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秦立刻点头,他太明白钟奎的意思了。羊城突围战,若不是钟奎冷静指挥,他们几个恐怕很难活着到达这里。现在也是一样,单打独斗的时代已经过去,想要在末世生存,必须依靠集体,依靠组织。而眼下,最强大的组织,毫无疑问就是军队。
“加入军队,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们有了组织,不再是无根浮萍,可以依靠军区这个庞然大物。意味着我们能接受训练,学习如何在末世战斗,如何更好地生存下去。最重要的一点,”钟奎语气微微加重,“意味着,我们能有枪。”
“枪?!”赵德柱眼睛瞪大了几分,肥胖的身躯似乎都精神了一点。
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枪械的诱惑力是巨大的,尤其是在丧尸横行的末世。有了枪,就有了自保之力,就有了反击丧尸的底气。赵德柱虽然平时油嘴滑舌,胆小怕事,但内心深处,同样渴望力量,渴望安全感。
张秦眼中也闪过一丝兴奋的光芒。
枪,那是军人的第二生命。在部队摸爬滚打五年,他对枪械有着特殊的感情。退伍后,他虽然也练拳脚,但总感觉少了点什么。现在,重新拿起枪的机会摆在眼前,他体内的热血开始沸腾起来。
“当然能有枪。”张秦肯定地说,语气中带着军人的骄傲,“当兵不发枪,难道发烧火棍吗?进了部队,经过训练,我们就能成为真正的战士,就能用枪保护自己,保护战友,保护更多的人!”
“我……我也去。”李文浩的声音依旧有些沙哑,但语气却比之前坚定了不少。他抬起头,看着张秦和钟奎,眼神中带着一丝决绝,“我也要当兵,我也要……杀丧尸。”
赵德柱看着三人都表了态,尤其是平时看起来文弱的李文浩都下定了决心,他知道自己再也找不到借口退缩了。
他叹了口气,肥肉颤了颤,认命似的说道:“行吧,行吧!你们都当兵,我老赵也不能当孬种!当兵就当兵!不就是扛枪打丧尸吗?老子豁出去了!我也当兵!”
他嘴上虽然还是絮絮叨叨,但语气中已经没有了之前的抗拒和抱怨,反而多了一丝破罐子破摔的豪气。
帐篷里的气氛,因为这个决定,变得热烈起来。 末世求生,加入军队,对他们来说,或许是最好的选择。 为了生存,为了希望,他们决定,再次踏上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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