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十二月二十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五人死刑。五日后,即十二月二十五日圣诞节,蒋英库等人被执行枪决。
尚需交代两人下落。其一为反贪局检察员李国辉,明知蒋英库系重大嫌疑人仍助其潜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其二即那位“大局长”张兆伟,其问题之严重显而易见,当初亦被列为杀人犯罪主要成员,但法院对其另案处理,最终结果从未公开,外界无从知晓。
或有读者问及:那司机沈显贵究竟如何?他终究难逃法网,于二〇〇三年六月十八日在内蒙古赤峰落网,亦判死刑,不过多活了一年有余。
至于蒋英库的陶瓷大厦作何处置,未见详细报道,料是依法没收,大厦至今应仍矗立原地。
最后,须得交代那两桩冤案的结局。先说隋鸿渐一家。因钱行长遇刺,他们无端遭难。一九九九年八月获释后,隋鸿渐稍作安顿,便踏上申诉之路。
二〇〇〇年三月二日,隋家四兄弟向绥化中院申诉,要求撤销肇东法院的判决。
七月十七日,绥化中院开庭审理,九月十八日作出刑事裁定,发回肇东重审。上级既已指令,肇东方面只得再审。
不料二〇〇一年二月二十五日,哈尔滨传来消息:刺伤钱行长的真凶已然落网。
此案对隋家兄弟而言,已无审理必要,其无罪事实昭然若揭。一个月后,隋家兄弟的案子被正式撤销。
兄弟几人自是抱头痛哭。待心绪平复,他们思量:有两事必须追究。
其一,当年刑讯逼供者该如何处置?其二,家中蒙受的巨大经济损失,连同这些年身心的摧残,又该获得怎样的赔偿?申诉之路继续。
二〇〇一年九月,黑龙江省检察院指定密山市检察院,对肇东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永福、王伟、尹卢海等人刑讯逼供问题立案侦查。
同年十月,几人因涉嫌刑讯逼供被刑事拘留,十一月被逮捕。然而二〇〇二年一月三十一日,密山市检察院下达了不起诉决定书。
缘由为何?外界不得而知。那几人此后仍在原单位任职,有人甚至得以升迁,刘永福副局长亦安然退休。
至于赔偿,隋家兄弟向肇东法院提出总计五百九十四万元的国家赔偿请求。
最终肇东法院裁定,仅赔偿可计算的实体经济损失共计三十四万元,精神损害赔偿则为零。隋家之事,至此了结。
另一冤案主角杨云中,于二〇〇二年二月十一日经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与其父母一同宣告无罪。
二〇〇三年四月,杨云中向黑龙江高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结果如何?仍是“不得而知”。参照隋家赔偿标准,他能获得的数额恐也寥寥。
纵观全案,蒋英库的手段与智谋并非多么高明。其所以能横行多年、害命无数,很大程度上仰仗盘根错节的“黑关系”。
可见利益面前,确有胆大亡命之徒。蒋英库不仅毁了自己,亦将一众兄弟亲戚拖入万劫不复之地。
从这些真实案件中,亦可清晰窥见一斑:腐败问题绝非单向输送,往往也因下位者为了利益或逃避惩处,而主动攀附、寻求庇护。
最后略谈防范。细察蒋英库的杀人手法,无非以生意为饵,诱人前来“取钱”,继而下手。
如此情境,如何防备?只能说,若真遇上蒋英库这般人物,大抵是无解的。常人所能做的,唯有祈愿自己莫要与这般人间恶魔狭路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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