
“司遖,我喜欢黑夜,可在那石庙里,每到深夜我便恐慌绝望,因为望着那满天的亿万星辰,这四海八荒仿佛是一个冰窖,唯一的温度就是我小小的这颗心,可随着花开雪落,沧海桑田,我渐渐透明,连风经过都会穿体而出,最终连最后一丝暖意也被带走……”
说这话时,阿榆满眼空洞,不喜不悲,似是没了灵魂,他心疼得如万虫噬心,暗自发誓,再也不会让阿榆等他,别说十六年,哪怕半年、一个月都不愿,他要日日守着她,陪着她, 再也不会让她有机会说那样让他钻心疼的话。
见眼前的男人这般深情,穷奇犹豫了,若司遖选择救她,阳寿最终也将折损得所剩无几,他当然是想让司遖选阿榆,可这样一位痴情好儿郎,他还是于心不忍,决定透漏一丝天机。
“其实……你并不是她的命定之人。”
司遖神伤片刻,继而笑道,“哈哈哈,我们鬼刹族人自古便是我命由我不由天,只要她还活着,我就还有机会!”
闻言,穷奇被他的乐观和坦然感染,心中阴霾尽扫。
只要花瑶还在凡间,只要他魂魄还在,便是还有机会,不是吗?
不羁狂笑在地牢回荡,守卫听得汗毛直立,牢外随着阴风袭来,高悬的灯笼熄灭近半,寒气瞬间更甚,他们不觉握紧手中的刀,将近年关,大家都不想再出任何岔子。
穷奇看了看眼前的男人,垂目思忖,纵使是露水姻缘,可毕竟是那位的男人,算了,晚几年与花瑶相聚又何妨。
瞅着司遖肚子里那两团神秘气息,穷奇幽幽道,“戾气若凝聚只伤一人也可,或许你修仙还有一线生机,你选男还是女?”
司遖以为指的是他和阿榆,不假思索,“当然选男!”
见他如此果断,穷奇也极爽快,随后便将戾气尽数传给他。
穷奇告知他,阿榆明日便会离开这里,让他今晚便离开,尽快炼化戾气,否则赶不及救她。
司遖离开,穷奇也松口气,望着空洞的地牢,满脸知足。
不知过了多久,一团暗红色现身,穷奇见来人,先是一怔,随即恍悟,嗤笑,“……原来是你。”
“再晚来一步,我就咽气了,”抿唇笑了笑,穷奇费力坐正身子,眯眼瞧着眼前的男人,有些担忧,“你现在这般弱,还能送我过去?”
狰狞的獠牙鬼脸面具下,男人嘴角扯了扯,“本王何曾失信于人?
依他现在的身体状况,在此处直接传送魂魄至忘川是难了些,所以不得不动用这个身份。
暗红色裘衣上,金色底纹灵气滚动,男人手里的白玉骨扇展开,在穷奇咽气的瞬间将他的魂魄拘于扇中,魂魄竟然羸弱不堪,男人神色微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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