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雪岩晚年为囤丝与洋商对抗,“贷银于外国银行,年息七分”,终因“丝价暴跌+利息压顶”破产。其教训暗合《盐铁论》“燕之涿、蓟,赵之邯郸……富冠海内,皆为利也,非有助之耕其野而田其地者也,居五诸侯之衢,跨街冲之路也”——借贷杠杆的核心在“控险”,如宋代“市易法”规定“贷金不得超过资产七成”,本质是为“留足容错空间”。
(三)守“借贷即责任”之根本——法乎《周礼》“泉府之制”
《周礼·地官·泉府》载,周代设“泉府”掌管借贷,“凡民之贷者,与其有司辨而授之,以国服为之息”,既规范借贷流程,又强调“借贷需附责任”。对创业者而言,借贷不是“空手套白狼”,而是《论语》“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的实践——晋商“借贷必立契,违约则上‘征信红单’,终身不得从商”的规矩,至今仍是“借贷道德”的镜鉴。
五、结语:在“贫”与“创”之间,做清醒的“杠杆舞者”
站在晋商大院的青石板上,看当年“贷银契约”的刻痕,忽然明白:借贷之于创业者,如《诗经·小雅》“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石头是别人的,玉却是自己的。一贫如洗者借的是“资本之石”,磨的是“创业之玉”,关键在“知石之重,明玉之质”:
- 借前问:这“杠杆”能否撬起我的核心优势?如张骞借汉武帝之资通西域,凭的是“凿空之志”;
- 借时守:莫让“利息”吃掉“本金”,如徽商“贷本经商,必留三成备荒”的谨慎;
- 借后悟:借贷是“借力”而非“依赖”,最终要让“借来的资本”长成自己的“造血能力”,如张謇用借贷建成大生纱厂后,旋即“集股还贷,转贷为股”,完成从“负债者”到“资本掌控者”的蜕变。
《周易·泰卦》曰:“泰,小往大来,吉,亨。”对创业者而言,一贫如洗是“小往”,借贷杠杆是“大来”的契机——但“吉亨”的前提,是像古人雕琢玉器般对待借贷:既借其力,又守其度,终让“借贷之石”,成为叩开命运之门的“敲门砖”,而非困守其中的“枷锁”。
毕竟,历史从来偏爱“借风使船”的智者,而非“被船所困”的盲夫——当你懂得“借贷是工具,不是目的;是桥梁,不是终点”,方能在一贫如洗的荒原上,用“借贷的杠杆”支起属于自己的创业大厦,让资本的阳光,照亮从“无”到“有”的征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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