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九年,罗树标因盗窃再次被捕,劳教三年。一九八二年释放后,他的父母为他安排了一桩婚事,妻子刘美婷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妇,婚后为他生下一儿一女,操持家务,照顾公婆,任劳任怨。
然而,罗树标贼性不改,一九八三年再次因盗窃被捕,入狱**五**年。他的父母对他彻底失望,从此不再管他。
一九八七年,罗树标刑满释放,此时他已**三十三**岁,前后在监狱和劳教所度过了**八**年时光。
出狱后,他答应妻子重新做人,从事个体装修和运输行业,生活看似回归正轨。
然而,这只是他伪装的一面。在狱中,长期的禁欲让他产生了性变态行为,出狱后,这种心理愈发严重。
他开始偷盗女性衣物,观看色情暴力录像带,模仿其中的残忍情节。从一九八九年开始,他频繁嫖妓,甚至将妓女带回荒野,实施性侵和谋杀。
一九九零年二月七日晚,罗树标在新洲路段发现了番禺市女青年黄某。他谎称自己是拉客司机,将她骗至僻静地点,试图强奸。
然而,黄某拼死反抗,罗树标害怕事情败露,决定杀人灭口。他用手死死掐住她的脖子,将其活活掐死,随后对尸体进行了奸污,并将尸体抛在路边草丛中。
此后,他因恐惧暂时收敛,但一年后,他又开始作案,将目标转向了更容易下手的三陪小姐。
一九九一年二月,罗树标因嫖妓时与一名三陪小姐发生争吵,一怒之下将其掐死,奸尸后抛尸荒野。
此后,他愈发肆无忌惮,每隔两三个月便作案一次。他将三陪小姐杀死后,至模仿录像带中的情节,对尸体进行多次摧残和侮辱。
他将尸体用麻袋、油桶或木箱包装后,运到野外丢弃。尽管警方多次排查,但因他伪装得过于老实懦弱,始终未引起警方的重视。
一九九二年五月,罗树标因嫖娼被天河区公安分局民警抓了现行,送工读学校收教半年。
在此期间,他看到了市公安局关于女尸系列案的紧急协查通报,恐惧不已,担心被检测DNA。
然而,警方并未将他与案件联系起来。半年后,他出狱,继续作案。一九九四年三月至九月,他再次奸杀了四名三陪小姐。
一九九四年九月十八日,罗树标伪装成拉客司机,在广州火车站附近寻找目标。他遇到了湖南女青年黄艳红,将她骗上了车。
然而,黄艳红并非普通女子,她出身杂技世家,身手敏捷。罗树标几次试图将车开到偏僻地方,都被她察觉并阻止。
无奈之下,他决定将她带回自己家中。他将黄艳红带到阁楼,用绳子勒住她的脖子,以为她已死亡,便开始奸污。
然而,黄艳红并未死去,她在罗树标下楼时苏醒过来。凭借杂技演员的身手,她从阁楼窗户爬出,翻过高墙逃走。第二天,她报警,警方迅速展开调查。
罗树标发现黄艳红失踪后,惊慌失措,匆忙逃离镇子。他逃到火车站,给妻子打电话,让她将存款送到一个指定地点。
然而,警方早已布控,将他生擒。一九九四年九月二十五日,广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罗树标死刑,立即执行。罗树标自知罪行重大,未上诉,几天后被执行枪决。
尾声
罗树标的罪行令人发指,他的被捕和伏法似乎是正义的胜利。然而,案件的结束并不意味着一切的终结。
直到案件侦破,仍有三分之二遇害的三陪小姐身份不明。她们的尸体残缺不全,静静地躺在停尸房里,等待着最后的安息。
甚至当警方上门通知其中一名受害者的父母收尸时,他们却拒绝承认,宁愿选择否认,也不愿面对这段痛苦的过往。
罗树标曾交代,他之所以杀死这么多三陪小姐,是因为他认为她们“命不值钱”,杀几个也没什么。
无独有偶,与罗树标案件类似的,在香港也有一个臭名昭着的出租车司机—雨夜屠夫案。
此案发生在1982年,香港发生了一起震惊全港的连环杀人案。后经过香港警方缜密侦查,发现凶手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名叫林过云。
他以年轻女性为目标,将她们诱骗上车后,实施强奸、杀害,并对尸体进行残忍的分尸和奸尸行为。
林过云被捕后,警方从其家中搜出了大量与案件相关的照片和录像,发现他杀害的人数可能多达十几人,但最终因证据问题,仅以杀害四人的罪名成立,被判处死刑,后改判为终身监禁。
其作案特点是林过云作案时通常选择在雨夜,利用出租车司机的身份接近受害者,作案后将尸体肢解,并将部分器官带回家中作为“战利品”。
这一点和罗树标作案特点不谋而合,他声称自己的杀人动机是效仿“开膛手杰克”,专杀“不检点的女人”。
还有一个是甘肃“白银案”。
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间,在甘肃省白银市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的一系列强奸杀人案,在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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