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中巡察月余,太子冉智并未急于发表任何带有倾向性的意见,也未曾直接干涉地方政务的处理。他深知自己此刻的身份更像是一面镜子,需要清晰地映照出关中的真实面貌,而非轻易下场,打破原有的、微妙的平衡。他如同一个沉默而专注的观察者和记录者,将沿途所见、所闻、所感,分门别类,一一梳理在随身的笔记之中。随行的律法博士从司法角度分析案例,格物学子从技术层面评估农工利弊,皇城司的密探则从社会动态与人际网络提供佐证。一幅关于关中吏治清明与否、民生疾苦根源、经济发展瓶颈的更为清晰、立体的图景,在他脑海中逐渐成形,不再仅仅是浮光掠影的印象。
他知道,自己不能一直只做一个冷静的旁观者。父皇让他来“历练”,就是要他在真实的风浪中,学会如何运用手中的权力,如何平衡各方利益,如何切实地解决问题,树立威信。他需要一个契机,一个能够鲜明地展现他的态度、立场与能力,同时也能实实在在为地方除弊兴利的切入点。这个切入点需要具备典型性,证据相对确凿,且易于在短期内看到成效。
机会很快来了。地点,在京兆府下辖的、位于灞水之滨的灞陵县。
一桩拖延了近两年、当事人屡次上诉却石沉大海的土地纠纷案,经由皇城司密探的细致查访,被整理成详尽的报告,呈送到了冉智临时的案头。案件本身并不复杂,甚至可说是老套:县中大户赵氏,凭借其家族与前任县令的姻亲关系,利用伪造的地契和威逼利诱的手段,强行霸占了邻村老实巴交的村民王老栓家祖传的五亩上好的水浇田。王老栓悲愤交加,告到县衙,前任县令明显偏袒赵氏,以“证据不足”、“契约为凭”等借口强行驳回。王老栓不服,变卖家产,屡次上诉至京兆府,却被府衙胥吏层层压下,申诉状泥牛入海。更令人发指的是,其年轻气盛的儿子在府衙前理论时,因言辞激动,被污以“咆哮公堂”的罪名,当堂打了三十大板,至今伤病未愈,卧床不起。现任县令到任后,深知此案牵扯前任同僚和本地豪强,是个烫手山芋,不愿深究,便一直以“需详查”、“证据链不全”等理由拖延不决,企图不了了之。
此案几乎囊括了冉智一路所见诸多弊端的核心要素:豪强欺压良善、官吏渎职枉法(前后两任)、司法公正缺失、底层民众申诉无门。更关键的是,皇城司已暗中拿到了部分关键证物(如赵氏伪造地契时请人代笔的中间人的证词、以及前任县令与赵氏往来的、暗示照顾的私信副本),人证物证相对清晰,易于查证和定性。
冉智决定,就拿此案作为他关中历练的试剑石!他要看看,这柄名为“太子权威”与“大魏律法”的利剑,能否斩开这基层盘根错节的藤蔓。
他没有按照常规程序通知京兆府,而是直接以太子行辕的名义,签发钧令,命灞陵县令即刻将此案所有卷宗、涉案人员(赵氏家主、王老栓父子)及关键证人(邻人、原县衙经办胥吏、中间人等),全部移送至设在长安城外、由一座废弃驿站改建的太子临时驻跸之地。他要亲自旁听,监督审理过程!他要让所有人都看着,这场迟来的正义将如何实现。
太子要亲自过问一桩小小的、民间司空见惯的田土案?消息如同长了翅膀,迅速传遍了京兆府和灞陵县上下。官场顿时一片哗然,心中惴惴不安者大有人在,尤其是与此案有牵连的官吏,更是如同热锅上的蚂蚁。而民间,尤其是那些受过冤屈的百姓,则燃起了一丝微弱的希望。
审理当日,临时布置的厅堂内外,气氛庄重而肃穆。冉智端坐主位,虽未穿象征储君的明黄服饰,只是一身玄色常服,但眉宇间的威仪与身后肃立的精锐侍卫,已足以让所有到场之人感受到无形的压力。左右是随行的律法博士和东宫属官,下方是战战兢兢、额角冒汗的灞陵县令、面色倨傲却难掩心虚的赵氏家主、相互搀扶、老泪纵横且身上带伤的王老栓父子,以及被传唤来的乡邻、原县衙胥吏等证人。厅外,则挤满了闻讯赶来、被侍卫拦在外围旁观的百姓,人头攒动,鸦雀无声。
案件审理过程,完全依照《大魏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由随行的律法博士主导讯问。在确凿的物证(伪造地契的笔迹鉴定、往来书信)和众多乡邻、胥吏(在太子的威仪和律法的追问下,不敢再隐瞒)的证言面前,赵氏伪造地契、侵占民田、贿赂官吏的罪行很快变得无可抵赖。那位试图以“情况复杂”、“需时间核查”来蒙混过关的现任县令,在冉智偶尔插入了凌厉追问和律法博士引经据典、逻辑严密的驳斥下,很快汗流浃背,语无伦次,最终不得不承认了自己“拖延渎职”、“畏惧豪强”之过。
“《大魏律·户婚律》明载:凡盗卖、冒认、侵占他人田宅者,杖一百,田产归还原主,并追缴非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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