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宁县,位于黄河一级支流洛河的中游,是豫西地区的农业大县,隶属于洛阳市。1987年,对于洛宁县的人们来说,是一段切齿难忘的岁月。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一团恐怖的阴云悄然笼罩了这座原本安宁祥和的山城。大地仿佛在颤抖,林木在风中呼啸,像是在发出无声的悲鸣。县城里的居民们惶惶不安,白天的街头巷尾很难看到女性的身影,夜晚更是家家户户门窗紧闭,整个县城一片死寂。
原本滞销已久的钢筋、铁纱窗、大铁锁,一时间成了洛宁县的“紧俏商品”,被居民们一抢而空。大家根本不问价格,只要能买到,就赶紧带回家,连夜加固门窗,整修家里的断壁残垣,生怕自己家成为凶手的下一个目标。更有甚者,几户人家凑在一起,白天一起出门,晚上一起居住,就像原始部落一样抱团取暖。一到夜里,整个山城行人寥寥,宛如一座“鬼城”。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一切还要从1986年6月27日凌晨说起。那天凌晨3点左右,夜色正浓,洛宁县财政局家属院里一片寂静,大多数人都在熟睡之中。突然,一个黑影悄悄出现在家属院一间16岁女学生的卧室窗外,他用刀子在纱窗上划了一道两寸长的口子,然后透过口子往屋里窥探。女学生睡得正香,突然感觉到窗外有动静,睁开眼睛一看,正好看到一条黑影一闪而过。她吓得魂飞魄散,立刻大声呼喊父亲。听到女儿的呼喊,父亲赶紧从床上爬起来,冲到窗边查看,可黑影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起事件让女学生的家人心有余悸,也引起了洛宁县公安局的重视。可由于没有找到任何线索,案件只能暂时搁置。谁也没想到,这仅仅是噩梦的开始。7月12日凌晨4点左右,那个黑影再次窜到了女学生家,又将纱窗划开一道口子,然后把持刀的手伸进窗口,将女学生的面部刺伤。鲜血顺着女学生的脸颊流下来,她疼得大声哭喊,黑影则趁乱逃跑了。
短短半个多月的时间,同一个人两次作案,让财政局家属院的居民们陷入了恐慌。可凶手并没有就此收手,反而变得更加猖狂。1986年7月14日凌晨3点左右,黑影又窜入洛宁县城新城中学,将一名20岁女学生宿舍的纱窗烧破,然后用火钳夹起两块燃烧着的蜂窝煤,扔进了女学生的床上。睡梦中的女学生和她的母亲被突如其来的火焰烫伤,两人都被烧成了重伤,住进了医院。
同年8月20日凌晨4点左右,洛宁县第一高中的一名女学生家也遭到了黑影的袭击。凶手同样是烧开纱窗入室,将女学生的大腿连刺两刀后逃跑。接二连三的袭击事件,让洛宁县的居民们人心惶惶,尤其是女性,更是不敢单独出门,不敢独自在家。
1987年1月5日凌晨,黑影再次作案,他从后门进入洛宁县政府打字员小玲的家中,将小玲的头部、面部连划数刀后,从堆有破瓶子和碎砖头的院墙根仓皇逃走。凶手如此猖狂,连连作案,骚扰城区,闹得洛宁县民心不安,县城里一片鼎沸。洛宁县公安机关派出了大量警员进行侦查,可由于凶手作案狡猾,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侦查工作始终没有取得丝毫进展。
1987年4月14日,洛宁县外贸局的女职工小雷,乘坐长途汽车回到了洛宁县审计局家属大院。一个星期前,她被单位派到信阳学习蜂蜜化验技术,如今学成归来,心里充满了喜悦。小雷再过半个多月就要结婚了,她的心上人就在洛宁本地。当天晚上,小雷不顾长途奔波的疲劳,一回到家就去找心上人约会。一对小情侣有说不完的悄悄话,一直聊到晚上10点,才恋恋不舍地分手。
回到家中,小雷带着对未来婚姻生活的憧憬,带着少女的羞涩和甜情蜜意,渐渐进入了梦乡。可谁也没有想到,这个活泼可爱的姑娘,竟然就这样长眠在了梦境中,再也没有醒来。当天半夜,和小雷同床睡觉的妹妹突然被一股血腥味惊醒,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往身边一摸,顿时吓得尖叫起来!
小雷的脖子上血肉模糊,早已没有了呼吸。
接到报警后,洛宁县公安局的民警立刻赶到现场。经过勘查,民警在小雷卧室的纱窗上,发现了一个用蜡杆、火柴烧开的倒“7”字形口子。在窗台上,技术人员提取到了一枚残缺的军用解放鞋印。通过详细的勘察,民警发现小雷的尸体完好,没有被强奸的迹象,现场也没有明显的搏斗痕迹。
技术人员将这起案件(简称“4·15案”)提取到的鞋印,与之前11起流氓滋扰伤害案中,罪犯踩在玻璃瓶上的脚印进行了对比,最终认定,这些脚印都是同一个人所留。警方经过细致分析发现,“4·15案”与之前的11起流氓滋扰伤害案,具有诸多相同的手段和特点:
第一,犯罪分子作案的时间一般都选择在夜间或深夜;第二,犯罪分子独来独往,没有同伙;第三,犯罪分子大多使用自带的刀子、火柴等作案工具;第四,作案时喜欢选择有纱窗的窗户,烧成倒“7”字形的口子后入室;第五,作案地点一般选择比较偏僻、易于逃脱的地方;第六,袭击的对象都是青年妇女,而且不偷不奸,作案动机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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