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离婚诉讼的庭审,在陈默饱含血泪与疲惫的结案陈词中落下帷幕。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等待的日子,比上一次更加煎熬。伪证的阴影并未完全散去,鉴定和调查的结果悬而未决,张磊的伤势需要休养,杨家虽然暂时因杨父被驱逐和杨伟可能面临的故意伤害指控而有所收敛,但那恶毒的咒骂电话依旧如跗骨之蛆,时不时在深夜响起,提醒着陈默,地狱的入口从未关闭。
陋室里,气氛压抑。陈母的伤情恢复缓慢,精神更是饱受惊吓。陈念恩变得异常安静敏感,常常躲在奶奶身边,小小的眼睛里充满了与年龄不符的恐惧。陈默强撑着精神,一边工作,一边照顾母亲和女儿,还要应付杨家的骚扰,心力交瘁。他常常在深夜,坐在母亲床边的小凳子上,就着昏暗的灯光,一遍遍翻看那些早已泛黄、字迹却依旧清晰的借据——那是他当年为救杨雪而欠下的债,每一张都浸透着他的血汗和屈辱。看着那些数字,回忆着当时跪求亲友、看尽白眼的场景,再看看如今杨雪和杨家的所作所为,一种深入骨髓的荒谬感和悲凉,几乎将他淹没。付出骨髓,倾尽所有,换来的竟是这样的背叛和构陷。
陈岚的日子同样在水深火热中。阳阳因为竞赛失利和母亲长期缺席的陪伴,变得越发叛逆,成绩一落千丈。李明轩的冷漠如同冰封的湖面,无论陈岚如何努力想要凿开一丝缝隙,得到的只有更深的寒意。她奔波于弟弟的官司、母亲的病榻、儿子的学业和冰冷的家庭之间,像一个高速旋转的陀螺,随时可能彻底崩散。只有在夜深人静,看着弟弟默默翻看那些承载着无尽痛苦的借据时,那种感同身受的剧痛,才让她暂时忘却自己的困境,心如刀绞。
终于,宣判日来临。
法庭内,气氛肃杀。陈默依旧独自坐在被告席,脸色平静,眼神深处是浓得化不开的疲惫和一种近乎麻木的等待。陈岚坐在旁听席角落,双手紧张地交握着,指甲深深掐进掌心。
杨雪在孙莉的陪同下再次出现。与庭审崩溃时不同,此刻的她,脸上带着一种刻意维持的、近乎虚张声势的“盛气”。她高昂着头,眼神扫过陈默时,带着毫不掩饰的鄙夷和怨毒,仿佛她才是胜利者,等待着法庭为她主持“正义”。孙莉则显得沉稳许多,但眼底深处的一丝焦虑难以掩饰。
法官走上审判席,宣判开始。冗长的程序后,他念出了最终的判决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杨雪诉称被告陈默存在长期家庭暴力、冷暴力及经济控制行为,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赔偿损失。但经审理查明:
1. 原告关于被告实施家暴的主要指控(尤其是诬陷之夜事件),已被有效证据(邻居证言、视频)推翻。
2. 原告提交的‘伤情照片’,经初步审查存在疑点,已启动司法鉴定程序,结果尚未出炉,其真实性、合法性暂不予认定。
3. 原告提交的‘报警记录’,其所记载时间与被告提供的不在场证明(工友张磊证言及待核实的考勤记录)存在根本矛盾,已启动向公安机关调取原始记录程序,其真实性存重大疑问,暂不予采信。
4. 原告关于‘冷暴力’、‘经济控制’的指控,缺乏充分、直接的证据支撑,且与被告为家庭负债累累、原告本人存在不当消费(朋友圈记录)及原告家属频繁索取钱财(邻居证言)等事实相矛盾,本院难以认定。
5. 证人张婷关于伤情的证言存在重大矛盾且无法提供原始证据,可信度低。
6. 证人张磊关于原告与他人关系亲昵的证言,虽无直接物证,但其关于被告不在场证明的证言具有较高可信度,且其当庭指证后遭殴打的事实已查证,其证言部分可采信(指不在场证明部分)。
综上,在司法鉴定及公安机关调查结果出炉前,现有证据尚不足以充分证明被告存在原告所主张的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重大过错(家暴、冷暴力、经济控制)。且考虑到本案涉及债务金额巨大(超过百万),若此时判决离婚并分割财产(实无财产可分),可能对被告及其所扶养家属(母亲、女儿)的生存权益造成严重不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杨雪的离婚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XXX元,由原告杨雪负担。”
“仍判不离!”
依旧是这四个字!依旧是“证据不足,疑点利益归于被告(陈默)”!尤其是在涉及巨额债务和被告家庭生存问题的考量下!
判决宣读完毕,法庭内一片寂静。
陈默缓缓闭上眼,长长地、无声地吐出一口气。没有胜利的喜悦,只有一种更深沉的疲惫和无力。他知道,这只是一个喘息的机会,是法律在证据未明前对弱者的暂时保护。伪证的阴影还在,杨家的纠缠还在,那如山般的债务还在。这“不离”的判决,更像是一道紧箍咒,将他继续困在这段早已名存实亡、充满毒液的婚姻牢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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