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盛十七年,农历七月三日,梅公府上。
蜿蜒的小道,池塘中荷花亭立,径直穿过不远,便是梅公小院。
小院屋内丫鬟正忙着,为主人更换棉布。这人正是黄云轩,他身旁不远处,梅公正带伤坐在乌木椅上。
待丫鬟更换完,梅公咳嗽一声,遣散了屋内所有人。
“王爷,你说这事是谁干的?”他摩挲着伤口,一脸焦虑。
黄云轩缓缓起身,靠在垫子上,神色冷淡道:“还有谁?皇上罢了!”
他一脸惊讶,不敢相信道:“皇上为何要...莫不是他开始怀疑你了?”
“休要胡说...”黄云轩猛地,转头睨视他。
“若真是怀疑我,你我能安然无恙杵在这儿说话?”
“那这是为何?”
“上次皇上不是差点被刺杀吗?我想他应该是怀疑你.....”梅公一头雾水,还是不明白,这事不是景王所为吗?怎么会怀疑到他头上。
景王不慌不慢道:“你就不用担心了,我找人打听了。武德使李玉已经找到替罪羊,皇上的疑虑已经消散了。”
梅公见他如此说,心里绷着的那根弦,一下就放松了。若不是当初景王对他一家老小有恩,这提脑袋的勾当,他真是想衣锦还乡了,偏偏景王又如此看重他。
景王见梅公好似惊弓之鸟,面上露出冷淡又惬意的笑:“我说梅公,你一把年纪了,什么世面没有见过.....这等风浪,便将你卷了去?”
梅公无奈摇头,一脸苦涩道:“王爷,你也说了老夫一把年纪了。上有小下有老,还经得起多久折腾呀!你知我,一向淡薄名利。”
景王忽然抬手,打断他的话,神色若有所思道:“放心!我已经在帮你找接班人了....”
“你是说唐清欢?”
景王颔首,目光一亮。
“为何不选钱长老?”梅公一直以来,对于景王宁愿选李斯风此等小人,也不选钱长老感到疑惑。
“呵呵....你是觉得我选李斯风也不选钱长老,即使没有了李斯风,我会选经验不足的唐清欢,还是不会选择他,感到疑惑?”
景王侧目看着他,梅公诚意点头。
“李斯风虽是卑劣小人,可他忠心耿耿,我让他朝西他不敢去东,平日给他想要的好处,便能十倍对你付出。而唐清欢....”
景王停顿片刻,嘴角上扬,声音变得柔软:“单纯善良,多才敏思,鬼点子多,言出必行。好生打磨,将来必能成我的贤内助。”
“王爷,恕我直言。唐清欢的确如你所说,秀外慧中忠心不二,问题是她已经有丈夫了。况且,这谋反的事怕是她不会为你付出的。”
景王一脸不以为然,冷笑道:“男人我还不了解吗?他林傅盛不过就是吃软饭的,将来送一绝色美女,给他一些官职,你还怕他不就范?至于她....等她入会不用为我办事,只需要懂得经商之道即可。”
“假以时日,待我登顶,再告诉她不迟。况且,事情未成之前,我可不想心爱之人,以身犯险......”
“那钱长老你看不出来.....豺狼虎豹,野心藏得极深,如不是他儿子在我麾下,被我牵制,你道他为何如此老实?”
“原来王爷早就看穿此人,是老夫迟钝。不如,就让唐小娘子入会?”
“不可太急,鱼饵已经下落,这宝贝锦鲤自然会跃饵而上,到时自然会让她入了龙门。”
“那老夫一切听从王爷安排....”梅公不再多问,见景王提起唐清欢,从杀伐果断的王者,浑然变成了爱意浓烈的郎君。看来这次王爷是来真的,不过这唐清欢的确值得男子喜爱。
比起那些千篇一律的美色而言,这般思维敏捷不按规矩的女子,才配得上这等枭雄。
过了几日,黄云轩的伤口差不多痊愈。能起身第一件事,便是去清欢茶坊找唐清欢。
不过他去晚了,扑了一个空。茗酥告诉黄云轩,掌柜并不在店。也没有告诉他去向,本以为他就此作罢。
可黄云轩本就不是吃素的,这心爱女子的行踪,他可是了如指掌。
此刻,定琴居里。林傅盛正将新酿的蜂蜜酒移出来,吩咐店小二盛一些,分发给酒客试一试。
“清欢,来尝一尝....”唐清欢摇头,一脸嫌弃。
“恩——我不喜欢蜂蜜的味道,你又不是不知道?”
林傅盛见她为难,便不再劝说。
“哟!林相公这又是什么好酒的味道?”
他俩寻着熟悉的声音望去,确认就是黄云轩。
“黄公子,这来的早不如来的巧。这是新酿的蜂蜜酒,快来试一试。”
林傅盛招呼店小二,为黄云轩端一碗去。这时邻桌的酒客,将入喉的蜂蜜酒喷了出来。
“林掌柜,这酒怎么有些酸?”
“酸?不可能呀?”林傅盛让店小二也端一碗给自己。
黄云轩听酒客如此说,也啜了一口,不过他倒是没有喷出来,有伤大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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