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得了吧!”小弗拉修斯从怀里掏出块叠得整齐的亚麻小餐巾,小心翼翼地塞进自己脖领,雪白的布料衬得他脸色愈发苍白,语气里的不屑却像淬了冰:“我可是听我爹说过,那次你们是被厄姆尼人的军队围困在小奥古斯塔城堡里,连发霉的面包都快吃不上了,还敢吹嘘是什么皇家盛宴?分明是饿肚子饿昏了头,把野菜汤当成了珍馐!”
阿契琉斯的目光死死黏在胖女人端上来的黑陶盆上——盆里的野兔炖得酥烂,轻轻一戳就能撕下肉来,斑鸠的肉块浸在油亮的汤汁里,还飘着几颗圆润的野蘑菇。他喉结上下滚动,吞咽着汹涌的口水,再也没心思和小弗拉修斯争辩,含糊地嘟囔:“你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孩子懂什么!吃饭才是头等大事,我还是先喂饱我的肚子再说!”说着将粗糙的大手就朝着陶盆里的斑鸠伸去,指节上还沾着早上耕地的泥土。
“等等!”小弗拉修斯突然皱紧眉头,清亮的眼睛盯着阿契琉斯的手,语气里满是不满:“你忘了这里还有客人吗?这么没礼貌,先自己抢着吃,难怪没人愿意和你做朋友!”
阿契琉斯的手僵在半空,脸上闪过丝尴尬,他慌忙收回手,在粗布衣衫上蹭了蹭,向赫斯与阿基里塔斯拱了拱手:“先生们,抱歉抱歉!是我太鲁莽了,饿坏了脑子。今天我做东,你们快尝尝这炖肉,别客气!”话音刚落,他再也按捺不住,飞快地拿起一只还冒着热气的斑鸠,塞进嘴里大口咀嚼,肥美的汤汁顺着嘴角往下淌,沾湿了下巴,脸上满是满足的神情,仿佛在享用世间最珍贵的美味。
小弗拉修斯却没再理会他,脸上露出温和的笑容,朝着赫斯轻轻点头示意,又努力够着身子,用把小巧的银质叉子,叉起只炖得金黄油亮的鹌鹑——鹌鹑肉炖得入口即化,连骨头都透着鲜味。他小心翼翼地将鹌鹑递到赫斯面前的木盘里,语气带着几分真诚:“先生,您尝尝这个,斑鸠汤的鲜味儿都渗进鹌鹑里了,比平时的土豆泥好吃多了。”
阿契琉斯正埋头啃着手里的斑鸠,油汁顺着指缝往下滴,他瞥见小弗拉修斯的举动,嘴里塞满食物,含糊不清地揶揄:“你再怎么巴结也没用,他根本不会带你走。谁会愿意带着个连路都不能走的残废小孩在身边?只会拖累人!”
小弗拉修斯冷冷地扫了眼阿契琉斯,放下手中的刀叉,双臂环抱在胸前,靠在椅背上,小小的身子却透着一股倔强的气场,语气带着几分不屑:“但我相信,这位沼泽先生和鸡冠头先生,都能轻松把你揍趴下。不像某些人,只会嘴上逞强,遇到真本事的人就露怯。”
阿契琉斯不屑一顾地耸耸肩,拿起木勺舀起勺软糯的土豆泥,裹住块烂熟的野兔肉塞进嘴里,被烫得连连哈气,却依旧舍不得吐出来,含糊地反驳道:“随便啊,很多人都能把我揍趴下,但那又怎么样?他们还是不会要你这个残疾孩子!就算是最黑心的奴隶贩子,也会嫌弃你,因为你连一文钱都不值,连最简单的活都干不了!”
小弗拉修斯气得攥紧拳头,拿起刀叉狠狠切着盘子里的土豆,“咚咚”的声响在狭小的茅屋里格外清晰,像是在发泄心中的怒火。他把切得细碎的土豆放进嘴里,用力地嚼着,腮帮子鼓鼓的,语气却依旧坚定:“没关系,我可以等。我肯定能等到那一天——你总有老得打不动的那天,到时候没有了力气,看谁还会奉养你这个曾经的匪徒?”
阿契琉斯却毫不在意,又舀了勺浓郁的肉汤送进嘴里,满足地眯起眼睛,仿佛没听见小弗拉修斯的话:“等待……确实是件美妙的事情!就像等这锅炖肉慢慢熟透,等麦田里的麦子从青转黄,总有惊喜在后面等着,急什么?”
“好了!”胖壮的女人端着一篮烤得金黄的麦饼走进来,麦饼的香气混着肉香,让整个屋子都变得温暖。她听到两人又在争吵,终于忍不住皱起眉头,额头上的雀斑挤在一起,不满地唠叨道:“我已经够烦的了,每天要出去挖菜摘果、洗衣做饭,忙得脚不沾地,你们两个还一天天吵来吵去,难道我炖的这么美味的肉,还堵不住你们的嘴?”
阿契琉斯见状,急忙放下手中的木勺,像个做错事的孩子般不停点头,脸上堆起讨好的笑容,语气里满是夸赞:“非常好吃!尤其是你在炖斑鸠汤里放的猪皮,炖得又软又糯,入口即化,简直能让我把肚皮撑爆!比我以前在边城吃的任何东西都香,就连弗林锡酒馆里最有名的炖羊肉,都比不上你的手艺!”
胖女人听了这番夸奖,脸上的怒气顿时消散得无影无踪,她微微扯了扯沾着面粉的麻布裙摆,有些羞涩地弯腰行了个礼,语气带着几分欣喜:“谢谢您的夸奖,只要您喜欢,以后我每天都给您做!晚上要是饿了,我还能给您加夜宵,煮点甜薯粥或者烤点坚果,保证让您吃得舒服。”
“你这样会把他喂成猪的!”小弗拉修斯毫不留情地拆台,眼神里满是鄙夷地撇撇嘴道,“等哪天高地野人从乌骨山下来侵袭,他就得挺着圆滚滚的肚皮挨宰!连跑都跑不了,到时候,你们这些奉养他的人,也会跟着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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