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恒之早就知道陆乔歌的眼光很高。
仔细看,会发现她穿的衣服和别人都是不同的。
就连鞋子也是。
陆乔歌从来不穿塑料凉鞋。
现在是夏天,家属院的女孩子们基本每人一双塑料凉鞋。
现在的塑料凉鞋颜色各异,也有好几个款式。
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很烧脚,然后下面的空格格不小心会塞上石子,走起路来不是那么舒服。
可这是现在流行的凉鞋,就像的确良衣裤。
陆乔歌脚上穿着明显是手工做的布鞋,现在很多女孩子都喜欢商店卖的鞋,不喜欢家里人做的手工鞋,可能会觉得很土吧。
可陆乔歌毫不在意,悠然自在的去上班去逛街甚至去市区办事。
衣服也是如此,她喜欢舒适柔软的亚麻或者纯棉布的。
她也从来不穿的确良衣服和裤子。
这丫头是个会享受的。
现在的确良根本都不透气。
就他身上的衬衫也是纯棉布做的。
他觉得在这一点上他和乔歌格外的合拍。
秦恒之的视线随着陆乔歌移动。
那边陆乔歌脑子转得快手也快,而且也不存在衣服多会眼花缭乱挑不过来。
基本都是一扫而过,就知道哪个该要哪个不该要。
秦恒之不是很懂,就乖乖拎着手提包站在一旁。
陆乔歌选衣服的速度快的让秦恒之眼底带着笑意,他竟是第一次发现世上还有这样可爱的姑娘。
也是第一次理解了父亲和他说遇到母亲是他的幸运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可惜他们两个还在大西北的基地,如果他们能看到陆乔歌,肯定也会喜欢她的。
陆乔歌将挑好的衣服折叠好放进了提包里。
随后看着秦恒之:“好可惜,没有你能穿的。”
秦恒之拎起提包:“无妨,有你喜欢的就好。”
陆乔歌和秦恒之下楼的时候,看到陈大哥一个人在整理账目。
并没有其他人来。
陆乔歌给自己挑了一件格子衬衫,针织马甲,选了两双小皮鞋。
都是纯牛皮的,样式简单大方。
自然也要给家里人选,这样的好机会没有内部人很难遇到。
但也不必太多。
几年后物资就会慢慢的丰富起来。
陆乔歌没和秦恒之争,让他开票子付钱,陈大哥很忙,也没说闲话,秦恒之带着陆乔歌离开了这里。
墙上有个木牌子,上面写着外贸局仓库。
陈大哥竟然在外贸局上班。
没要布票也不要鞋票,一提包的衣服裤子和鞋花了三百多元。
陆乔歌的牛皮鞋比她这个月在街道办的工资还高。
一双十九元,一双二十九元。
秦恒之带她去吃饭,陆乔歌在饭桌上将一百二十一元递给了秦恒之。
“这是我妈她们的衣服钱,应该我自己付的。”
秦恒之拧眉:“假如你没有奖金,我是不是该收你个欠条?”
陆乔歌笑了:“可我有奖金,还随身带着呢,本来也准备去百货大楼转一圈的。”
秦恒之慢条斯理的问道:“你的意思是我们还没到这一步,是我唐突了?”
陆乔歌摇摇头,正色道:“不是,你知道我爸妈的性格,我只是不希望他们想东想西然后埋怨自己没用赚不到钱。给了就是给了,没给就是没给,我不想撒谎骗他们。”
秦恒之:……
他不清楚陆伯母,但是了解陆师傅的性格。
秦恒之收了钱,心里想,陆师傅爱喝酒,改日登门给陆师傅拎两瓶茅台吧。
不错的想法,虽然没处几天,但也该登门了。
吃完饭,陆乔歌从挎包里拿出了一个钢笔盒,这是她上班之前跑去百货大楼买的钢笔。
“送你的钢笔。”
秦恒之顿了顿,本想矜持一下,可眉目难掩笑意。
他索性接过来,将钢笔盒打开,是黑色的英雄牌钢笔,他看向跟陆乔歌,轻声道:“谢谢你,我很高兴。”
陆乔歌眉眼弯弯,声音愉悦:“你高兴就好。”
秦恒之将陆乔歌送回家,他在上车之前,将钢笔拿出来,别在了军装的口袋上。
清俊儒雅的年轻军官挺直了腰板,随后微微一笑,以后开会就用这只钢笔了。
军代室的小苏一眼就看到了那支钢笔。
眼神闪了闪,还是主动问道:“秦团,您新买的钢笔?”
秦恒之眉目清淡,说道:“不是我买的。”
小苏:“那是谁送您的?”
秦恒之理所当然的道:“我对象!”
随后说小苏:“你很闲?”
小苏忙说:“我很忙,领导,这是需要您签署的文件,我放在办公桌上了。”
说完,小苏麻溜的跑走了。
秦恒之坐下来,拿出钢笔,拧开笔帽,给钢笔吸饱了钢笔水,在白纸上试验了几下,感觉特别的好用。
嗯,用这支钢笔签的名字似乎比往日还要漂亮。
而陆乔歌这边将提包打开。
孟霞忙走过来,看到里面那么多的衣服,瞪大了眼睛,随后轻轻拍打着陆乔歌的肩膀:“你啊你,大手大脚的,挣点钱容易吗,你买这些干啥啊,有穿的就行了吧,早知道你这样,你的钱就不该给你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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