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怎么说呢?
瞧着李琩满眼期待的望着自己,玉环抿着嘴,快速组织了一套说辞。
阿琩写的这首诗虽比不上邻座那位公子所写的意境深远,但自己总不能拂了夫君的心意。
就算是再难听,自己也要变着法子夸他。
“这是阿琩写的吗?”
玉环浮夸地张了张嘴,一双杏眸满是情意,直勾勾地望向旁边的俊朗公子。
“真的是太厉害啦!这首词意境丰满,用词也准确,是我从小到大听到过的最好的诗句。”
李琩呼吸一滞,妻子的夸赞让他不禁有些羞涩。
这只不过是自己随口胡诌的,玉环竟然还这般夸赞。
自己实在是受之有愧。
“小娘子,这位公子的诗听起来有些简单。”
男人面庞白净,负着一把长剑,身形颀长,只不过脸上有些醺红。
想必是刚刚饮了太多酒,有些酒醉。
“嗯...小娘子是李某见过世间最貌美的女子。”
李琩眯了眯眼睛,不动声色地打量着面前的男人。
这男人显摆自己会写诗也就罢了,现在竟然来调戏玉环,真的可恶。
“公子言重了,小女子实在是受之有愧。”
玉环嫣然一笑,只不过这一笑落在李白的眼中格外美艳。
没有想到长安城中竟然藏着这样好看的美人儿,只可惜名花有主,强摘不得。
男人将手中的酒碗扔在桌子上,晃晃悠悠地走到玉环身边儿,细细地打量着这位美艳的妇人。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小娘子长得好看,李某身无长物,唯有一诗相送。”
能够写出“千金散尽还复来”的男人,性子必然豁达开朗。
李白晃着脑袋,时不时地睁眼看着杨玉环,沉吟片刻,只说出了一句“云想衣裳花想容”。
他张了张口,发现下一句怎么说也说不出口。
其实是能说出下一句的,只是需要细细推敲。
这位女子是他理想中的大唐盛世的象征,自然容不得用最普通的词汇玷污。
只是今日出了这家酒馆,还能见到她吗?
“哎呀,酒喝多了,脑袋有些不清醒,不如二位留下地址,等在下酒醒过后,定会写下送至贵府。”
李琩眉头微皱,莫名有一种危机感。
他才不会轻易将王府的地址告诉这个男人呢。
“不必了,多谢公子以诗相赠,小女子实在受之有愧。”
玉环起身,盈盈对着李白俯了俯身子。
她家阿琩最喜欢吃飞醋了,为了阿琩的身子康健,还是小心为妙。
即使知道这个男人并没有什么坏心思。
李白有些挫败,不过须臾,这些挫败感便一扫而尽。
“在下名为李白,是碎叶城人士,前来长安历练游玩,小娘子和公子与在下有缘。”
“既是有缘,李某自是要以诗相赠。”
他拱手笑言,一改刚刚醉醺醺的模样,眉眼间多了些真诚。
以真心换真心,是行走江湖的必用良策。
李白这个名字,在长安城可谓是无人不晓。
他的诗,更是风靡长安城,文人墨客争相抄录,就连玉真公主都对这位诗才格外欣赏。
甚至都求到了皇帝跟前,为李白求得了一官半职。
“原来是李大家,真是失敬了。”
李琩对着男人做了个“请”的动作,邀请李白一起用餐。
听到眼前的男人是李白,这位喜欢吃飞醋的男人才放下了戒心。
李白早已成亲,甚至比自己和玉环还要大十几岁。
对于一个快要成为老头子的男人,李琩有何不放心?
况且在长安城,李白的诗可遇不可求。
玉环喜欢诗词,自己恰恰只擅长音律,对诗词一窍不通。
若是将这李白请到府中教自己如何作诗,等自己学成后,岂不是天天都可为玉环作诗。
甚至还可以一天一首,天天不重样。
玉环一定会感动坏了,甚至眼眸泛红躺在自己怀中,娇声连连道。“阿琩的诗真好,最喜欢阿琩啦。”
“不敢当,李某并不是什么大家,只是一位失意人而已。”
李白爽朗笑着,毫不客气自嘲着。
世间哪里有什么诗仙,只有一位名为李白的失意人而已。
“李大家谦虚了,我与夫君在家整日研读您的《将进酒》。”
杨玉环压抑着激动,偶像就在面前,她要镇定镇定再镇定。
总不能吓着偶像。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美人儿轻声喃喃,清脆的嗓音中充斥着豪迈之情。
这首《将进酒》她早已背的滚瓜烂熟,甚至尤其喜欢其中的“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能够活的如此豁达,恐怕整个大唐也仅仅只有李白能做到。
李白被这对夫妻夸的有些不好意思,他摸了摸脑袋,手掌不自觉的又摸向放在桌子上的酒碗。
”不敢当不敢当,李某只是个酒囊饭袋而已。”
酒囊饭袋况且可以盛装别物,而李白呢?除了写诗一事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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