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玄幻地板砖,也是有超能力的地方,普通的野兽哪里轮得到叶枫去打猎。
最终,他还是活成了他曾经最瞧不起的样子。
吃百家饭,行万里路。
叶枫感觉自己终于可以崛起了。
因为他偷溜进了一个魂兽森林,弄到了一个接近五百年的魂环,得到了一个魂技。
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五百年的魂环并没有赋予他的攻击力小的可怜,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不过有了第一魂环以后,他也正式成为了一个魂师。
而这也意味着,他可以从武魂殿领到补贴了。
手握金灿灿的金币,叶枫激动的差点喜极而泣。
然后,他从一个吃百家饭的摇身一变成为了一个浪漫制造者,只要对方有需要,他就可以为对方下一场绚烂的红叶雨。
温饱虽然解决了,可这与他的初衷不符。
他可是一个励志要征服大海,注定要成为海王的男人。
他牢记初衷,在变强的路上不曾有丝毫懈怠,他越走越远,用了足足两年时间,从瀚海城来到了诺丁城。
第一武魂弱的可怜,几乎没有任何攻击力,他想要找人复制第二武魂。
昊天锤虽然不错,但太显眼,恐怕还不等自己成长起来就被会武魂殿给嘎了。
七杀剑也行,但问题是怎么碰到剑道尘心。
思来想去,叶枫想到了一个绝妙的人,玉小刚。
没错,就是那个一直嚷嚷着没有废物的武魂,只有废物的人的理论大师。
说起来,叶枫还有点佩服这个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大师,毕竟这可是一个狠起来连自己都骂的狠人啊!
能够把金龙王当猪养的人,难道不应该佩服吗?
而且他还如此坦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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