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详细说明了关六如的经历:2004年,他在办理一起伤害案件时违反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当时的处分决定由王志平主持召开会议并签发;2007年10月,他被免去如意开发区分局局长职务,改任副处级侦查员,对此他多次上访申诉未果;2008年2月3日晚11时,关六如在办公室写下《我为什么要这样做》的遗书,声称要报复社会、报复领导;两天后,他付诸了行动。
此外,通报还提到,关六如家庭破裂,与妻子离婚多年,一直和某公司女职员朱某同居,与两个儿子也断绝了往来,性格偏狭的他,将自己的遭遇全部迁怒于王志平。
然而,这份官方通报却遭到了当地政法系统一些内部人士的质疑。
一位与关六如共事多年的老公安透露,关六如的处分在2005年就已经被上级撤销,这与他2007年被免职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而且,在被免职前,关六如还因为在自治区成立60周年的安保工作中表现突出,荣立个人二等功,获得了2000元奖金。“他在业务上确实有一套,破案能力很强,否则也不会连年立功受奖。”这位老公安说,“他的仕途确实不顺,在多个单位辗转担任副职十几年,好不容易当上局长,又被突然免职,心里肯定不平衡,但要说仅仅因为这个就杀人,似乎还不够。”
关六如的一位前同事也表示,关六如为人爽朗直率,但脾气有些暴躁,容易意气用事,常常为了朋友不讲原则,办过一些错案。2004年的那次处分,就是因为他的一个朋友在东河风景区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受伤,他一时冲动派人抓走了景区的相关人员,才受到了处分。
关于关六如的家庭情况,也与通报描述的有所出入。他与前妻1996年离婚后,两个儿子一直跟着他生活,并非“断绝往来”。案发时,大儿子25岁,已经成家,是呼和浩特某治安大队的警察,与关六如的关系确实比较紧张;小儿子14岁,正在上初中,因为关六如平时工作繁忙,便跟着姑姑一起生活。关六如出事后,大儿子也受到了牵连,被停职在家,前途未卜。
更让人感到疑惑的是关六如作案所用的七七式手枪的来源。按照中国的枪支管制规定,公安干警的枪支管理非常严格,离任或退休后必须上缴工作用枪。关六如被免职后,既非主要领导,也没有执勤任务,按规定不应该拥有枪支。经过调查发现,这把枪并非他担任如意开发区分局局长时配发的,而是2004年之前他在赛罕公安分局(原郊区分局)担任政委时的用枪。显然,他在离任时并没有按照规定上缴枪支,而这把被私自留存的手枪,最终成为了他复仇的工具。
有意思的是,关六如曾经任职的赛罕公安分局,也并非一个“清静之地”。2006年,他的继任者苏荷因涉黑被查处,包括苏荷在内的10名赛罕分局警察,被鄂尔多斯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犯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分别被判处20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与常见的“警察充当黑社会保护伞”不同,这10名警察直接组建了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成为了警界的一大丑闻。
就在案件的调查还在继续,各种猜测和质疑不断涌现的时候,2月27日,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联合在殡仪馆为王志平举行了隆重的追悼会。
殡仪馆1号大厅里,庄严肃穆,正门两边挂着一副长长的挽联:“一生光明磊落,侠骨柔肠,为民英勇献身,满腔忠诚治水愁;办事正气凛然,铁肩义胆,因公壮烈牺牲,洒尽热血平乾坤。”
追悼会由呼和浩特市市长主持,市委书记致悼词,高度评价了王志平的一生,称他“英勇牺牲,使我们失去了一位好领导、好同志、好战友,使党失去了一位优秀的民族干部”。王志平的妻子、儿子等20多名亲属,以及社会各界代表共五六百人参加了追悼会。
这场隆重的追悼会,似乎在向外界传递一个信号:王志平枪杀事件已经尘埃落定。但对于很多人来说,案件背后的诸多谜团,依然没有解开。
王志平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
公开资料显示,王志平出生于1953年,吉林省镇赉县人,蒙古族。16岁时,他离开家乡,在湖北十堰的102工程指挥部安装公司当工人;一年多后,他参军入伍,在第24军212团服役,历任士兵、班长、文书;服役4年后,他进入内蒙古包头市冶金矿山机械厂担任办公室秘书;1982年,他从包头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毕业,被分配到包头市委组织部,从此踏入仕途。
在包头的16年里,王志平的仕途一帆风顺,先后担任市国家安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监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等职。1998年9月,他调任呼和浩特市,从检察院党组书记做起,一路晋升为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纪委书记、市委副书记,成为手握重权的厅级干部,权力覆盖了当地的政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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