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明亮极了。
招娣来到停放大篷车的花园中。只见车上,许东与其他三个男孩都沉睡着。招娣看了他们一眼,把皮包打开,从里面取出一个小玻璃瓶,装到口袋中,这才返回三楼的寝室里面去。
旁边正是王强的寝室。招娣侧耳聆听了一会儿,听不到一点儿动静。她悄无声息地推开了王强房间的门。
此时的王强正紧靠墙壁睡着,发出轻微的鼾声。招娣轻手轻脚地靠近他。她身穿白衣白裙,在迷蒙的月光下,仿佛是一条洁白的影子。
她从衣袋里摸出小玻璃瓶,把里面盛着的液体倾倒在手绢上,并使劲儿把手绢捂在王强的鼻口处。
王强轻轻地呻吟了几声,挣扎了片刻,不一会儿就昏迷不醒了。原来那小瓶子里盛的是迷药。
招娣又打量了片刻,肯定王强的确昏迷了,这才把毛毯掀起,认真地查看王强的手臂,而后她十分满意地笑了,点点头,悄无声息地走出去了。
次日早上,孟德夫妇,还有郎小白等三人正坐在餐厅里吃早歺的时候,仆人进来报告道:
“报告主人,今天早晨天还黑着,马戏团的团长招娣小姐让我为她开了大门,我就按她的吩咐做了。而后她就领着全部团员一起走了。
“我询问她有没有通知主人,她说由于情况紧急,等不及向主人辞行,并托我把这封信交给主人。”
孟德十分诧异,打开了书信。
叔叔:
我要走了,我已找到了在山谷里与宅院中四处寻找财宝的嫌疑人了。五年前,正是他杀死了我的父亲,偷去了金币。
他此刻正在宅院中,我已经制服了他。现在,他正躺在寝室里动不得了,麻烦你把他送到安保局里。
招娣
这真是出人意料。孟德夫妇与郎小白匪夷所思地互相对视了一眼,谁也没说一句话。
“王强怎么没下楼?”孟德问。
正说着,只见一个佣人慌张地开门进来说:“不,不好了!王强先生……”
“他怎么了?”
“死了!”
“什么?”
三个人起身离座,一起往三楼上奔去。王强并没有死,只不过不省人事了而已。屋子里面充斥着一股刺鼻的迷药气味儿。
“他被人用药弄昏了,但是究竟是什么人干的呢?”孟德话说到一半,突然睁圆了双目。
因为他看见了王强那只裸露在外的手臂上面有纹绣,而且正刻着这样的字样——“幸运就在勤俭堂”。
孟德的脑子里闪现了招娣亡父的那封古怪的信。
招娣的少年马戏团在东洲西部地区公演。过了一个星期之后,在第八日的午时,抵达了一个偏远的小径上。正在车窗边向后望的“上尉”莫当,突然尖声大叫起来了:
“啊!有一辆汽车驶过来了,开得像飞一样!”那是一部款式新颖的轿车。
汽车卷着一团尘土飞驶而来,不一会儿便赶上了大篷车。一个男子从驾驶位上伸出脑袋来,扬着手叫道:
“快停下!”
招娣立刻把篷车停了下来。那个男人也下了汽车,摘下了脸上的太阳眼镜,冲着招娣爽朗地笑了起来。原来他正是郎小白。
招娣飞快地从车上跳下来。
“郎先生,你怎么来了?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想不到在这儿与你相遇了,我正准备去办一件事。”
“出了什么事?郎先生!”
“王强跑了!”
“什么?跑了?”
“孟叔读了你留下的书信,又发现了王强手臂上文着的刺青,这才认识了王强的真面目。他本想把王强交到安保局,但是由于王强还处于昏迷状态,人事不省,所以不得不让他再在床上躺一会儿。没料到他趁守护的佣仆不留神,一溜烟儿地从宅院中跑掉了。”
“但是,我使用的迷药药性很强烈呀。”
“我们也那样认为,所以才放松了警惕,没料到却出了意外。而且,那个家伙体魄强健、精力过人,他也不知何时,从孟叔家中偷走了金币。”
“你说什么?孟叔也把金币丢了……”
“没错!家族自古以来就流传着一个故事。可能你也从你父亲那里听说过,那是你们祖上世世代代传下来的一个机密。
“据传言,祖上拥有一大笔金银财宝,正藏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而后将藏宝地用暗码印在金币上,传给了子孙后代。
“这个神秘的传说,世世代代在家族中流传。我与孟叔一直对这个传言存有疑虑,只有你父亲对此深信不疑。但是王强已对你父亲下了毒手,甚至连金币也窃去了。”
“王强究竟是个什么人?他怎么可以出入孟叔宅院呢?”
“孟叔在东洲南部地区与王强相识的。由于他口齿伶俐,心思缜密,所以不久就得到了孟叔的信任,成了宅院里的座上客。
“发生了这个意外之后,孟叔特意给东洲安保局拍了一封电报,询问案情,但得到的回答却让人吃惊。
王强是危险分子,安保局正在全力追捕他,具体内情容以信函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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