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让他自己发誓,再也不会跟朱妃见面、联系,到时我会录音,把录音转发给你。你应该了解秦风,他向来是个一言九鼎的人,一旦他应下的事,从来没有悔改的。”
花姐说道,“你信得过我,咱就签。如果你不信,那就算了。想加入我自由人股东的不在少数,我找别人一样可以弄到钱。”
“别,别,这个我绝对相信。你花姐的人品在天河绝对响当当,别看我很少来天河,但对这边的人还是有所了解的。”
说着,周良就抢先挥起大笔签了六百万的支票,而后花姐也签了股权协议,“哈哈,没想到来天河还混了个股东。”
“恩,几年后你就会回本的,放心吧。”
花姐说道。
“本倒无所谓,就当填了份事业吧。”
周良对钱没什么感觉,家里的产业涉及了十几个行当,高科技也不在少数,但这么“低劣”的酒吧却没有参与过。
离开维也纳酒店后,周良就一脸欢喜的去了朱妃的住所。
原本秦风想请朱妃和朱方国去他和花姐开的酒吧工作,但现在暂时搁浅了,朱妃依旧在商场卖衣服,今天她是早班,早上七点多给老爸做好早饭就离开了,今天是盘点库存的日子,可能又要加班了,不过,她心情蛮好,因为明天就要发工资了,上个月她卖的不错,自己算着应该会有五千多的收入,这对朱妃来说已经是惊喜了,在苏城的时候,她可能随便一个化妆品就要花掉这些钱,但自己从未靠努力赚取过什么,现在一切都要自食其力,一切都是新的开始,她也渐渐适应了现在的环境和角色,在天河这种二三线城市,能稳定月入五千以上的话也算中等收入人群了,虽然辛苦点,但一想到丰厚的收入,就动力满满,干劲十足。
朱方国伤好后就急着上班,但全职的环卫工还是干不了,市政上的领导也不愿意看着他瘸着腿扫大街,显得政府好像欺负人似的,便给他调到离他住所最近的明月菜市场打扫卫生。
这里就每天下午四五点去打扫一遍,市场不算大,三四十分钟就能干完,比以前轻松多了,而且收入还提高了三倍,这让朱方国很欣喜。
中午朱妃不回家吃饭,他自己在家炖的红烧肉,打开了一瓶红星二锅头,正喝着,门就被敲响了。
周良提着大包小包,都是些奢华滋补品,冬虫夏草、熊胆泡的好酒、深水海参等等,应有尽有,这些玩意,他根本不缺,来孝敬老人是最好的。
特别是那看着泛着黄色的六十多度泡酒,朱方国闻了闻就爱上了,激动的差点把茶碗里刚倒上的二锅头给倒掉。
坐在沙发上,周良打量着朴素的生活环境,心里一阵凌乱,这是他第一次进屋,以前也来过一次,但朱妃在家,死活不开门。
朱方国自得知秦风不是朱妃的男朋友后,就盘算着周良这小子,虽然没有秦风那么顺眼、踏实,但也算个靠谱的孩子,很有钱,出手也大方,最重要的,他是公子哥中少有的能真心对朱妃好的人。
是不是真心,一眼就能看出来,朱方国虽然窝囊了一辈子,但识人断相的本事还是有的,如果朱妃能跟周良在一起,她也一定会幸福的。
所以,之前朱方国都是碍于朱妃的拒绝而拒绝周良,对他的献媚从不接受,但今天,他一番虚寒后,竟主动去厨房拿了碗筷,“来的早不如来的巧啊。你说你,是不是嗅着我的红烧肉来的?伯伯别的不敢说,但做这个,绝对是一绝!今天咱爷俩喝一杯,聊一聊。”
周良一听这话,心里很暖,乐坏了,着急起身把朱方国茶杯里的二锅头倒掉,给他满上了一杯熊胆泡酒,“伯伯,尝尝这个,配上你的红烧肉,那才叫一绝!”
“是吗?哈哈。”
朱方国也笑了,与周良相碰杯,“来,走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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