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我和老侯、林总都签了三方合同,然后每天就是机械地发气,其他好像也没啥变化。然后到过年的时候和祝书同吵了一架,她非要回家过年,我当然不许,我花了钱贴了功夫而且我的日子越来越少了你还要离我而去,妈的要不是我杀不过来我先去把你家搞掉,让你瞎想——当初想的就是不要和她吵架,但是她连最后让我做个好人的机会都不给,怎么说都不听,非要回去,后面越吵越凶,我当时拿着一个高脚杯在喝红酒,嘎巴捏碎了往自己肉里戳——我以为什么样的痛苦都抵不上我壮士一去不复返她非要提上裤子就走的,结果并不是...玻璃往手里扎的痛比这厉害多了,好的是没扎到手指不耽误我玩手机,坏的是手掌全是破口以后没法叉祝书同的小而可爱的尖尖角了...
这次以后她起码是不跟我折腾了,而且摆烂了,以前每次进门都问我一句‘喝什么’,现在就是理都不理直接无视了——非得你碰她她才搭理你,‘回来啦’,‘还好吗’,‘忙的怎么样’这类,令人心累——男人吧,你不论怎么折腾他他总是容易产生希望,女人的话,触到逆鳞其实就完蛋了,你可以骂他娼妇,说她无能,因为她知道她不是,但是你非不让她有钱了但是不回家过年显摆一下,你在她心里就降下去一个档次——对我来说,不过年而已,无所谓的;对她来说,好不容易搞到钱不花,真的难受,不论在亲戚还是朋友面前她都得敞亮一下,不然对不起她这半年来的温柔——的确是的,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但是我的的确确是共情不了,因此这都是我事后感觉到的——不过也无所谓啦,我真的不想把血溅到别人身上,所以后面事情发生变化以后我就让她回家去了,还没过正月——不出正月都是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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