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的供词
龙志民被关在武警部队的办公室里,四周墙壁蒙着草垫子,四个墙角各站着一个持枪警卫。他戴着镣铐,却一点也不老实,整天念叨着:我是龙先进,你们不能这么对我。
审讯开始了。王寇成把一张照片推到他面前 —— 那是 3 号坑的尸体。
龙志民的眼神闪烁了一下,随即又梗起脖子:啥意思?跟我没关系。
这些人是谁?
不知道。
你家萝卜窖里为啥有尸体?
龙志民突然笑了,露出黄黑的牙:我是为国家除害。
我三不杀:不杀科技人员,不杀国家干部,不杀职工工人。 他凑近了些,声音压低,我专杀残废人,杀那些憨憨傻傻的,他们活着也是浪费粮食。
这话让审讯室里的人都愣住了。可查证后发现,死者里有复员军人、村支书,更多是像杜长英这样的壮劳力,根本不是他说的 残废人。
真相在一次次审讯中拼凑起来。龙志民从 1983 年开始作案,他总在西关车站转悠,专找那些 找活干 的外乡人,说 挖猪圈一天五块钱。把人骗回家后,趁对方睡着,用锄头或酒瓶砸死,扒光衣服埋进事先挖好的坑里。
为啥扒衣服?
洗干净能穿,头发攒多了能卖钱。 龙志民说得轻描淡写。
他甚至有个用烟盒做的笔记本,记着 1208 个人的名字,说是 听来的,记着玩。可上面既有商县公安局的炊事员,也有邻村的农民,没人知道他记这些想干什么。
严淑霞的证词更让人毛骨悚然。他杀第一个人时,我听见响声,不敢看。 她坐在轮椅上,眼神空洞,后来他让我洗衣服,那些衣服上都是血,我不敢说......
她曾托舅舅写过离婚诉状,说龙志民 虐待成性,行踪诡异,可有关部门没当回事。案发前几天,她吓得躲在亲戚家,龙志民怎么叫都不回去。
你就没想着报案?
谁敢啊...... 她突然哭了,他说要是我说出去,就杀了我全家。
迟到的正义
1985 年 8 月 30 日,陕西省检察院商洛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对龙志民夫妇提起公诉。9 月 20 日,商洛地区中级法院判处二人死刑。
龙志民不服,上诉说:黄巢杀了 800 万都没事,凭啥判我死刑?
陕西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9 月 27 日,公判大会在商县体育场举行。龙志民穿着囚服,站在台上,脸上没有丝毫悔意。当宣判 立即执行 时,他突然喊道:我想不通!
枪声响起时,王建村的村民们聚在村口,没人说话。有人点燃了一挂鞭炮,说是 ,鞭炮声在山谷里回荡,像无数冤魂在哭泣。
龙志民的土屋后来被一个老人以 300 块钱买下,可老人住了没半年就搬走了,说 夜里总听见哭声。如今那屋子还在,荒草没了膝盖,窗户黑洞洞的,像只盯着人的眼睛。
他的女儿那年才 6 岁,在外婆家长大,因为父母的事,在学校总被欺负,没读完小学就辍学了。后来有人说她改了名,远嫁到新疆,再也没回来过。
案件结束后,公安部的调查显示,当地公安部门严重失职。江银山寻找弟弟时,两次反映情况都没回音;严淑霞的离婚诉状里明明透露出犯罪线索,却被束之高阁。如果这些能被重视,或许最后两位死者就能幸免于难。
很多年后,还有村民会说起那个夏天。南秦岭的雨水特别多,把龙家门前的土地冲刷得发红,空气中总飘着股说不清的味道。有人说,那是 48 个冤魂在等着一个道歉。
可道歉,终究是迟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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