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掌柜哼了声:“咱们汉人的弩箭,准头比你们的胡笳还响。”
散帐时,阿史那云落在最后,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玄鸟令符:“你这是要把甜市变成铁桶。” 他忽然压低声音,“崔司徒的密信说,平城的御史台已联名弹劾你‘拥兵自重’,陛下却只批了‘知道了’三个字 —— 他在等。”
陈五望着帐外的星空,五星的位置比在平城时更亮,像五颗钉在天幕上的铆钉:“等甜市的市易卫炼成,等胡汉的筋骨拧成绳,平城那些喊打喊杀的人,自然会看见 —— 咱们守的不是权,是让胡汉都能喘气的活路。”
屯田点的训练比想象中艰难。第三天,汉人青壮和鲜卑骑手便在靶场打了起来 —— 前者嫌后者 “纵马踩坏田垄”,后者骂前者 “弩箭射偏了还嘴硬”。陈五赶到时,阿史那云正用狼头革带抽开扭打的众人,皮带上的 “忠孝” 玉扣染着血:“都给老子听着!你们的婆娘在甜市卖绢卖奶酒,你们的娃在学胡汉两家的话,现在打架?不如去给柔然人当靶子!”
他蹲下身,捡起地上断裂的弩箭,箭头还沾着鲜卑骑手的血:“看见没?这箭用的是汉人的三棱镞,却配了胡人的鹰羽 —— 就像你们,汉人血脉里流着胡人的风沙,胡人骨血里渗着汉人的烟火。” 他忽然扯开自己的衣襟,胸口缠着块汉家的蜀锦,上面绣着鲜卑的狼头,“我阿爹是柔然的千夫长,我娘是汉人的织妇,他们死在参合陂时,手里还攥着半块胡饼和半匹蜀锦 —— 你们现在争的,比他们当年丢的,还重要?”
场中渐渐安静。汉人青壮李狗剩捡起鲜卑骑手掉落的骨刀,用袖口擦了擦血:“阿史那大哥,明日我教你们瞄弩机准星,你们教我们骑马,行不?”
鲜卑骑手铁木耳啐掉嘴角的草茎:“行啊,不过老子的马只让敢抓鬃毛的汉子骑。”
训练场上的炊烟混着胡笳声升起时,陈五正在望火楼调试新制的铜制望筒。阿史那云抱着一摞牛皮甲胄上来,革带上的玉扣在夕阳下泛着温润的光:“崔司徒派人送来消息,说平城最近流传‘玄鸟现世,国将不国’的谣言 —— 怕是拓跋拔在拿你的身世做文章。”
陈五的手指顿在望筒上,鱼符的温热透过层层衣物传来:“让他们传。” 他望着远处屯田点的灯火,像串胡汉合制的星子,“等市易卫能在柔然骑兵面前走上三个回合,等甜市的商路比平城的官道还稳,那些谣言,自然会被胡汉百姓的骂声压下去。”
他忽然想起穿越初到甜市时,在胡商的帐里看见的情景:一个鲜卑母亲用汉语给孩子唱《诗经》,旁边的汉族匠人跟着哼鲜卑的牧歌。那时他不懂为何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能如此和谐,现在却明白,所谓 “胡汉同根”,从来不是写在宗正寺秘档里的血脉,而是刻在百姓灶台上的烟火。
十月的塞草开始泛黄,市易卫的第一次会操在甜市校场举行。陈五穿着半胡半汉的铠甲 —— 上身是汉式铁札甲,护心镜刻着鲜卑的雷纹;下身是胡式皮裤,靴筒上绣着汉人喜爱的缠枝莲。他手按狼首短刀,看着场中胡汉青壮列成的雁翎阵:前排汉人持弩,后排鲜卑控骑,中间是两队混合编队的刀盾手,盾牌一面绘着狼头,一面刻着玄鸟。
“报 ——!” 斥候骑马冲进校场,“西北方向发现柔然骑队,约三百人!”
阿史那云的狼头银簪闪过冷光:“来得好。” 他转头望向陈五,眼里燃着斗志,“让市易卫试试成色?”
陈五摸了摸甜灯,金砂凝成 “试” 字,烫得掌心发麻。他抽出短刀,刀光映着校场边围观的百姓 —— 有汉人妇人抱着胡商的孩子,有鲜卑老人跟着汉童学数钱。他突然明白,这场仗不是为了证明谁更强,而是要让胡汉百姓知道,他们共同的刀刃,能劈开任何想断他们活路的手。
“按第三套阵型!” 他的吼声惊起寒鸦,“汉人弩手先压阵,胡骑绕后断水源,刀盾手结阵护商队 —— 记住,咱们身后是甜市的灶火,丢了阵地,就丢了胡汉的锅!”
校场的风沙卷起时,陈五看见阿史那云带着胡骑冲出,狼头革带在风中猎猎作响,像面永不倒下的旗。他忽然想起在平城看见的五星连珠,此刻的甜市校场,胡汉青壮组成的阵型,不正是地上的星图?每一个挥刀的汉人,每一个控弦的鲜卑人,都是这星图上的光点,聚成让柔然骑兵胆寒的火光。
这一夜,甜市的望火楼始终亮着灯。陈五坐在议事帐内,听着伤兵的呻吟和庆功的胡笳声交织,手里攥着染血的鱼符 —— 玄鸟尾羽上沾着柔然人的血,却也沾着汉人青壮的汗。他知道,从此刻起,他不再是平城朝堂上的棋子,而是胡汉百姓亲手堆起的壁垒,是塞北草原上的星灯,照亮的不仅是互市的商路,更是胡汉共存的前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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